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市政府站在打好“三大战役”、建设幸福的战略高度,制定下发了《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定》,在全市全面推行“十推行、十严禁”的重要举措。对此,各地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决定》精神的高潮,以贯彻落实《决定》的成效,促进工作作风的大转变、行政效能的大提高、发展环境的大改善。
二、迅速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座谈会、专题研讨、在政务网站上开辟专栏等形式,进行动员部署,将《决定》精神传达到每个干部职工;各级宣传部门、日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开设“创优发展环境”专栏,努力形成学习宣传贯彻《决定》的浓厚氛围;在机关效能建设网站上建立表扬台,结合开展“发展提升年”、“双千双百增效提能”等活动,集中力量、集中版面、集中宣传报道一批在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方面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此项工作完成情况在10月31日前报市效能办。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级效能办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查看、个别访谈、模拟办事、电话查询、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对学习贯彻落实《决定》、“十推行、十严禁”等重要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同时继续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和测评工作,收集问题、及时反馈。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一周一报告、一月一通报,并在机关效能建设网站上集中曝光。
四、开展集中整治。各地各部门要对服务企业、机关作风、办事效能等方面情况查摆问题、自查整改。各级效能办要对今年以来的效能投诉、效能督办函、民生通道、市(县、区)长热线、纠风热线、发展环境监测网、信访等渠道受理的效能和作风投诉,进行集中梳理、快速妥善解决;要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乱收费、乱罚款、敌摊派、乱检查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一批、通报一批、曝光一批损害发展环境的案件;要建立健全优化和治理发展环境长效机制,完善特事特办、绿色通道建设机制。
五、严格考核问责。各地各部门要将《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发展提升年”暨“双千双百增效提能”活动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考核;对贯彻落实《决定》不力,影响行政效能、损害发展环境的人和事,按《市影响行政效能损害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严格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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