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范文

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范文

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并将其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更高的要求。市委、市政府紧抓机遇,作出了坚定不移实施“两创”总战略,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这是新时期丽水发展理念的重大进步、发展模式的深刻变革、发展道路的科学选择,也是推进丽水新跨越的现实要求,对于确保我市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全面小康、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服从服务“两创”总战略,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既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本质要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当前以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最突出的任务就是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笔者结合自身岗位,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正确认识反腐倡廉工作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优势

纪检监察部门自从诞生之日起,就承载着艰巨的历史任务,以其自身的特殊性和权威性,在各个历史阶段,对党和国家的全局工作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我市推行的生态文明建设,既是发展目标的更新,也是发展模式的转变,在这一重要的发展时期,纪检监察部门有着自身独特的优势。

一是从性质上讲,具有超前性。纪检监察部门处于权力的核心地带,广大纪检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的坚定拥护者,对新政策的推行有着强烈的敏感性,能够站在全局看问题,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措施会更具有超前性。

二是从内容上讲,具有系统性。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党和国家在新时期的中心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必然会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各个方面,而反腐倡廉工作是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经历长时期的历史考验,兼具成熟性和系统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较为全面。

三是从手段上讲,具有坚韧性。反腐倡廉工作从预防和惩治两方面入手,手段上既体现宏观,又注重细节,即有刚性也有韧性,能够较好地处理发展与改革之中凸现的问题,给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稳定的因素。

四是从效果上讲,具有显著性。这些年来,纪检监察工作在为国家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方面积累了较多的经验,工作上往往一针见血,如治理商业贿赂、农村基层发展环境的优化等方面,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中,反腐倡廉工作的作用不可或缺。

二、找准反腐倡廉工作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着力点

市纪委二届四次会议提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树立中心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两创”工作服务,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为此,我们要找准着力点,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服务,主要有以下“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紧贴中心,服务大局。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放在更广的领域、更高的层次来谋划和部署,努力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上,要进一步强化经济建设中心意识,将全面履行职能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监督其中,服务其中。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安排、任务落实、督促检查同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实际紧密结合,把纪检监察中心工作与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在反腐败工作方针的把握上,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在解决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特别是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的突出问题上着力。

二是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加快创业创新为动力,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生态文明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丽水新跨越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项目推进、破解难题、改善民生、优化环境这四个重点,把解放思想的实效体现在“最大程度优化发展环境、最大限度降低腐败发生率、最大幅度提高群众满意度”上,以思想的大解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加快创业创新、建设生态文明”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三是坚持打击重点,优化环境。优化发展环境是纪检监察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最佳结合点。优化发展环境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实践证明,影响发展的很多问题和矛盾是由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引发的,必须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来解决。这与纪检监察工作密切相关。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对优化发展环境承担着重要责任,发挥着重要作用。要紧紧抓住影响发展的关键环节和关键问题,严厉打击一切影响经济发展的歪风邪气,努力突破制约发展环境建设的瓶颈,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要牢固树立勤政廉政是最重要的发展环境的理念,切实加强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

四是坚持融入“五位一体”建设布局。反腐倡廉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证,必须坚持融入“五位一体”建设布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都与反腐倡廉建设有着极其紧密的内在联系,反腐倡廉建设甚至就是这些建设的有机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建设离不开反腐倡廉建设的支撑,同时,“五位一体”建设的整体推进,也必将进一步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纪检监察机关只有把反腐倡廉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等工作,主动融入到我市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中,才能把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和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也才能最大限度地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

三、我县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与新形势的结合仍有所欠缺,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有待加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足。少数领导干部意识淡薄,原则性不强,先进性作用发挥不好,造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制度在个别乡镇、部门落实的还不够,甚至少数部门仍然连续出现问题,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是监督工作不强。从目前党内监督的现状看,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有待加强,特别是乡镇基层表现的尤为突出,成为一个“看得见的监督不了,监督得了的看不见”的监督“盲区”;

三是工作创新不够。在工作中新方法、新思路不多,造成落实反腐败工作措施还不够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还时有发生;

四是拓展延伸不广。对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拓展仍不够,体现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比较薄弱,农村反腐倡廉体制机制不够健全与完善,部分制度执行不到位,特别是在新农村项目建设和村级换届选举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还很突出;

五是作风建设有待加强。作风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许多工作仍浮在面上,重部署、重形式,轻落实、轻效果。部门之间协调沟通也不够,一些通过协调即可解决的问题,也要搞层层请示汇报,办事效率低下。同时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四、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的具体实践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又是一项民心工程,要做到为其提供良好的服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干部就必须深化“月晕知风,础润识雨”的前瞻意识,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使反腐倡廉工作能够始终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人民群众同命运,与经济建设同节奏,为此,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是突出宣传教育,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思想保障。

