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作品征集启事范文

音乐作品征集启事范文

音乐作品征集启事 “迎接’97香港回归”音乐作品征集启事 “迎接’97香港回归”音乐作品征集组委会 宗旨: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将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这是二十世纪的历史性大事,是包括香港同胞、海外侨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值得庆贺的盛大节日。

伟大的时刻应当产生反映历史的文化精品,为了迎接这一辉煌时刻,我们共同举办“迎接’97香港回归”音乐作品征集活动。 作品题材: 作品应反映香港百年沧桑,歌颂香港回归祖国,憧憬香港美好明天或抒发炎黄子孙对中华民族和神州大地的热爱之情。

作品体裁: 管弦乐(含交响大合唱)作品不超过30分钟。声乐(含独唱、重唱、小合唱)作品不超过8分钟。

来稿要求: 管弦乐作品寄送清晰总谱及钢琴缩谱各一份如不入选,原稿奉还。 声乐作品寄乐谱两份(一份不署名)及盒式录音一盘,入选与否均不奉还。

来稿应是未曾发表过的新作品。 作品评选: 由内地和香港著名音乐家组成评选委员会。

评选结果和评委名单将于1996年12月1日公布,并于1997年1月1日举行颁奖和获奖作品音乐会。 设奖情况: 管弦乐及交响大合唱作品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

声乐作品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 另设优秀作品奖10名,入选作品奖若干名。

各类项将给以重获,所有获奖作品版权归组织委员会所有。 征稿日期: 自1996年1月30日至1996年9月30日止。

投稿地址:中国北京市农展馆南里10号 中国音乐家协会“迎接’97香港回归”音乐作品征集办公室 邮编:100026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新华社香港公社 中国音乐家协会 协办单位: 深圳市泰华企业集团 香港作曲家联会 香港文化艺术基金会 香港华侨华人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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