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安全、畅通、和谐、稳定”的总目标,积极探索交通管理长效机制,以加强事故预防、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重点,紧紧抓住开展“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交通管理与服务水平,继续大力推进“畅通工程”和“平安畅通旗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通车里程和交通流量迅猛增长的客观条件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基本保持了平稳。上半年,全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152起,死亡60人,受伤181人,直接经济损失折款550376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减少27起,下降15.08%,死亡人数减少6人,下降9.09%,受伤人数减少19人,下降9.5%,直接经济损失折款增加11476元,上升2.13%。其中:发生死亡交通事故51起,死亡6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减少9起,下降15%,死亡人数减少6人,下降9.09%;发生一次死亡3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6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折款450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直接经济损失折款增加30000元。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253起,直接经济损失折款4568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减少80起,下降24.02%,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20400元,下降20.86%。
一、2011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积极协调关系,精心安排部署工作。
(二)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了“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
一是积极部署,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支队在2011年制定执勤执法十不准的基础上,今年又制定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不间断就全市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二是加强培训,规范执法。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地交警部门围绕“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这一主题,组织民警认真学习贯彻孟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的理念,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对规范执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有了明显提高。同时,支队于年初制定了规范执法培训计划,要在年内分批组织全体民警(包括协勤人员)进行一次轮训,且所有培训的民警都要参加考试、考核,以考核检验培训,以考核促进培训,以实践检验培训。3月22日支队举办了第一期全市交警系统规范化执法培训班,全市11个交警大队大队领导、岗路勤中队长、业务骨干以及支队秩序大队全体民警共计190余人参加了培训;6月1日至7日,支队举办了两期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培训班,190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参加了培训;6月9日至11日,支队举办了全市车驾管业务员培训班,各大队分管领导、业务员194人参加了培训。半年来,全市先后有756人次参加了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
三是狠抓协勤人员队伍管理。上半年,支队在提高协勤人员工资待遇,解决协勤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伤害保险,做好稳定协勤队伍工作的同时,又先后制定出台了协勤人员管理办法、协勤队伍教育整顿方案,并专门部署开展了协勤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工作。6月份,支队组织人员陆续深入各大队举办协勤人员集中培训班5期,培训协勤人员680人,目前培训工作仍在开展中。
四是加强监督。在全市车管服务窗口增设了办理业务的电子评价系统,正在为路面执勤民警增加录像录音装备;落实值日警官和法制员制度,加强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加强督导检查,经常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促进了执勤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继续完善警务公开、警营开放制度,建立了每半年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行风评议部门报告工作制度和向新闻媒体、社会各界通报工作情况制度;建立了行风监督员制度,5月底前每个大队完成了聘用30名行风监督员工作。
(三)深入推进 “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
今年以来,支队深入推进 “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实施,按月制定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明确宣传重点、任务及措施。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围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主题,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适时组织开展大型集中宣传和各类专项行动宣传;深入国省干道、专用公路和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收费站,在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车管所办证大厅和驾驶人考验场所、城镇区街道及客运场站,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录音录像、讲解交通安全知识、设立交通事故摸拟展台,利用电子广告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提示信息、举办交通安全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同时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进广播、进电视、进报纸、进网络活动和“五进”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舆论氛围。上半年,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4万余条,印发宣传材料230余万份,制作发放交通安全提示卡8万多张,在客运车辆上张贴举报奖励卡3万余张,利用出租车流动广告位播发交通安全宣传标语3千余条,利用街头固定大屏幕电视播发交通安全宣传标语2万余条,利用手机短信播发宣传知识、提示信息25万余条,利用互联网发布交通安全信息2千余条,设立交通事故模拟展台15处。
(四)加强路面执法管控,大力整治路面交通秩序。
一是狠抓了春运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对春运工作精心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了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春运期间,设置固定测速点205处、流动测速点340个,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919起,其中酒后驾驶165起、醉酒驾驶98起、无证驾驶9起、客车超员7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1719起,行政拘留107人。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2.05”全区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了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坚持不懈狠抓了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责任管理工作,努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全市交警部门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接送中小学生校车作为源头责任管理的重点对象,按照支队出台的《机动车驾驶人源头责任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接送中小学生校车“六知二保”档案,督促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中小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和接送中小学生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积极排查整治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和中小学生校车交通安全隐患,全面落实车辆驾驶人源头责任管理各项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涉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接送中小学生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截止目前,全市境内未发生一起涉及上述车辆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六)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实施,有力确保了重要节假日期间和各项警卫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根据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等节日期间的交通管理实际,支队及时安排部署,强化督导检查,各地交警部门在认真分析往年上述节日交通规律特点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强化重点路段、人群密集场所和旅游线路的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采取管控措施,确保了节日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期间未发生一起涉及客运车辆的交通事故。
