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十八岁作文 高中叙事

那年我十八岁作文 高中叙事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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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十八岁作文叙事(1200字以上)篇一

  那一年,我十八岁

  高中毕业那一年,我正好十八岁。因为对学的痴情,造成我的数理化荒废,所以上大学的希望落空。于是我和要好的同学淑芳金秀她们一样拿着一张高中毕业证告别了校园。不久,我们三个人,还有本村的另外五个女孩一同到了天津某食品公司上班。我们每月的工资是60元。如果想给自己省点零花钱,就要省吃俭用。我那时的伙食费是这帮女孩子中最低的一个。我早晨吃一个二两的馒头,馒头两毛钱一个,喝二分钱一碗的白菜汤。中午吃两个馒头,要一份一毛钱的炒白菜,或一毛五的鸡蛋炒白菜。晚上更简单,一个馒头,二分钱一碗的白菜汤。这样的饭菜加起一块钱左右,就是说,我一天有一块钱就够了。这样的日子我差不多坚持了快一年。

  有一次,看女伴们买八毛一份的大米饭和三毛五一份的元宝肉,吃的特别香甜,我羡慕极了。到了买饭的时候,我手里也拿了张五毛的菜票和一斤的面票去排队,到买的时候,我犹豫了,一块一毛五呀,可以买一本小说刊物,可以买三个稿纸本,可以买一支钢笔……我正这样盘算着,这时双在我身后小声说,表姐,咱俩伙着买一份元宝肉啊?我怕吃不了。我就势点下头,就买了一份元宝肉。又把米饭换成了两个馒头。我们俩在一起吃时,那个爱说大话的翠屏就讥笑我们说,你们真会过,两人买一份,准够吃的么?我们谁也没理她的茬。相互望望就低下头去吃。元宝肉就是红烧肉里再放三个鸡蛋。那味道美极了。我和双一人先吃了一个鸡蛋,而后再吃肉。那一个鸡蛋就费掉了我一个馒头。另一个馒头只夹了两块肉我就吃完了。我说我吃饱了,双你自己吃吧。她感到不好意思,说,表姐,你才吃多点菜呀。给我剩这么多。我笑笑就走到一边去看书了。我知道双不是吃不了一份,她是像我一样舍不得买。她家里的日子很困难,父亲有病,两个哥哥都打着光棍。她是想节省下点钱给自己买件衣服或给她娘买点好东西带回家。我家里的日子其实比他家好过得多。我省下的钱不是为了买衣服,也不是买别的好玩的东西。我用买书买本,用交函授学费。我那年参加柳絮学函授班,一次就要交三十元的学费呢。

  我苦惯了。不是我愿意吃苦,而是不愿意给家里添加负担。写作只是我的一种爱好,我不知道这种爱好能不能成功,我的哪一天才能变成铅字。因此我不想连累家里。况且父亲也并不支持我,他老看我没什么出息。从都是瞪着眼珠子跟我说话。我却又是一个固执任性的女孩。自己想做的事就一定要坚持去做。那时,我把学创作当作我的梦想。一个让我感到快乐的梦想。为了这个快乐的梦想而吃苦,我心中感到甜蜜。我吃着馒头,喝着二分钱一碗的白菜汤,看着旁边新买的《啄木鸟》和《小说林》,幸福的傻笑。

  我一直认为书就是我的精神食粮。读高中时,我就喜欢读课外书,如小说月报,中短篇小说选,十月,长城。还有像青年一代,青春岁月一类的杂志。家里没有富裕钱给我买书,我就只好用饭钱换。我常常把父母掏给我吃饭的几毛钱换成一本又一本的书。中午不吃饭是经常的事。淑芳和金秀她们最知道我。淑芳说你真坚强,宁可饿着肚子也要买书看,换了我就做不到。金秀总结的好,这叫没有苦中苦,难得甜上甜。我什么都不说,只是傻笑。

  十八岁,正是人生中最灿烂最美丽的年龄。每个女孩子心中都做着五彩缤纷的梦,她们活泼好玩,喜欢虚荣,喜欢浪漫情调。我其实也一样,我多么也想和她们一样打扮的花枝招展,然后去逛逛商场、公园、车站呀,可是我更喜欢学,我总想多看书多写点东西。为了鼓励自己,我还把匈牙利诗人裴多菲那首脍炙人口的诗句写在日记本的首页,“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事业故,两者皆可抛”。我那时真的把学看做成了我的事业。我发誓要写出点名堂给大家看看。因为那时大家对我都不理解,老用一种异样的目光看我。连淑芳也在背后议论我,说我是瞎子点灯白费蜡,说我不知天有多高地有多厚什么的。我那会什么都不计较,也不解释,我就只有一个想法,等我的发表了,见。我要用事实说话。

  遗憾的是那一年我什么都没有写成。一篇字都没有发表过。用淑芳的话说“白喝了一年二分一碗的白菜汤”。但我,从没后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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