交通事故实施有现在又一个悲剧呈现在我们面前,家长违反交通规则,在非斑马线处横穿马路,家长以身作则让6岁的女儿跟随着父亲一起横穿马路,然后女童突然折返,事故就发生了,被超速行驶的汽车撞飞身亡,对于这起意外事故,我们在感到悲伤的同时,更应该探究其背后的种种原因。
细细的分析,这起事故是因为横穿马路而起,这便是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相似等到一群人就可以横穿马路,这便是中国式过马路,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以这种行为为耻辱。中国式过马路不应该成为中国人形象的代言词。或许中国式过马路并未警醒国人,今天类似的事件又发生了,这一次不再是一群人过马路,而是家长带领着孩子横穿马路,同样是道德的缺失,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中国人的素质被外国人总是说三道四的,我们应该好好反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追究其中事件的原因,除了违反交通规则以外,家长利益行为也发挥着作用,家长以身作则,公然在非斑马线处横穿马路,以身作则固然没有什么坏处,但是用在不好的方面,那就是引领孩子们走向深渊,走向错误的方向,6岁女童的例子便给我们借鉴。
公民应该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共建文明国家,几年前,小悦悦的事件令人嘘叹不已,今天又是一个意外事件,其背后的原因还是公民道德意识的问题,众所周知,无规矩不成方圆,有规矩必然是需要守住的,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6岁女童的事件,值得我们陷入深深的反思中,我们不能去追究什么,但是家长的责任必须追究,作为合法的公民必然守法遵法,或许认为横穿马路是小事,所以并不在乎,而这小的疏忽带来的后果却是巨大的,因此,勿以恶小而为之,在当今社会学会遵纪守法,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来共建文明社会,进而形成有素质更加文明的国家。
国家应该制定法律法规并加以完善,建设法治国家,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6岁女童意外事故的发生,背后反映的事件就是法律体系的不健全,为了防止类似事情发生,国家应该建立起法律法规并加以完善,做到有法可依,另外国家应当做好相应的后勤工作,使法律畅通无阻,悲剧过后我们需要避免更多的悲剧发生,因此需要建设完善的法律体系,维护国家的安全。
任何事情都有起因,我们都应该采取措施,反省过后倡导公民与国家共同建设文明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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