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可订立口头协议范文

非全日制用工可订立口头协议范文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可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本文来自用户投稿,不代表【壹壹范文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11gw.com/article/123974.html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