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推进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林区人民政府、林区教育局对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各中心学校校长、教学点负责人、班级班主任、学生寝室管理员、食堂负责人、校园超市经营者是学校安全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责任人,对在本校、本班、寝室、食堂、小卖部活动的学生的安全教育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局、中心学校关于安全教育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本校、班、寝室、食堂、小卖部的安全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安全管理制度。每月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保存好检查整改工作记录。
2、认真组织开展针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搞好“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氛围,增强学生在人身、财产、饮食卫生、放火、防盗、防水、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意识。
3、各校(班)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和组织纪律教育,防止因学生违纪违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4、各校(班)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认真履行职责。
5、各班组织学生参加的一切外出活动和大型集体校外活动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防范方案,并报请中心学校批准后方可。否则,将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6、各校(班)在校内组织的各项活动,如运动会、晚会以及各项竞赛活动,也比促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7、各校(班)要认真抓好思想整改和危险源监控工作。对校(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学生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思想要及时加强教育。
8、各寝室管理员要严格按管理制度加强对住宿生的管理,并定期检查各项项设施的安全性,杜绝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9、各食堂负责人要切实做好卫生工作,确保炊具、餐具的清洁卫生以及个人卫生,确保所出售的食物合乎卫生标准,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10、各小卖部责任人要确保所售货物质量。不得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物给学生,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11、各校(班)发生的安全事故,要以书面的形式向中心学校及时报告并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工作;若无安全事故发生,也要实行“零”报告制。
神农架林区阳日中心学校 代表签字:
学校班级 代表签字:
20XX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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