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重庆满分:情有独钟作文900字高考四篇

2011重庆满分:情有独钟作文900字篇一

  年龄在增长,个头在增长,生活在改变,但唯独不变的是——对冰糖葫芦的情有独钟。

  上幼儿园时,我不像别的孩子厌学,而是特别爱上学,因为每到放学,总有一串冰糖葫芦等着我。放学时,奶奶来接我,她总会带着一串冰糖葫芦,于是我就一只手拉着奶奶,一只手举着冰糖葫芦,边走边吃,到家时,我的嘴上已经是通红通红。那是幸福的颜色。自小,我就爱上了冰糖葫芦,喜欢那种酸酸甜甜的味道,喜欢奶奶把糖葫芦举向我时的那抹微笑。

  渐渐地,我上小学了,奶奶却不在了,每天放学,陪我吃冰糖葫芦的人也变了。那时候,放学时,我和其他4个小伙伴结伴回家。当时学校门口就有小贩卖糖葫芦,我们5个人一人买一个,并排着。那场面,我至今记忆犹新。一路上,我们边走边吃边侃,聊遍校园百味。冰糖葫芦俨然成了我们一个重要的伙伴。这样的日子持续到小学毕业。学校整顿了校门口的小贩,我们就再也看不见那卖糖葫芦的小贩了。大大的校门留给我们的不是往日的欢喜、轻快,而是一份压抑、严肃。想到小伙伴们也要各奔东西,大家都唏嘘不已——放学的路上再没有你我它。

  时光飞逝,我应该也必须长大了。我开始觉得吃冰糖葫芦是一件幼稚可笑的事。我开始对冰糖葫芦“恨之入骨”。我一遍遍告诉自己:冰糖葫芦是小孩子的象征,只有幼稚的孩子才会吃它。但是每次看到冰糖葫芦时,我都会纠结很久。看到糖葫芦,我仿佛尝到了它独有的酸甜之味,看到了当年“五人帮”在海侃,看到了奶奶在等待。但是,我已经长大了,只能默默地低着头与糖葫芦擦肩而过。

  直到那一次,许久未见的小伙伴们再聚首,依旧是每人一根糖葫芦。我清晰地记得,当我接过糖葫芦的那一刹那,我的兴奋。迫不及待地撕开包装纸,轻轻地咬上一口。对奶奶的回忆,对小伙伴的回忆伴着糖葫芦的酸甜一起涌入了我的嘴里。我觉得我错了,我怎么可以“恨”糖葫芦呢?它是我生活的见证者呀,它有我快乐的回忆呀,它珍藏着一段纯真的友谊呀。

  如今,我虽然鲜少吃糖葫芦了,但只要遇到糖葫芦,我必会买下一串,然后细细品味着我的最爱,回忆着属于我们的快乐。谁让我对它情有独钟呢

  这篇记叙文线索分明,明暗两条,使文章的结构清晰,行文思路明朗。糖葫芦承载了奶奶的慈爱、同学的友爱。对糖葫芦的情有独钟,也就是对慈爱、友爱的珍惜。文章立意符合题意,语言平淡蕴藉,真情实感溢于字里行间。建议赋分:57分。

2011重庆满分:情有独钟作文900字篇二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放学去小姨家,路过一家小商店,看到一个七八岁左右的小女孩, 在吹口琴,那种声音宛转、悠扬。深深地吸引住了我。我完全着迷了,都忘了要去小姨家,一直停了许久,直到那个小女孩的父母叫她吃饭了,才没有再吹,我只好恋恋不舍离开了。

  第二天上学的时候,我上课都是在想我要是有一个口琴多好。那个口琴肯定要好几十块钱吧,可是我家条件并不好,四个兄弟姐妹都等着父母养大,要父母另外拿钱买一个口琴肯定是不行的。

  放学的时候我刻意又路过那个商店,又看到那个小女孩在吹口琴,那种声音还是那样宛转、悠扬。我又忍不住在那里听了许久。打那以后,我就期盼自己有一天有一个口琴应该多好。于是有一天我鼓起了勇气对那个女孩说:“过几天我也去买一个口琴,你能教我吗?”那个女孩什么也没有说,就点头了。

  为了能让自己有一个口琴,为了实现这个小小的梦想,我开始去山上挖侧耳根来买,那时的侧耳根不贵,一斤才买几角钱,要挖好多才能换回口琴的钱啊。但为了那个口琴,我一直坚持自己的决定,几乎每天都去山上,虽然为了挖侧耳根,因为不顺道,我很少再去听那个女孩吹口琴了,但想想有一天自己也能吹出那种音乐应该有多好啊。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两周多的辛苦劳动,我终于可以攒下钱来买一个口琴了。那天我好兴奋,因为我又可以见到那个女孩,她可以教我吹口琴了。

