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开展201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范文

工商系统开展201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x质检质联〔2017〕x号)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水平,推动诚信建设与社会共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大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下最大力气抓全面提高质量,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市场监管执法、行政指导和消费维权教育,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积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深厚社会氛围,全面提高我市消费市场的安全质量水平。

二、活动主题

大力提升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三、活动重点

(一)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全面提升商品质量。各单位要结合流通领域商品质量2017年度抽检计划,积极地开展流通领域电线电缆、开关、插座、大家电、红木家具、妇女儿童用品、汽车配件等产品的调查摸底工作,配合抽检人员完成抽检任务。要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对通过网络、电话、邮购等非现场方式销售的商品,也要纳入监管范围,抽检结果做到线上线下共同适用,进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促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不断提升。

(二)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各单位要加大质量宣传力度,策划组织质量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以质取胜”、“质量为先”、“质量至上”的理念,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宣传活动。依托12315“五进”、消费教育基地,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要加大对本地著名商品品牌的宣传,通过品牌效应带动质量的提高,逐步提升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对严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进行曝光,有效震慑不法分子,倒逼企业和经营者自觉提升产品质量。

(三)开展质量整治提升行动。各单位要加大对流通领域商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根据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投诉集中的流通领域商品开展专项抽检及相关的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无强制认证标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对销售无厂名、厂址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来源不明的商品的,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通过系列的整治行动,全面促进我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提升。

(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助推质量整体提升。按照《关于印发xx市2017年“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防消维办发〔2017〕4号)要求,在全市深入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6点3线1面”为目标,在旅游、快递、农资、电子商务领域等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规范管理、依法经营、公开承诺、无理由退换货、先行赔付等为抓手,引导企业以质量树诚信、以诚信创品牌、以品牌促消费,不断提升企业诚信意识、守法意识、质量意识、品牌意识。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紧紧围绕“下最大力气抓全面提高质量”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谋划,要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形成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确保“质量月” 活动取得实效。

(二)积极动员,广泛参与。积极发动辖区企业,发挥企业“质量月”活动主力军作用,推动企业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竞争力。组织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并从群众需要出发,为群众办实事,让人民群众享受“质量月”的成果,使质量月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三)扎实推进,确保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领域中的热点问题和共性通病,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攻关,积极地开展流通领域商品的相关整治工作,有效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水平。要大力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把“质量月”活动办成推动质量工作、展示质量发展成果的平台。大力宣传、普及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对严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进行曝光,形成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四)及时总结,按时报送。“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于2017年10月13日前将开展“质量月”活动的总结上报市局消保科邮箱。联系人及电话:覃xx,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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