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县人民政府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为强化冬春季节火灾防控措施,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中省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从2018年11月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 闭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政府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镇办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全面指导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张敏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整理和上报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各镇办切实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综合治理。有关部门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坚持单位主责。各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坚持群防群治。各镇办加强属地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内容,整合发挥基层力量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五)坚持从严问责。各行业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夯实“三级责任”,确保工作任务层层落实

1.夯实政府领导责任。各镇办要制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冬春火灾特点进行分析研判,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整治,着力提升火灾防控能力。2018年11月底前,要召开会议,专题研判本辖区冬春火灾形势,部署分行业、分领域消防安全检查。各级要对照县政府《2018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各项任务,逐一进行检查,确保任务完成。

2.夯实部门监管责任。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住建局要开展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民政局要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促养老院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经贸局要加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督促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安监局、交通局要开展生产、经营、运输单位特别是危化品从业单位、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卫计局、旅发委、教体局要开展医疗卫生场所、文物建筑及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消防大队要坚决履行重点单位监管职责,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其他行业部门要依法抓好本行业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3.夯实单位主体责任。消防大队要督促各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抓好日常消防管理、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制度的落实,规范“户籍化”管理制度。2018年11月底前,分行业、分领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2018年底前,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二)狠抓“九个重点”,强化火灾防控各项措施

1.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前期排查治理基础上,电力、住建、公安、市监、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春节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排查电气线路,重点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规范等问题。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农村规划改造工程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

2.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18年12月底前,再次组织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市监、住建、公安、消防、安监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做好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重点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深入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旅发委、消防大队要对照前期梳理的隐患问题,督促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按期消除隐患。指导博物馆、文物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4.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要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集中挂牌督办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商业综合体企业。2018年12月上旬,完成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整治,全面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5.深入开展消防控制室专项治理。消防大队要及时部署开展消防控制室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对辖区火灾高危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单位场所的消防控制室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消防控制室的基本情况,重点解决消防控制室设置、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日常值班制度落实、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消防控制室标准化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两房两室”(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配电室)设置规范、管理规范,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定期维护保养。

6.做好重点场所单位火灾防控。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要求。健全易燃易爆危化品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互查互学”和“一厂一策一演练”,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处置能力。各派出所指导村(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夜间巡查。推动农村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清理柴草杂物、配备灭火器材、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落实重点对象“一对一”盯防帮扶。

7.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紧盯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大会、全国全县“两会”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活动和节日,加强对供电、供油、供气、供水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保障消防安全。要围绕繁华商圈、游园庙会、公交场站等场所,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发动基层组织和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夜间营业场所错时检查力度,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进行驻勤巡逻。

8.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消防大队要结合冬春季灭火救援特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等重点单位以及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开展实地演练,加强冬季训练,落实人员防寒、装备防冻、车辆防滑措施,做到快速响应、高效处置。2018年11月底前,市政、供水等部门组织对市政消防水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2018年底前,消防、气象、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应急联动实战演练。

9.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要针对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城乡居民住宅、群租房、施工工地、沿街小门店、养老院、厂房仓库、施工现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等场所火灾多发的特点,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全力减少火灾总量,有效控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三)打牢“四个基础”,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建设

1.推动基础建设。2018年底前,县城和所有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编制修订工作,并全部纳入城乡规划。按照《陕西省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2018年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年度任务和有关规划,加快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建设。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尽快补足现有消防站点力量缺口,及时配齐新建消防站点执勤力量。省级重点镇和其它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按照标准建成乡镇消防队,完成2018年度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招收任务。

2.落实网格化管理。健全镇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对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住宅和农村的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将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平台和社会服务管理体系,深化“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建立社区消防体验中心,居民楼院明确消防楼院长。公安派出所要加强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3.推进“321”精准防火。要深刻吸取近几年冬季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教训,深入推进“321”精准防火工作机制。全面摸排辖区十类火灾高风险人群,逐户建立登记表和工作台帐,实施火灾高风险家庭防火精准化,细化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突出火灾防控主要目标。在进行常规人防、物防基础上,提高自我管理能力,要突出信息化、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坚决杜绝小火亡人火灾的发生。

4.推进消防队站建设。2018年底前,所有重点单位和社区全部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的目标。固化全省专职微型消防站业务比武竞赛活动成效,提高微型消防站实战能力。要推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设卫星消防站,达到“救早、救小、救初起”的要求。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职消防队、卫星消防站和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

5.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应用。推动将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全部接入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电气火灾监测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要在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小旅馆、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及老旧住宅建筑等推广安装简易喷淋装置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打牢火灾防控基础。

(四)落实“三项举措”,强化约谈提示、隐患曝光和宣传培训

1.落实约谈提示和隐患曝光。有关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大队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向社会作出一次整改承诺,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2018年底和2019年2月,组织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以舆论监督推动整改。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县政府将挂牌督办。

2.落实社会消防宣传。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组织上门开展一次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各成员单位要组织本系统人员到消防大队科普教育基地参观体验。圣诞、元旦、立春、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组织媒体发布火灾风险提示,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党政干部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

3、落实消防教育培训。2018年11月底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一次行业部门、国有企业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2018年底前,消防大队组织一次公安派出所民警、安监员、基层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督促各有关单位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1月15日前)。各镇办、各行业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26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闭幕)。各镇办、各行业部门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内)。汇总分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要高度重视,认真吸取以往火灾事故教训,固化前阶段火灾防控工作经验,逐级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跟踪问效,坚持火灾防控专项工作与日常消防工作相结合、落实消防重点工作与抓好消防基础工作相结合,同步推动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镇办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立足工作实际,研究确定本辖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抓好本行业、本系统冬春火灾防控,确保消防安全。各镇办要以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借助社会综合治理平台,发动综治办、安监办、居(村)委会等基层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督导,压实责任。建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常抓常议机制,定期总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事项,要健全落实消防工作问责制,将消防安全工作履职情况、火灾形势稳定与否等作为追责主要内容。要制定考评奖惩措施,表彰先进,激发动力。对发生亡人火灾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县政府将组织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讲评,组织检查验收,加强调度指挥。

请各镇办、各成员单位于2018年11月28日前将本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起,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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