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率提高,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原来的质量、进度、安全等保证体系,已远远不能满足现在的项目建设的需要。
主要有以下问题:
1、规划、设计、施工难以一步到位。往往一条路几个设计单位、几个管理、几个施工单位,给工程管理带来很大隐患。
5、施工单位管理薄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施工单位往往第一位注重的是任务开拓,其次是产值,第三位注重的才是质量,工作重点错位,形成企业的质检部门逐步弱化;目前施工企业使用的地方民工较多,自己的职工培训很难展开,有的公司又搞挂靠、转包、分包,难以保证质量。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完善基础建设质量监管理体系:
3、落实责任追究制。一是确认业主在出现质量问题时所应负的责任,真正发挥业主对建筑产品质量的控制和监督作用。必须确立业主单位是质量第一责任者的思想,一旦出了质量事故,首先应追究业主的责任。二是在招标挑选施工队伍时,真正选择报价合理,而且质量信誉好、技术水平上乘、装备相对精良的施工队伍;三是完善监理的各项配套措施。要以法治强化对监理的考核约束,实行质量追偿制度,对于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的项目,出了质量问题,应对造成的损失履行赔偿责任,要严格监理人员的资质和行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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