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区局工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局工委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10 年,创先争优活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开展“‘宜居’作表率,‘三大战役’争先锋”主题活动为载体,主题活动围绕“两大模块”推进。“两大模块”,即:“堡垒铸造模块”和“带头人培养模块”。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契机,广泛动员,深入推进,确保活动有力度、出特色、见实效,激励引导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在实现“建立生态大东城,打造宜居新”的战略目标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工作安排
(一)6月5日前,做好发动工作。
1、工委召开“系统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各单位各支部根据区委和工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各自实际确定争创主题,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报工委备案,并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召开动员会议。
3、工委领导小组成员确定联系点,并到联系点开展调研,指导活动开展。
(二)6月5日至6月10日,开展公开承诺。
1 2 3 4 5按照“重学习、重实干、重服务、重品行”的要求,各支部和广大党员承诺开创先争优的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打算。
1、明确职责。各支部和党员对自身职责、义务进行梳理、明确,为开展承诺诺奠定基础。对无职党员、离退休党员要通过自愿申报、党员讨论、组织认定、公示等程度,设岗定责。
2、作出承诺。各支部要在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单位重点工作,承诺主要工作年度目标;围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承诺服务措施、时限、标准和为民办好的实事;围绕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承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成效。党员要在调研走访的基础上,结合个人岗位和自身实际,承诺年度内学习的主要内容、工作的主要目标、为民服务的主要事项,并承诺坚定信念,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法律法规。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把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带头解决人民群众“三最”问题和牢固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政绩观、权力观等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作出的承诺要注重体现先进性要求,注重结合职责任务与岗位实际,注重为民办实事。
3、审核承诺。工委对各支部、各支部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逐一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修改完善。
4、公布承诺。经审核通过后,各支部的承诺内容要通过印发文件、公开栏公示或新闻媒体刊载等方式予以公开,并报工委,党员的承诺要通过党员会议宣读、公开栏张贴等形式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文化程度较低、年老体弱的党员可只用口头承诺,由党支部记录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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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4 55、践行承诺。各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承诺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全力创先争优,提高践诺质量。工委对各支部、各支部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加强跟踪检查督促,确保有诺必践,有践必果。
(三)6月中旬,进行巡查指导。
1、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对各单位党支部创先争优方案制定、宣传发动、公开承诺等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督查结果公开通报,并报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各支部要对本支部部署参加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本支部开展情况上报工委。
2、各支部负责人和工委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对联系点开展活动情况加强调研和指导,解剖麻雀,摸索规律,拿出进一步推动活动开展的思路和建议。
(四)6月下旬,组织开展领导点评。
1、汇报情况。点评前,各支部向工委和联点领导、党员向党支部书面汇报前段活动情况,并对进一步搞好活动提出设想和建议。
2、进行点评。工委负责人对各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总结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有联点领导的,应邀请联点领导参加,并进行点评。
3、整改表态。领导点评后,各支部负责人和党员代表根据点评内容作整改表态发言。
根据点评结果和活动实绩,各单位推荐上报一批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工委推荐上报一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
(五)七月上旬,集中宣传先进典型。
1、结合庆祝“七一”,采取先进典型报告会、到示范点参观学习等形式,集中宣传推介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发挥带头人示范引领作用,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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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2、组织召开创先争优座谈,邀请各单位各支部负责人和部分优秀共产党员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和体会,提出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的意见和建议。
3、各支部和党员要对照本单位、本系统的先进典型,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六)九月下旬,开展第二次领导点评和第一次群众评议。
领导点评重点对第一次点评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点评。群众评议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通报活动情况。各支部召开会议,向党员群众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党员写出书面活动小结,向党支部报告活动情况,并在公示栏公布。
2、组织开展评议。对各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工委采取召开评议会、随机电话访问、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人员应包括该党组织的全体党员和管理、服务对象代表。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由党支部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和设立评议投票箱等形式,组织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
3、公布评议结果。对群众评议党支部的结果,要通过当场宣布、新闻媒体刊载、公示栏张贴等途径予以公布;对群众评议党员的结果,要召开党员会议予以公布。
4、进行整改提升。对在群众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积极进行整改提升。
(七)十月上旬,组织第二次全面巡查指导。
重点督查先进典型树立宣传和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的落实情况。对开展活动举措创新、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验总结;对活动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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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八)十一月上旬,开展践诺自查活动。
各支部和党员,对照自己作出的承诺,查进度、查差距、查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确保年底承诺全面兑现。
(九)十二月下旬,进行年度考核总结。
1、根据承诺兑现情况,开展第三次领导点评。
2、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在点评、评议的基础上,以“岗位胜任度、发展贡献度、群众满意度和社会美誉度”为重点,各党支部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进行考核。
3、对各支部全年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测评考核。
4、召开全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现场会,小结活动情况,推介先进经验,促进活动深入。
三、工作要求
(一)各支部要根据本推进计划和本单位的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计划,并报工委,使创先争优活动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
(二)各支部要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活动开展情况,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推进措施。
(三)要加强对所管各支部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确保“规定动作”扎实到位,整个活动有序有效推进。
(四)要注重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经验、创新举措的总结上报,及时挖掘推介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树立典型,营造氛围,在全系统掀起创先争优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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