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解读: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范文

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解读: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范文

题记

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发展全局、把握时代潮流,对首都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寄予的新期望,也是北京这座伟大城市新的历史使命,更是全市人民热切期盼的美好明天。我们要始终牢记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准确把握首都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解放思想、矢志奋斗,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拥有优质政务保障能力和国际交往环境的大国首都,弘扬中华文明与引领时代潮流的文化名城,全球创新网络的中坚力量和引领世界创新的新引擎,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首善之区,天蓝水清、森林环绕的生态城市,世界超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典范。

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1.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积极争取国家实验室在京布局,主动承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抢占引领未来发展的科技战略制高点。

2.全力抓好“三城一区”建设

推进中关村大街提升改造,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原创成果、国际标准、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型领军企业集群。重点布局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前沿科技交叉研究平台,把怀柔科学城打造成世界级原始创新的承载区。集聚一批高水平企业研发中心,搞活未来科学城。

3.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坚持做“白菜心”、不做“白菜帮”,大力发展服务经济、知识经济、绿色经济,服务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匹配的总部经济,支持在京创新型企业总部发展。

4.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

加强城乡结合部地区建设,推广改革试点经验,全面整治环境,促进用地集约、产业升级、环境优美、设施完善、人口管理有序。

5.驰而不息深化改革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构建高效、规范、透明、简便的服务体系。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落实“营改增”政策,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开。

6.培育开放发展新优势

吸引国际组织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落户,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培育本土跨国企业集团。

形成有效的超大城市治理体系

1.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政府主导和发挥市场、社会作用相结合,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构建覆盖城乡、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

2.打赢污染治理攻坚战

认真落实国家“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毫不动摇,铁腕治理,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突出问题歼灭战。

3.扩大绿色生态空间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山水林田湖建设,持续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大力建设森林城市、海绵城市。

4.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抓整改,用群众满意度来衡量。坚持国际一流、城乡一体原则,提高基础设施规划标准和建设质量,形成适度超前、相互衔接、满足未来需求的功能体系。

5.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6.维护首都安全稳定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维护首都安全体制机制,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一方平安。

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建设全国文化中心

1.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巩固和拓展“北京榜样”“百姓宣讲”“中国梦365个故事”等宣传品牌,发挥好公益广告、文艺作品作用。

2.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

加大支持力度,有效整合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发展。

3.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扩大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有效参与,更好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

4.传承保护历史文脉

构建涵盖老城、中心城区、市域和京津冀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统筹长城文化带、大运河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精心保护好世界遗产,凸显北京历史文化的整体价值,强化“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城市特色。

5.推动文化改革发展

深化对首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儿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的研究利用,强化国民教育、民间传承、史志编修、经典普及,弘扬传承优秀历史文化、积极培育创新文化。

弘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

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加强党对人大工作领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推进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增强人大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和“一府两院”监督的有效性。

2.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充分发挥首都统一战线成员来源广、层次高、影响大的优势,扩大统战工作覆盖面,努力画出最大同心圆。

3.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立法协商、立项论证、预案研究、立法后评估等工作机制,提高地方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4.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认真贯彻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有效实施对各个领域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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