  我急冲冲的沿着到小姨家的方向走,又路过那个商店,可惜没有再看到那个女孩。她去哪里了呢?这时从商店走出一个中年妇女,我大胆地问了她:“以前吹口琴的那个女孩走哪里去了?”中年妇女说:“因为给她治病,他们把店转让给我了。”“病?什么病?”我完全没有想到那个会吹口琴的女孩会有什么病。“听说她小时候重感冒发炎,没能及时治疗,不能说话了,这次就是去给她治病的。”这时一个顾客来买东西,中年妇女忙她的去了,我不好再问什么。

  原来她是一个哑女,怪不得那天对我只是点点头,什么也没有说。我望着自己手上的口琴,怅然失措,想不到我花了这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买了一个口琴,可是自己吹不出来那种宛转、悠扬的音乐来。

  这个口琴一直就放在那里,我从未吹过,我知道,我不是对这个口琴情有独钟,而是对那段宛转、悠扬的音乐情有独钟。而随着那个女孩的离开,我再也无法听到这份情有独钟的音乐。

2011重庆满分:情有独钟作文800字篇三

  读过一些历史书籍,便了解了一些历史人物。向来,我对这些历史人物都充满了好奇心,心想,那么多的古人都被历史湮没了,如果他们没有一些与众不同的地方,何以会成为历史名人,然后被载人史册?有关这些历史名人的书读多了,于是就发现,他们真还是各有各的不同。或者理想追求不同,或者所建功业不同,或者是品格不同,或者是人生的态度不同。

  曾经,我很迷惑,有人称赞老庄的逍遥,可有人称赞孔孟的激情;有人称赞屈原的执著,可也有人称赞苏轼的洒脱。他们的是是非非,究竟该如何评判呢?就拿庄子来说吧,是个地地道道看破红尘的人,他学问渊博,思想深远,有着很高的名望,就连楚王都慕名遣使请他为相。可是,他对来使说,他宁愿一生在濮水垂钓,看鱼儿在水中自由自在地游弋,哪怕穷困潦倒,也不会去做相国。

  而孔子呢?恰恰相反,明明知道自己“克己复礼”的主张不会被人采纳,却还要带着一群弟子边行边乞,周游列国,苦口婆心地去游说各国诸侯,让他们停止争战,要为民施仁术。一个崇尚自然,一个热衷政治,可他们都是人们2000多年来不可忘怀的名人,你说,这是为什么?其实,不用多想就有了答案:人各有志。当一个人有了自己的志向追求的时候,他就会投入全部的情感,甚至独钟于此。

  看看杜甫吧,他青年时就赶赴长安,希望能一展自己的才华,被朝廷重用,然后“至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然而他却一生不得志,没有能真正获得过一次报效朝廷的好机会。但是,他的政治抱负从未因此而衰减。自己在战乱中逃亡,而心中惦记的却是广大饱受战乱的百姓,于是,写下了“三吏三别”以抒怀;自己困居浣花溪,屋漏无干处,却还幻想“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这就是杜甫,他心中只有国家与人民,所以无论他自己在怎样的生活环境,他都在忧国忧民。看看这些古代名人,他们因为自己人生有志,便一生为之倾情。那么,对于现实生活中的那些沉迷于某事物者,我们就不要把他们想象成异类了,无论是“香港大学[微博]之宝”的袁苏妹钟情于做一位杂工,还是肢残也不离开讲台的赵世术,前者不以自己的工作为卑,反为做饭扫地投入了真情,后者不认为自己行动不便,只因为他对孩子们情有独钟。

2011重庆满分:情有独钟作文1200字篇四

  吃凉粉一定要在路边摊去,超市里买的,唉,不要说了,无韧性不筋斗,吃起来粉粉的,没有口感,而辣椒呢,看起红得鲜艳,可吃起来,辣是够辣,却没有香味。

  我说吃凉粉要到路边摊,也并非凡是路边摊都好吃。我的粉瘾上来了,我只去一家,那就是步行街最东的那个小摊子。还不等你靠近摊子,那麻呼呼、辣嗖嗖的感觉就上来了,即使你没有打算吃,但只要走到这里,脚也会被那四处飘散的香味给拽住了,不买一盒吃是舍不得离开的。

  你有兴趣也来看看吧,老板娘轻轻地抓起一撮白得透亮的凉粉放进纸盒里,再用小勺子在一顺溜排着的调料杯里,一一地打着作料,红的辣椒,绛紫的醋,咖啡色的芝麻酱,嫩黄的蒜泥,还有盐、味精、砂糖哎哟哟,我都记不过来了。再看老板娘那动作的麻利,就像蜻蜓点水,或者像小鸡啄米,三下两下就完成了,而且,一只手上端着的是两个盒呢。没有先享口福就先饱眼福了吧

