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有效范文

什么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有效范文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口述的,因情况紧急而无其他记录方式的遗嘱。

《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具体地,订立口头遗嘱时的程序是:

1.遗嘱人当着两个以上可以当见证人的人,口述遗嘱内容。

2.由见证人中的一个人作记录。但不必向代书遗嘱一样向遗嘱人宣读、讲解;如无法作记录,则以见证人的记忆为准。

3.见证人必须记录口头遗嘱的年、月、日、时及地点;如不能记录的,必须牢记。

4.如情况允许,则记录人、见证人应签名或按手印。

应注意的是,口头遗嘱由于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较难判断,则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能使用,如遗嘱人病危、临终前等。

本文由屋檐人家-文章资源站 收集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出处所有

本文来自用户投稿,不代表【壹壹范文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11gw.com/article/124234.html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