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山 2018年“3·15”期间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今年我市打击传销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打击传销宣传工作,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为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与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坚持“打击、防范、控制、管理”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充分揭露传销的特征、欺骗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增强广大群众识别传销、抵制传销的能力,积极营造打击传销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8年3月5日至23日
三、宣传内容
(一)打击传销知识普及 。着重围绕《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大力宣传打击传销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使群众认识到传销的基本特征、表现形式及欺骗本质,从而提高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的能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引用案例以案说法 。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发布警示提示,揭示传销惯用手段,剖析传销欺诈本质,充分揭露传销的违法性、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使广大群众擦亮眼睛,认清传销的本质在社会上引起较好反响。
(三)近期打击传销成果。大力宣传报道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和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动态情况和成果,正面引导舆论宣传,有效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
四、宣传形式
(一)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介,通过发布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标语、开展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使打击传销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商场,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的渗透力,提高社会舆论的引导和传播力。
(二)做好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广场、街道开展集中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展示宣传板报、发放资料、现场咨询解答等方式,使广大群众明辨传销与直销的区别,提高广大群众识别防范传销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传销浓厚氛围。
(三)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宣传活动。一是加强对社区(村)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图片及漫画、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村)。三是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揭露宣传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群众了解传销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打传办要充分认识传销活动的危害性以及打击传销工作的紧迫性。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制定打击传销宣传工作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积极部署,狠抓落实,全面掀起我市打击传销工作宣传高潮。
(二)做好保障,确保成效。一是经费保障,各单位要为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二是资料保障,各单位要制作打击传销宣传板报,印制相关宣传资料。
(三)及时总结,长效防控。打击传销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及时提炼好的宣传做法,形成经验;同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积极探索打击传销宣传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从源头上抵制传销,筑牢防范传销的坚固防线。
2018年3月28日前,请各单位将宣传活动情况(活动图片、视频及总结)通过OA报市工商局反不正当竞争科邮箱。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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