  看了我这些介绍文字,是不是调动了你的味蕾?是不是胃里像有虫子在掏你的痒痒?该不会口水都已经流出来了吧?好了,不与你们贫嘴了,老板娘把凉粉递过来了,我连忙接过手,道一声谢谢就开溜了。问我上哪里去?得到一个舒适的地方享用它,比如,广场那边最阴凉的那张条椅上。

  为了让你不要过于想像我吃凉粉时的那个美,现在,我讲点别的岔岔你的心思。

  因为我太爱吃凉粉了,所以我曾专门找些有关资料看过。资料上说,多吃凉粉可以美容的。吃凉粉一定要吃其一个凉字,所以它可以增强身体的抗寒能力,抗寒能力强了,就等于免疫力强了,免疫力强了,就等于你的体质提高了,体质提高了,就等于你的身体健康了。嗨,说得满有道理的,不过,是真是假,你们自己去琢磨,或者自己找找资料看看,我可不想拿你们的身体健康与你们开玩笑。

  呵呵,等你们在看上面这段文字的时候,我一大盒凉粉已经搞定了哟。嗯,又麻又辣,让我过足了粉瘾。我这人没得治吧?一个大男人,像个小女生,还有这样的馋嘴。不过,不要太小瞧我了,其他没有什么爱好,就只爱吃凉粉而已。

  【高考满分作文剖析】

  生活的乐趣来自各种各样的生活细节,这篇文章写自己独爱吃凉粉,而且用俏皮、幽默的语言写出了在吃凉粉中所感受到的快乐。这样的文章可以引导中学生多在平淡的生活中找到快乐的因由,从而更加热爱生活。文章从头到尾,语言表达处处体现出幽默的特点。为了能够准确地传达自己独爱吃凉粉的嗜好,作者除了对凉粉作了一些一般介绍外,还有一些只有真正体验过吃凉粉的人才能写出来的细节,比如,描写老板娘那麻利的调兑动作就非常精彩。阅卷现场评分:内容分20分+表达分20分+发展分20分=总分60分

  2011年重庆高考满分作文:就是喜欢残月

  夜,沉寂。风卷残云般肃静

  深邃的天幕,神秘而苍茫。一轮残月孤自悬空。不知风在动,云在流,不审残月的轻梭在云雾里穿织。

  夜空,那么苍茫,那么幽远。残月发出淡淡的清辉,衬得远近的树影鬼一样阴冷,很多人,在这样的夜景下,会不寒而栗。

  可是,我喜欢。我喜欢在这样的月夜下放飞思想。

  传说中,被天狗吞噬着的月亮也不过如此,同样支离破碎的,伤痕累累的,没有人爱怜,更没有人抚慰,只有人为之悲伤,甚至,诅咒它是邪恶的象征。不祥的预兆,和着那变异的形状,如冷剑胆的残锋,逼得人毛根悚惧。

  可是,我喜欢。我喜欢面对这样的自然之观反省人生。

  满月以它的圆和光辉深得人宠,残月却因它的残和冷被世俗遗弃。其实残月之残是一种创伤,同时也是一种成熟,更是一种饱经风霜的傲慢。

  残月,斜劈于天际,魂断于迷茫,细长弯曲利爪似的造型的确有一种不可抗拒的邪恶之气。自古以来,花好月圆总会出现在甜蜜的时光,然而花终有凋,幕总有谢,坎坷之神不会因为同情和可怜而给你长久舒服的机会,真正万事万物、万顺百利的又有多少呢?圆月固美,终究会缺。

  我就喜欢仰望残月,仰望着它在淡淡的浮云中游弋,仰望着它晦朔行走,由望到缺。

  夜深人静,残月孤芳自赏。也许非常凄凄然,可是它并没有因为鄙夷和唾弃而哀乞告怜。因为没有伤痕的胜利者,往往是可悲可叹的失败者。有谁看见一帆风顺的船能在浩海中长久地航行?灵魂之船若不经历暴风雨的洗礼,没有留下一些余痛未息的伤残,怎么可能和海浪搏击?怎么能承受伤痕累累的情感?怎么能体会胜利者的欢愉

  美好的事物并不一定都璧洁无瑕,残缺的东西亦并不是都暗泽晦涩。残月之残,颇具残缺之美,尽显傲雪凌霜之雅。每一寸裂痕都是磨炼的标志,每一处伤痕都是锻造的象征。不断改造,不断完善。

  我就喜欢这样,站在残月之下,哲人似地思考,试图解开一些人生的问题。

  不以残缺之为悲,它能鞭挞进取,正如山河面对峭壁的绝望,却一纵而成瀑布的壮观。雪峰之所以伟岸,处处掩埋着登山者的遗体;大海之所以浩瀚,处处漂着沉船的残骸。

  人生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处处有坎坷,有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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