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我区11个乡镇、6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69万人,辖区办有1个救助站,1个福利院,25个敬老院,其中1个区级中心敬老院(与区救助站合署),11个乡镇中心敬老院,13个由中心敬老院管理的敬老院。所有敬老院都开办有食堂和医务室,全部未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十分严重。
二、主要问题
(一)食堂厨房硬件设施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
1、厨房设施布局不合理,未按生进熟出设置。
2、无专用配餐间,无紫外线消毒设施。
3、部分厨房地面脏、烂,平房未吊顶,无“四防”设施。
4、厨房燃料用天然气的4个,用蜂窝煤、散煤的21个。
5、部分厨房灶台、操作台、厨柜脏、烂,无冰箱、消毒柜,有的已坏或未正常使用。
6、部分食堂无库房,有的库房无货柜、货架,食品与非食品混放,不通风透气,无“四防”设施。
7、部分厨房紧邻猪、羊、鸡舍等有严重污染源的场所。
8、无餐具专用消毒保洁柜。
(二)医务室设置达不到标准要求。
1、一部分医务室与寝室在一起,未分开设置。
2、部分医务室无药品专柜,药品和其它物品混放在一起。
3、部分医务室虽有药品专柜,但是药品和消杀用品、生活用品混放在一起。
3、部分医务室有大量抗生素等处方药和降压、降糖等药品。
4、无药品发放和使用记录。
(三)无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要求,安全意识和卫生习惯差。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厨师无健康体检证明,未经过专业培训;医务室人员无医师或药师证。
(五)大部分敬老院购进食品未索证索票,未建立进货台账,未实行出入库验收;未建立药品进出台账记录。
(六)部分敬老院使用的井水等自备水源,无卫生部门水源水质检验检测报告。
三、几点建议
(一)落实责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由地方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主管部门和承办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密切配合。食安委、乡镇、街道、民政、食品药监、卫生等单位,要按照各自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在食安委的统一领导下,在民政主管部门的具体组织下,密切配合,加强监管,履职尽责,确保安全。
(三)整改设施。厨房、库房设备设施规范,是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对严重的安全隐患,要加大投入,立即整改,早日达标。建议在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情况下,敬老院不单独设立医务室,看病用药可联系就近乡镇医院或村卫生室。
(四)完善制度。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能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五)开展培训。民政、卫生、食品药监等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培训,努力提升各敬老院相关人员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从业水平。
(六)办理证照。通过各方共同努力,积极整改、完善、提升,力争早日达到食品药品安全规范要求,及时申办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等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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