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深圳市消委会在中消协和省消委会的指导下,在市政府与市工商局的领导下,围绕市工商局的中心工作,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推动下,认真贯彻落实“健康·维权”年主题,全面履行《消法》赋予的七项职能,认真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着力抓好基础性工作 ,塑造干净干事形象。
1、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办严格按照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抓好一系列的学习教育活动,完成了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广大党员干部在4个多月的教育活动中,进行了党性分析,撰写了党性分析材料,提出了整改措施,思想和境界都得到了一次洗礼和升华,进一步坚定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勤政为民、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甘于在平凡岗位上为消费维权做出贡献的崇高理想。
2、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着力抓好制度建设。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推动制度建设全面发展,结合自身实际,对消委会办公室和部门岗位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从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高度,以及在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所面临的新问题,突破原有框架,对办公室的性质、组织地位和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工作形式和职责等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和完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队伍管理机制,提升了消委会办公室规范化建设的水平,塑造干净干事形象。
二、精心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努力做好“健康·维权”年主题工作。
上半年,我会利用各种形式,与行业协会和政府相关部门携手大力开展对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加强行业自律意识,发挥行业服务规范作用,调动全社会力量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1、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中,组织“衣、食、住、行、通讯”五大行业领域及20个行业协会,200余家企业开展“健康·维权”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印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消费者疑难问题,强化消费者健康维权意识。市政府领导亲临活动现场进行指导,各对口监管职能部门在活动现场积极解答消费者问题,受理相关的消费投诉。
3·15咨询服务活动结束后,遵照市领导关于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每一宗投诉的批示,我会对当天受理的264宗投诉进行了分类,对投诉涉及到的17个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召开消费者投诉处理协调工作会议,会议同时邀请市政府信访办、市监察局、新闻媒体参加,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此举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有力地促进了各有关部门对消费者投诉给予重视和关注,264宗投诉得到了及时的调查处理。消委会的创新维权工作方式,得到了上级部门和广大消费者的赞扬。
2、举办大型消费者和专家论坛,邀请食品、建材、汽车、医疗美容等四大行业领域相关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代表、法律界人士参加论坛,就一些行业热点问题展开讨论。为创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献计献策。
3、进一步提高《消费杂志》的质量和发行工作,发挥消费杂志在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方面的作用。
在主流媒体深圳商报开辟《消费航标》专栏,每周二期,对消费维权工作进行大篇幅强力报道。
三、积极履行法定职能,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
1、今年上半年,市、区消委会及监督站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012件,解决3950件,解决率98.4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743640元,其中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30件,赔偿金额为61414元,支持消费者起诉11件,提供案例后政府罚没款74600元,接待消费者来访、来电、来信咨询141972人次,收到消费者表扬信208件。
2、积极开展消费指导工作。上半年,分别发布消费警示“银行卡使用注意事项”及消费提示“五·一”黄金周消费提示。
3、积极开展不平等条款点评活动。
(1)在《深圳商报》、《深圳特区报》、《南方都市报》等主要媒体上开展对商场、物业、电信三大领域的不公平的格式条款进行点评。并于6月召开了有政府部门、律师、零售商业领域的部分商家及零售商行业协会出席的座谈会,对零售商业领域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再次论证,并在会上公开劝喻商家对该领域被点评的不公平的格式条款进行整改。以上活动在媒体的配合和充分报道下,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
(2)、全面收集并研究各地新颁布实施的《消法》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对《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办法》再行梳理,对实施办法草案进行第二阶段调研、论证。
(3)、深圳市漫游通公司诉我会名誉侵权案历时一年零六个月后,在我会积极应诉下,终审胜诉,传媒对此事件进行了充分的新闻报道。胜诉后,我会排除干扰,致函深圳市技术监督局抽查深圳市漫游通实业有限公司手机电池等相关产品。
(4)对深圳市《房地产条例》(草案)进行研究,并参加深圳市房地产协会举办的关于此条例的征询意见会。
四、推进深港消费维权合作和各区消委会工作全面开展。
1、深港两地消委会合作框架运行顺畅。4月20日,深港两地消委会在深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就今年五一黄金周期间广大消费者如何度假消费及赴港旅游等事宜发布消费提示。据统计,今年1—4月份,香港消委会向我会移交内地游客在港购物后投诉涉及的物品款项,共51宗投诉个案,涉及金额132879.40元,其中退款101404.40元,挽回经济损失31475元。
2、大力推动各区消委会联动。今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市消委会统一部署下,全市六区消委会在各自辖区设置六个分会场,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活动,产生极大的联动效应。
3、加强开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理论工作的研究,选择一些关注的问题开展理论研讨,为不断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打下基础。
下半年,我会在中消协和市工商局的领导下,继续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内容的消费维权工作,抓好基础建设工作,推进制度化建设,面向基层,加强工作研究,改进作风,组织好培训,努力提高干部的思想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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