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工作方案范文

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工作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推进“一网通办”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满意度,切实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提升运用贵州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促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利企便民,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础现状

随着国家和省市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以来,省政务中心开通了“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系统”,区级行政审批系统与省政务服务网实现了数据对接,权力事项加载和发布、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并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两级延伸,目前区本级34家部门,295项行政许可事项可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一网通办”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对照国务院“一网通办”的新要求,实现真正意义上“一点登录、全程在线、全网漫游”的工作目标,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短板:一是与与贵州省网厅联通的部门数不多,大多数部门仍以部门自建审批平台和线下办理为主,审批链条不完整,还存在二次录入情况;二是信息共享困难,不同部门间、不同层级间数据无法共享;三是乡镇工作基础较差,网上直接服务群众的能力较弱,群众获得感不足。要进一步加快各类政务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扩大“一网通办”事项比例,积极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拓展网上办事功能,畅通政务服务渠道,提升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服务群众的能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还需要不断改革和推进。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 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所有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网上办事系统(涉密类除外),应与与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厅前端整合,分批分阶段进行数据对接,实现统一入口、互联互通。

2. 办理事项应上必上。凡是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应全部推送到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厅,实现网上办理。

3. 数据资源应迁尽迁。将系统整合与数据迁移相结合、与云服务相结合,最大化实现系统间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二)工作目标

2018年12月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2019年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2020年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零跑腿”事项占比不低于70%。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各类办事系统互联互通。各部门分阶段实现与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资源共享和数据联通。8月底前,完成工商、环保、不动产登记等5个部门系统与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联通;2018年12月底前实现50%以上的部门系统与贵州省网厅联通。2019年底前实现90%以上的部门系统与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联通,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系统成为唯一的网上受办理渠道。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直有关部门)

(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下集中。各乡(镇、街道)要全力实施“站所集中”工程,即把“七站八所”服务事项集中到乡镇政务大厅办理,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确保所有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服务大厅,真正实现“一扇门、一扇窗、一张网”。区直各部门要推动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向统一政务平台集中。加快推进部门内部职能整合归并,完全实现“一个窗口”对外。

(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中心,配合部门:区直有关部门)

(三)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原则上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平台办理,并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实施。根据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有关要求,实现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延长网上办事链条,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8 月底前,区本级保留的295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贵州政务服务网上办理;10月底前,从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入手,梳理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最多跑一次清单”,为“一网通办”夯实基础。

(牵头部门:区审编办、区政务服务中心,配合部门:区直各部门)

(四)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各类事项,从办理要件、办理时限、办理环节、审批条件、收费标准、审批依据等方面予以优化,进一步整合、压减和规范审批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的办理流程,10月底前完成流程再造,实现政务服务效率再提速15%以上。

(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编办、区法制办,配合部门:区直各部门)

(五)切实推进信息资源共享。按照国务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能共享的要全部共享,着力打破“信息孤岛”。原则上,所有数据的应用、调取、存储要实现零障碍,为大数据分析和政府决策提供保障。发改系统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要接入到政务大厅部门窗口,与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切实提升并联审批效率。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直有关部门)

(六)加快推进数据标准化。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梳理、勘误,推进网上办理。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各类服务事项的业务标准化建设。行政许可事项在现有标准化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子项拆分、进行规范。按照统一的业务手册编写办事指南、编写规范和编码规范,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水平。

(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中心,配合部门:区直各部门)

(七)加快推进贵州省网厅功能完善。开通涵盖公积金查询、生育登记、预约挂号等12个便民服务功能,投资项目审批、公司名称预先审核、建筑施工企业资格认证等26个审批服务功能,以及权责清单查询、办件公示、办事进度查询等专项服务功能,对外提供便民服务、审批服务、专项服务三大功能版块,打造路径更加醒目、板块设置更加科学、功能更加实用完善、服务内容更加丰富的网上“政务超市”。同时,加快统一身份认证、电子支付、一键物流等手段的运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网通办”。

(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中心,配合部门:区直各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一网通办”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区委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区编办(审改办)、区发改局、区工贸局、区财政局、区督查督办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一网通办”改革,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平台支撑、优化服务、审批改革等方面的关键问题和困难,督导乡镇和部门跟进相关工作,推动“一网通办”改革落地见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按照牵头负责、分块推进的原则,由区发改局总体负责各类办事系统与贵州省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网上并联审批相关事宜;区政府办牵头“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推进和标准化建设;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贵州省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事项推进、服务优化等;区编办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调整及相关工作;区法制办负责对流程优化和标准化工作进行审核;区财政局负责保障相关资金落实。

(三)通力协作配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认领任务,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阻碍“一网通办”改革措施的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推动,乡镇和部门是工作落实的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抓总,确定专人专抓,对照工作方案要求,紧扣时间节点,压茬推进;要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坚持进度和质量并重,各有关部门既要抓好本部门具体任务的推进落实,也要做好乡镇对口业务的指导培训,及时研究解决系统内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期实现预定目标。

(四)强化督查督办。区督查督办局要将“一网通办”改革工作列入重点事项督查清单,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大督查力度,并按照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要求,与各牵头部门共同对乡镇和部门进行跟踪督查考核;要对工作进行抽查监察,凡发现不积极、不配合、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按不作为、慢作为报区监察部门处理。同时,建立区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工作机制,对推进“一网通办”改革、部门进厅、事项授权等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区政府主要领导将对部门“一把手”进行约谈,必要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主体追责。

本文来自用户投稿,不代表【壹壹范文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11gw.com/article/113812.html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