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对于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认真学习、深刻把握和全面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必须全面、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我国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发展的目的,首先就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围绕的中心就是要满足人民的这些需要,包括生存的需要、发展的需要和享受的需要。其次,我们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就是指以人为价值的核心和社会的本位,把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最高的价值目标,一切为了人,一切服务于人。因此,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只是经济的量的增长,还包括经济结构的优化、科技水平的提高,更包括人民生活的改善、社会的全面进步,归根到底,是为了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最后,注重以人为本,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做好了、做扎实了,我们就能凝聚起齐心协力战胜困难、推进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崭新的思想理念。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极为丰富,既对国家、宏观层面的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对于各个领域的工作同样具有指导意义。每个人在自己的工作中都必须认真、自觉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公安信息化建设
从公安信息化的发展看,经过多年建设,特别是“金盾工程”一期建设,公安信息化取得了明显进展。一是公安信息化使公安工作机制与模式发生变化。公安信息化使传统工作机制受到了极大挑战。信息应用成为各项工作中必需的过程或环节,信息系统成为各项工作得以开展的重要平台,信息协作平台成为跨地区、跨警种协作的重要纽带。公安信息化对公安机关的工作模式产生了巨大影响,在侦查破案方面尤为明显。各地公安机关都实践、总结了不少信息化条件下的技战法,这些技战法的核心是信息应用,完全不同于传统技战法。在为民服务方面,户籍网上迁移、交通违章异地缴罚等完全依赖于信息系统。二是公安信息化促进了公安工作的精细化。对信息质量的高要求、愈来愈成熟的质量控制手段以及全警对信息化效益的认同促进了公安工作的精细化。三是公安信息化使公安工作的触角伸向社会各角落。公安信息化的一个重要结果是各级公安机关有能力加工、分析、利用各类信息,这使得由警务活动内涵、外延扩大后对信息的旺盛需求得到了技术支撑。公安机关把触角伸向社会各角落,信息是主要媒介。一方面获取大量社会信息为公安机关所用,另一方面利用公安机关掌握的信息为社会服务。四是公安信息化对警务理念产生了巨大影响。近年推行的“主动警务”、“社区警务”、“从人到案”等警务理念的贯彻得益于公安信息化。正是大量基础信息的采集、分析,尤其是对流动人口信息、高危人群的“吃、住、行、销、乐”信息的采集与应用,使“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得以实现。五是公安信息化提升了全警的科技意识和技能。公安信息化不仅培养了一批信息化专业人才,更重要的是培育了一个相当大的应用群体,在发达地区,这个群体实际上就是全警。全警应用使公安信息化规模效益非常明显,全警的科技素质得到提高,信息化意识深入警心。这是其他科技建设所做不到的。公安信息化对全警的影响一方面推动了信息化本身的发展,另一方面则大大推动了公安工作的变革。
公安信息化在取得上述进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应用管理、运行管理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取得的进展滞后于在技术层面取得的进展,二是应用效益相对于建设投入而言仍显不足,三是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四是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在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待进一步发掘,五是网络与信息安全及信息系统的可靠性等依然存在不少隐患,需要下大力解决这些问题。
在公安信息化进程中,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解决存在问题,提升信息应用效能,促进公安工作在信息化条件下的发展。首先,科学的公安信息化发展观要以高效益发展为前提。高效益发展就是要克服片面追求技术、速度和数量的倾向,将技术与效益、速度与效益、数量与质量有机地统一起来,走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效益之路。在公安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片面追求技术的先进性和发展速度,忽视应用效益的现象。因此,必须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评价,加强对公安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管理,以应用效益促公安信息化发展。其次,科学的公安信息化发展观要坚持协调发展。在顺利完成“金盾工程”一期建设后,公安信息化处于一个新的起点,必须统筹考虑信息技术的应用、信息化条件下公安体制与机制的变革、地区与业务信息化的平衡发展等,促进公安信息化在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第三,科学的公安信息化发展观要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本。在公安信息化发展中,必须关注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机制建设等,必须坚持以建设促应用、以应用促建设,以信息化效益带动信息化发展。第四,科学的公安信息化发展观要提升全警素质为目标。公安信息化是一场革命,它彻底改变了传统的警务模式,民警的工作方式、交流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要通过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提升全警的个人素质和业务素质,打造一支在信息化条件下,具有现代意识的、应用善战的队伍。
从公安信息化的发展看,需要高度关注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通过信息化实现对现行公安工作体制机制的变革。公安机关现行体制与机制并不是在信息化条件下形成的。现阶段公安信息化展现的更多是信息化本身的技术优势,而非信息“化”了的整体优势。决策与执行机制总体上依然传统,业务协同并未完全实现,公安信息化与社会信息化之间尚未融合,……这些问题都不是技术能解决的。要在下一阶段的公安信息化建设中,把决策机制优化、执行机构重组、业务流程重构、跨部门业务协同等作为重点,努力建立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警务体制与机制。二是要通过信息化支撑新警务理念的实践。“主动警务”、“精确警务”等警务理念需要得到信息化的有力支撑。在下一阶段的公安信息化建设中,要更加关注社会信息的收集、围绕工作目标的信息组织与应用模式研究、社会动态的趋势分析与结果研判、研判结果处置的警力部署等问题。要进一步促进信息采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使之完全融合到一线工作的各个环节中。通过对信息的高质量管理和应用,促进公安工作的精细化;建立一支以信息分析、研判、挖掘为主要工作的高度专业化的情报分析队伍,使之成为公安工作的重要支撑力量;采取有效手段给予团队、单警信息支撑。三是要通过信息化引领服务型机关建设。党的十七大对我国未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定位为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改革目标的确立,对公安信息化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也给出了更大的空间。要建设应用于社会、服务于大众、服务于企业的信息系统,使之成为公安信息化建设中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要建设好公安机关在互联网上的门户网站,通过信息发布、定制服务、网上办事等信息化服务方式与手段,强化公安机关与社会大众的交流。四是要通过信息化强化宏观决策与应急管理能力。为了提升公安机关的管理和服务能力,公安机关的视线将会更加关注社会宏观问题,特别是民生问题,从中研判社会治安动态发展趋势。如对暂住人口的关注,不仅关注其发案情况,还要关注其就业(生存)情况。宏观决策支持将关注点放在“可能”而不是“已经”上,公安信息化要为宏观决策支持提供平台和处理手段。应急管理无疑也是公安信息化要着力解决的重要应用,其侧重点将是公安机关与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有关单位的信息沟通、预案制作、多警种警力部署、现场指挥处置及后方指挥部的分析与决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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