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组织部、区纪委通知精神,我代表区物价局党组、局长室,并结合个人实际,将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过去的一年里,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与全体干部职工一道,树立“创一流服务,干一流实绩,建一流队伍”的目标,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2、全面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今年6月份,我区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农村价格监督站。我局在21个行政村聘请了农村义务价格监督员,组织他们进行业务培训,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考核制度,并坚持四个结合,即:推行涉农收费公示与清理整顿乡镇和部门收费相结合、与落实农村价格监督管理服务网络相结合、与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与查处涉农乱收费相结合,全面推行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全区公示率达100%,对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全市涉农收费公示检查评比活动中得到了较好的评价,受到了农民群众的好评与肯定。
3、认真履行价格管理职责。全年,先后对扬州美林房地产公司、中江房地产公司、金辰房地产公司、新东方房地产公司等商品房价格进行了审核,计42000多平方米;加强了药品价格管理工作,及时转发盛市药品价格管理政策和价格目录,对外地药品进入我区销售进行了监测登记,并对我区广陵医院、城东医院的自制饮片进行了审价;配合市局整顿规范非机动车停放收费秩序,确定了40个停放点,安置下岗人员、弱势人员600多人;针对区划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依据国家计委《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首次就社会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举办了听证会,对近郊湾头镇两家自来水厂要求调整水价的行为进行了听证;“非典”防治期间,迅速建立了“非典”药品价格监测点和监测员网络,全面掌握和了解市场动态,及时为过氧乙酸消毒液生产厂家提供了成本调研和核算工作;及时向市局报送扬州新东方学校审价资料,为招生收费提供了优质服务等。
5、进一步完善明码标价工作。
(1)、配合市检查分局在文昌路开展“明码标价示范一条街”活动。向近80家商业经营单位发放了宣传材料,集中力量加强日常巡查,不断巩固和扩大了明码标价的示范成果。沿街许多单位被市局评为“明码标价示范单位”,从而带动了全区明码标价工作再上新台阶;
(2)、在区属较大医院实行住院费用清单制。指导广陵中医院、扬州口腔病医院建立了触摸式电子显示屏和电子结算系统,促进了医院服务规范化、收费透明化;
(3)、积极培育和指导学校收费规范化。区物价局成立了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化学校领导小组,经过学校申请、领导小组考核验收、社会公示等程序,汶河小学、东关小学获得了区物价局、教育局授予的“教育收费规范化学校”称号。我们还将明码标价检查工作延伸到了各个乡镇、街道及村办市常与乡镇、街道农村价格监督站的人员同检查、同分析,并进行了价格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指导。通过实际操作锻炼,提高了基层价格监督站人员的具体从事明码标价管理监督工作的能力。
6、全力以赴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积极动员组织干部职工投入招商引资“百日会战”。至11月底,共引进民资561万元,超额任务指标140.25%。
为切实履行好价格职能,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工作中,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班子建设,提高战斗力。
没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就不可能带出好的队伍,就不可能开创工作的新局面。今年7月份,区委对我局党组进行了调整。我们及时制定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和各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日常工作例会研究等工作原则,同时要求班子成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记“两个务必”,保持清正廉洁,切实改进作风,以良好的自身形象为全体干部职工作好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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