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劳动保障厅的指导下,初步形成了城乡统筹的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和谐劳动关系三个工作体系,各项工作得到了国家劳动保障部、省劳动保障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谐做出了贡献。市劳动保障局被省劳动保障厅继续评为全省第一名。
(一)城乡充分就业工作取得近年来最好成绩
一年来,全市劳动保障部门把统筹城乡就业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积极开展“全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健全目标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规模,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4.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6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7 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0%、149.8%、184%。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6.3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4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比上年末下降了0.1个百分点;动态消除了“零就业家庭”;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新增就业11万人;中心城区及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继续保持了比较充分就业,近郊区90%以上的社区实现了比较充分就业,远郊县市65%以上街道(乡镇)实现了比较充分就业。去年12月,国家劳动保障部、中国就业促进会分别在我市召开了“中国就业市长论坛”和“全国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座谈会”,对我市城乡充分就业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是加强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支部领导。各级党委、政府把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继续纳入了“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工作目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形成了齐抓共管、各方联动的良好局面。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充分就业督察工作制度,采用交叉检查、重点督察和考核评估等方式,督促各区(市)县开展城乡就业工作,并在促进就业督导工作的基础上,建立了有30名行政编制的城乡就业督察专员办公室,初步形成就业督察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是制定促进城乡充分就业指标体系。充分运用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目标与策略――成都市城乡统筹比较充分就业问题研究》的科研成果,按照全国统筹城乡充分就业试点方案的要求,分圈层、科学地制定了具有核心、保障、辅助三种指标的全市促进城乡充分就业指标体系,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充分发挥优惠政策促进充分就业的效应。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协调各级财政将再就业专项资金纳入了财政预算安排。全市共为6.98万名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人数达7.25万人。
四是完善就业服务工作机制。出台《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标准》,完善市、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机制。同时,开展了对全市企业用工需求及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的专题调查。市级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已与全市1424个街道(乡镇)、农民集中居住区和社区的劳动保障站(所)实现联网,实现信息资源的集中管理和共享;针对广大群众不同的就业需求,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援助月”等系列促进就业活动。
五是大力开展就业援助。以“就业援助962110”为工作平台,建立健全市、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联动,企事业单位、职介机构、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密切配合的再就业援助体系,大力开展就业援助工作。“962110就业援助”服务热线开通以来,及时帮助2680名就业困难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成功上岗就业,援助成功率93%。
六是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开工建设成都市技师学院及9个分院。依托现有的省、市、区(市)县三级职业培训基地,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同时,建立了154个青年职业见习基地,使大学生的就业和全市重点行业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全年完成对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前引导性培训36.9万人、农民工培训23.48万人。全市技工学校招收新生1.42万人。全市开展职业技能鉴定21.37万人次,颁发职业资格证书20.12万本。
七是积极支部劳务输出。建立与东北、长江三角洲、泛珠江三角洲、西藏等劳务协作机制,为人力资源跨区域流动提供了工作平台。努力打造“川妹子”、“川厨师”、“川建工”等劳务品牌,指导民工有序流动。全年劳务输出规模达158.11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07.42亿元。
(二)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工作取得新突破
着力加强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开展全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险体系,把城乡居民逐步纳入了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基本实现了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去年7月,国务院及劳动保障部分别在我市召开全国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充分肯定我市的成功探索。
一是社会保险
扩面征缴创历史新高。截至去年末,全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230.93万人,较上年末净增21.81万人,征收基金86.07亿元,清收历年欠费1.69亿元,征集率99%;基本医疗保险覆盖261.23万人,较上年末净增25.38万人,征收基金31.19亿元,征集率99%;失业保险覆盖117.21万人,较上年末净增14.61万人,征收基金5.88亿元,征集率98%;工伤保险覆盖115.23万人,较上年末净增19.09万人,征收基金1.58亿元,征集率96%;生育保险覆盖192.28万人,较上年末净增25.21万人,征收基金2.17亿元,征集率99%;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达155.97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559.12万人;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综合保险人数达60.59万人,其中,建筑行业农民工参加综合保险16.62万人;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达27.67万人,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达17.48万人,做到了应保尽保。
