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范文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范文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全国、全省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现就我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通过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全市“追赶超越”发展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活动。要将安全生产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纳入到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任务中。要结合《陕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明确的任务和分工,细化工作责任和任务,逐步形成相对规范的活动内容和模式;要组织宣讲组深入企业、学校、机关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家庭、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

(二)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积极开展重特大事故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由各市安委办进行公示公告。同时,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推动企业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按照中、省的统一部署,6月16日,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同步举办咨询日活动。要充分运用平面媒体、移动媒体、网络等平台,广泛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宣誓、安全生产万人签名、安全生产书画展示、安全文艺节目展演、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短片等互动,拓展宣传范围、提升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深度,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舆论氛围。

(四)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和演讲比赛活动。各县市区和各级安监、公安、煤炭、交通、住建、教育、质监等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五)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围绕“防思想麻痹、防工作松懈、防事故反弹”,选取近年来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通过举办图片展、宣讲会、事故分析会、撰写案例观后感、开展反思讨论等方式,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总结教训,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要以油气管道、矿山、危险化学品、防汛和校园安全为重点,政企、地企、社企联动,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相结合、与开展深化公众和专业人员自救互救培训相结合、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评估改进相结合,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和修订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提高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参加“最美安监人”评选表彰活动。为激励安全生产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发扬爱岗敬业、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省安委会组织开展陕西“最美安监人”评选活动。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企业要积极参与;并结合实际,在本地、本行业组织“最美安监人”评选活动。

(八)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大赛活动。为凝聚社会优质资源参与安全生产,以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等为内容,面向社会征集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推出一批导向正确、风格多样、创意新颖、群众接受度高的优秀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作品。同时,将优秀作品向省安监局、国家安监总局推荐。

(九)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检查活动。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的要求,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的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邀请媒体参与,对措施有力,收效显著的县市区、部门和企业进行经验总结并积极宣传;对检查出的隐患、存在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各行业、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细化“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级领导要带头参加“安全生产月”的具体活动,带动基层、企业人员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营造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的意识,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奠定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紧扣主题,服务大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主题,统筹兼顾、多措并举,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掀起学法、用法热潮。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发现工作典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强化宣传,注重实效。“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县安委办要积极联系新闻媒体,播放公益广告,进行热点追踪,搞好舆论监督。企业自办媒体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安全宣誓、签名、宣讲报告、演讲、文艺演出、影视放映、送安全科技成果、安全文化到企业、展览展示等方式和手段,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县市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6月5日和6月30日前报送市安委办(电话/传真:xx,邮箱:xx),同时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及时发现、挖掘和总结典型经验;加强信息交流,对“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的宣传亮点活动以及“七进”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报送。

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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