紧紧依托“大宣教”格局,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激励引导作用,通过开展“重品行、讲操守、增本领、提效率、转作风”为内容的专题教育、举办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班、开展《公务员处分条例》知识竞赛等方式,把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与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与解放思想大讨论相结合。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教育,继续在电视、广播和报纸等媒体开设教育专栏,使廉政教育不断延伸拓展,同时应积极结合上级精神,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适时召开廉政文化“进农村”现场会,开展廉政文化“大篷车”下基层活动,督促各级党员干部不断改造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提高廉洁从政和勤政的自觉性,强化党的执政能力,为建设生态文明夯实思想道德基础。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环境保障。

自觉把党风廉政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来衡量和把握,积极探索实践反腐倡廉建设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

认真开展党内监督。要进一步探索完善党内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接受监督以及由全委会投票表决作出重大决定等党内民主制度。

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要积极探索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和途径,增强监督合力,深入推进部门“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人事、物资采购为主要内容的权力制衡工作,规范“一把手”行使职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离任前经济责任和公有财物交接制度》。探索“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程序流程监管的有效载体。探索县直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让各个乡镇实行党务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形式,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落实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改善行政管理,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政机关资产使用、处置、收入情况的监管,加强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大安全生产的执法力度,出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工作暂行规定》,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规划的刚性。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在审批中心等重点单位建立电子监察系统。

三是注重改革创新,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认真研究在实施“两创”总战略中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针对权力运行中制约监督的薄弱环节,探寻源头预防的切入点,找准制度建设的着力点,探索形成有效防范腐败的战略屏障,不断完善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推进惩防体系构建。根据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出台《20xx-20xx年构建惩防体系实施细则》,并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将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构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三位一体”的惩防体系。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干部人事制度、行政管理体制、财政体制、投资体制、司法体制等方面的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财权、司法权的运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监督,逐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财政管理制度,规范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决策责任追究制和后评价制度,提高公共决策和公共投资效益。

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认真落实全省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水电、土地矿产、森林、市政公用、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中介代理等六大领域资源配置市场化。全面实行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健全森林资源市场化配置操作规范,把森林资源纳入招投标平台运作。探索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和经营性基础设施市场化配置,完善科技项目市场化配置机制制度。强化对市场行为的监管,不断规范资源配置市场化行为。

突出制度的保障作用。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规范,把涉及人、财、物的权力运行纳入“阳光作业”平台,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在工程建设、行政执法、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健全约束权力运行的制度,规范行业管理行为。完善抓制度落实的机制,切实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

四是维护群众利益,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作风保障。

把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人民群众的创业创新热情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来抓,牢固树立“为百姓说话、为百姓办事、为百姓撑腰”的工作理念,切实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

拓宽诉求渠道。把传统举报与网上举报、媒体监督等结合起来,由“传统方式”转向“三位一体”, 探索建立廉政民情服务站,拓宽诉求渠道。加强和改进基层纪检信访工作,加大信访问题查处力度。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制度,建立健全信访协调查办机制、信访问题分析排查预警机制。积极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探索建立信访处理结果公示、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案件调查等制度,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

加大专项治理力度。重点解决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维护资金的安全和完整。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和减轻农民、企业负担工作,巩固治理“三乱”成果。

关注重点民生问题。按照“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要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就业、收入、看病、社保、住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政府财政投入的监督,认真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等问题,建立健全教育收费公示、听证和实时监测制度,加强教育收费监督管理。加强对公共卫生、医疗救助、农村卫生等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平台。推行网上集中采购和网上限价竞价采购的办法,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监管。推行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积极探索阳光政务、亮洁党务和透明村务新路子,建立健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制度。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全过程监督,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非法选举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开展。换届结束后,各乡镇要对新任村官进行党纪法规、反腐形势等廉政理论知识培训,并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突出公示、评议、听证三个环节,全面推行村级财务“双代理”制度。

五是严格查办案件,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纪律保障。

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惩戒警示作用,对影响和破坏“两创”总战略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始终维护好党纪政纪的威严,为生态文明建设凝聚纪律保障的合力。

突出办案重点。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以及群众反应强烈、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新农村建设项目工程、村级换届选举中的违纪违法案。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非法批地批矿、低价出让土地和矿产资源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在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严肃查办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与检察机关等部门的组织协调,增强办案工作合力。在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的同时,通过执法监督、专项治理、财务专项审计等多种途径发现案源线索,并注意从新闻媒体、重大事件中发现有价值的案件信息,多渠道拓宽案源,切实提高案件的发现能力。

注重办案实效。认真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认真剖析案件,查找案发原因,从源头上建章立制、源头治腐,并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使查办案件的过程成为一个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的过程,最大限度发挥查案的综合效应。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注重维护被调查处理人的合法权利,规范“两规”措施的使用。继续实行案件公开审理,推行纪检监察组织结对帮扶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制度。加强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处分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和失信惩戒制度,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实行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推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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