二是完善社会保险市级统筹。从去年7月1日起,全市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四项社会保险实现了基本制度和政策统一、缴费基数和比例统一、计发办法和项目统一、基金调度和预算统一、经办流程统一的市级统筹。各区(市)县制定了较规范的内部业务流程和符合实际情况的财务内控制度,征缴的基金能及时全额上解市上。同时建立了市级统筹基金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对各区(市)县社保基金管理的检查指导,进一步强化了社保基金管理,形成了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是健全完善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出台了《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建立了市属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印发《关于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补偿标准的通知》,从2011年1月1日起,全市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10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筹资20元,各级财政补助80元;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起付标准下调到200元,并取消高血压、糖尿病等病种使用乙类药品的个人负担费用;印发《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有关问题的通知》,方便了参保群众的异地就医;建立了成都市工伤职工康复中心,制定了《成都市工伤职工康复管理暂行办法》,并将老工伤人员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与市建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成都市建筑施工企业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综合社会保险工作的通知》,将为建设单位为农民工缴纳综合保险费纳入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置条件,促进建筑行业农民工全员参加综合保险。
四是全面推进失地农民和农民养老保险。继续实施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制度,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实现“应保尽保”。去年12月底,我市已有19.92万名征地农转非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20余万新征地和已征地农转非人员调整和增加了基本养老金。认真开展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率先在中西部地区建立了与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截止去年末,全市已有9.04人参加了农民养老保险。
四是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部归垫了历年挤占挪用的社保基金3770.96万元,并认真开展了基金的监督和对财政专户的检查工作,年度内杜绝了新的挤占挪用行为,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和完整。按时足额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去年8月31日完成了XX、XX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今年1月31日完成了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待,使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增加到了1033元,缩小了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差距。
五是提升社保经办能力和水平。按照“中欧社会保障能力建设试点”的要求,不断提高社保经办能力水平。组建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完善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础目录库,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新系统上线,完善2.0版系统业务程序以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在全市开通了医疗保险“一卡通”,方便群众购药。
(三)城乡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一年来,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深入贯彻市政府93号令,推行《成都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标准》,推进劳动合同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指导,创新劳动保障网格化监察模式,妥善处理国企破产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农民工工资拖欠等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试点工作,我市的武侯科技园区被国家三部委评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去年3月,劳动保障部在我市召开“全国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会”,对我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全市已有210户用人单位达到了《成都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标准》要求,被授予《合格单位》标牌。
二是强化企业工资调控。发布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人工成本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提高和整合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指导企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各类企业依据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积极开展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维护低收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全面清理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504.38万元。
三是维护国企改革中职工的合法权益。指导成都进出口公司等4户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员,审核国有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3900万元;深入成都针织二厂、成都云内动力等企业,向职工宣传政策、解疑答难,维护了企业和社会稳定;办理东郊搬迁企业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内部退养职工缴纳五项社保费用政府补贴,涉及职工6697人。
四是加强劳动关系调处能力建设。去年,全市劳动争议处理三级网络共协调、处理劳动争议案件7018件,结案率达96.6%。接待来访和处理来信共计10.19万人次,办理来信1763件,办结率97%。受理工伤认定3769件,受理劳动能力鉴定5519件。“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接听电话服务34.5万人次。同时,开展了应急保障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应急管理的责任、制度和工作体系基本建立。
五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牵头支部对全市小砖窑、小
煤矿、小矿山、小作坊和城乡建筑工地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打击“黑职介”、“歪公司”为主题的清理整顿劳动力(人才)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建立“一户一档”、“动态监管”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全年共年检用人单位31951户,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5487户,处罚用人单位465户,为劳动者追回工资1.43亿元,涉及劳动者55.9万人。
六是积极开展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撤消了原“工伤保险处”,组建了“行政审批处”,制定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划归行政审批处,由市政务中心(社保分中心)窗口统一受理,行政审批处集中办理,大大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人民群众。
七是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台、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介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发放《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资料、“两法知识问答”试卷和小册子等10万份。举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培训班7期。代表省厅参加全国“两法”知识电视大赛,获得三等奖。
一年来,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还切实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信息化建设、目标管理、督查督办、“两会提案”办理、市长公开电话办理、政务信息、档案保密、规划财务、定点医院和药店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劳动保障志编撰、劳动保障代理服务等工作也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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