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根据《xx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x安委办〔2018〕x号)精神,按照市安办工作分工,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大型群众性活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安全、大型群众性活动管理等中心工作,适应时代要求,紧跟形势发展,不断创新宣传工作机制,大力宣传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全面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有效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
二、主要措施
(一)进农村。交警部门要将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事故预防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完善宣传工作机制,针对农村道路交通特点和事故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村委会作用,借助乡村广播设备适时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示。依托电影下乡工程,在电影播放前加放交通安全警示宣传片。在重要节假期间及农村集市、庙会、赶圩、民俗活动等群众密集的场所,通过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设立咨询台、摆放事故案例警示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普及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和交通安全常识。利用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交通安全宣教室,对农村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等重点违法驾驶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治安部门要结合农村中节日及相关民俗活动,村民聚集的特点,及时掌握村民相关活动情况,采取广播、张贴宣传告知书、在村民经常性停留或活动的场所存在安全风险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等方式,提高村民在活动中的防踩踏、防拥堵 、防火灾等安全意识。
(二)进学校。交警部门要以中小学生为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六一国际儿童节、全国交通安全日、开学日、放假前等时间节点,通过上交通安全课、发放宣传材料、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等普及交通法律法规知识、交通安全常识;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学生夏令营开展实践体验活动;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学生“安全骑车、安全乘车、安全走路”的“三安”常识,教育学生拒绝乘坐违法运营、超员车辆和“黑校车”,提高未成年人“知危险、会避险”的自我保护技能。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努力实现“教育孩子,影响家庭,带动社会”的活动效果。组织开展赠送安全反光背心、反光书包、交通安全手册、公益宣传短片等公益活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美术书法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寓教于乐。组织校车、周末学生班车等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增强校车、学生接送车、周末学生班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治安部门要充分发挥治安副校长作用,适时组织开展在校学生在人员密集场所和参加大型活动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服从活动组织管理人员的引导、安排,遇有紧急情况不惊慌,提高学生防踩踏、防拥堵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进社区。交警、治安部门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根据社区居民出行活动特点,开展针对性宣传。要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宣传标语、大型群众性活动相关法律规范、参与大型活动安全注意事项、防范火灾隐患注意事项;在居民小区的门口、广场、楼道入口、电梯口等张贴交通安全提示、警示标志;利用住宅小区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等滚动播放交通和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公益广告片、安全提示等。
(四)进企业。交警部门要加强企事业单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客货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的教育管理,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落实学习教育制度,为企业提供交通安全宣传学习资料。组织民警为企业驾驶人、安全管理人员上交通安全课、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分析讲解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各大队“交安微学群”作用,及时推送交通安全信息,确保每条微文及时推送到“两客一危一货”企业驾驶人。加强新训驾驶人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治安部门要加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单位、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好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相关法律、规范的宣传学习,督促活动主办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五)进公共场所。交警部门要在各地中心广场、汽车站以及主要交通路段、路口等醒目位置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标语,利用辖区大型电子显示屏、城市道路诱导屏、公交移动电视等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语。在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咨询、宣传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在公安车驾办事窗口、违法受理窗口、交通安全执法站(服务站)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图画、摆放展板、播放警示教育片、发放宣传资料等营造宣传氛围。治安部门要积极协调文化、体育、商贸、旅游等部门单位,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LED屏滚动播放等多种形式,深入到商场、广场、公园、景点、车站和民俗、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宣传人员密集场所防拥挤、防踩踏、防火、防盗等自救、防侵害常识,使广大群众提高安全风险意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积极配合支持公安机关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安全宣传是公安交通、大型群众性活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大投入和保障,把“五进”活动作为一项基本工作职责,使之融入到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中去,对“五进”宣传任务进行分解、量化,层层落实,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宣传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分类组织。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群众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工作重点,要加强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管理,分类组织宣传教育工作,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创新方法,增强效果。要充分利用好各种安全宣传阵地和教育基地,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定期邀请社会团体、重点驾驶人和中小学生等参加互动体验。通过开展“警营开放日”系列活动,邀请群众零距离与交警沟通交流,亲身感受交警的工作,借此提高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交警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进一步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四)强化协作,扩大宣传。进一步加强与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主流新闻媒体的密切合作,加大“五进”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两微一信”、今日头条客户端的作用,推动“五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全力扩大“五进”宣传的社会效果和宣传覆盖面。
(五)及时收集,准时上报。各地要指定专人了解、掌握、收集交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工作情况,于6月25日、12月25日将上半年小结、全年总结分别报送交警、治安支队,日常宣传工作亮点、图文资料实时报送。联系人:冯xx(交警支队),电话xx;余xx(治安支队)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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