(七)积极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在前几年排查治理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全市交警部门会同安监、交通部门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提出整治意见,提请政府制定和落实整治计划;积极协调、督促有关部门、道路业主对近年来排查出的还未治理的事故多发点段、交通标志和标线短缺路段、危险路段加快治理进度。在此基础上,根据全国、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全区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要求,5月25日,支队制定下发了《全市2011年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全市交警部门再次会同安监、交通部门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309处,现正落实整改。
(八)狠抓事故处理和信访控制工作,妥善处理信访案件。
按照《全市公安交警系统“破案追逃保大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及要求,全市交警部门围绕建国60周年大庆和亚洲艺术节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化解道路交通案件、事件矛盾纠纷,积极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努力预防赴呼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一是强化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在加大侦破交通肇事逃逸积案的同时,切实加强逃逸案件现案侦破工作。各大队均制定并完善了逃逸案件侦破工作预案,确保对逃逸案件的快速高效打击。二是支队专门召开会议,梳理了近年来的信访案件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明确了包案领导、包案单位、具体责任人,并研究了应对当事人上访所采取的稳控措施。三是强化执法办案监督。支队每月对各大队进行一次执法检查,做到“事先防、事中管、事后查”,把一些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和问题,解决纠正在执法初期和萌芽状态。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主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回来,在内部解决,确保全市交警部门信访隐患不出门、不扩散、不激化。四是强化信访预警工作。全市交警部门将信访矛盾隐患排查调处工作作为重点常抓不懈,不断提高预警和处置能力。从支队到各大队都建立了信访信息员制度,随时搜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预警性信息,并负责辖区内信访隐患的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有越级上访苗头的信访隐患和不稳定因素,通过建立台帐,落实信访责任,明确具体人员和职责,限期查结,确保信访矛盾隐患能够及时妥善地化解在基层。五是强化落实回访制度。以开展 “大走访”活动为契机,对群众信访案件,由包案领导主动到上访群众家中登门走访,理顺群众情绪,化解警民矛盾,增进警民感情。六是努力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以大练兵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对民警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体民警的综合素质,促进民警执法水平、群众工作能力的提高。七是认真落实值日警官和法制员工作制度。在全市交警部门车管、考验、事故处理岗位及岗路勤中队均配备了值日警官和法制员,认真为群众解难答疑,受理群众投诉和建议,及时、公正、依法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九)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工作。
(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十一)狠抓了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的贯彻落实。
为满足群众需求,支队不断改进、创新车辆、驾驶人管理服务机制,在近年来陆续推出增设业务窗口、首问负责制、延时办结制、限时办结制、简化办事流程、增设排队叫号系统、咨询服务区、休息等候区等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的基础上,又将经过培训的20名业务导办员安排在服务区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帮助填写表格和办理相关事宜,方便办事群众。今年以来,部交管局、市公安局先后推出了“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和“三十条便民利民措施(其中涉及交通管理七项内容)”,支队又推出“保增长、保民生”五项惠民措施。为抓好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的贯彻落实,支队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支队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通过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要求,目前各项便民利民新举措已全部落到实处。
车驾管业务方面:“一窗式”综合服务6月下旬起全面实行;驾驶证、行驶证补换领和驾驶证审验业务已于6月20日正式下放到各旗区车管所;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客车以外的国产车登记业务,也于6月20日先期下放到目前具备条件的准旗车管分所;在离支队偏远的鄂前旗正筹备设立科目一考场;各大队还定期组织民警下乡为农牧民集中办理摩托车登记、检验及其驾驶证申领等业务,做到了为群众上门服务。
执勤执法方面:支队已与市内几大媒体建立协作机制,运用多种形式发布交通信息,为群众出行提供服务;进一步完善交通违法业务处理系统,正研究开发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系统;年内,还将在东胜区的商业中心、社区、大型企业等场所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为群众提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业务咨询、信息查询等服务,同时在各旗区大队、车管所设立违法查询处理窗口,方便群众办理事。
事故处理方面:全市交警部门已与卫生、消防等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进一步深化事故快速处理机制,积极筹划在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室,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建设。
(十二)积极采取措施,强化队伍管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二是积极部署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支队党总支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从2011年3月底至8月底,在全体党员民警中部署开展了学习实践活动。为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党总支书记王景山任组长、支队党总支副书记乔治国任副组长、支队其他党总支委员为成员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在学习调研阶段,支队严格执行学习纪律,确保学习人数一个不缺;严格规定学习时间,确保学习课时一次不少;严格规范学习内容,确保学习篇目一篇不漏。同时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级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提出工作改进意见,有效保证了第一阶段工作有布置、有安排、有组织、有检查,高质高效按时完成。目前,学习实践活动按照分析检查阶段工作要求正在扎实开展之中。
三是扎实开展了苦练基本功活动。全市交警系统积极推行“战训合一”模式和科技练兵,完善以经常性普训、阶段性集训、年度性专训为主要形式的长效练兵机制,不断掀起苦练基本功高潮。年初,支队对苦练基本功工作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进行了全面部署。为了确保苦练基本功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支队专门成立了以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王景山为组长的苦练基本功训练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交警系统苦练基本功活动的组织领导,并将民警苦练基本功与工作绩效考核挂钩。全市各级交警部门按照支队的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实际,有计划、分步骤,循序渐进的开展了岗位练兵活动。在练兵活动中,全市交警系统各单位采取集中强化、分组消化、个别辅导等形式,组织开展了岗位业务技能和民警体能的强化训练。6月9日,支队又下发了《关于全市交警系统进一步加强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通知》,对后半年练兵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以崭新的精神风貌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和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的到来。
四是认真开展了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3月份,支队在全市交警系统部署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通过学习提高,查摆剖析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大力整改,进一步打牢了民警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增强了民警组织性、纪律性。
五是全面安排部署了全警“背法条”活动。为切实提升交通民警熟记、理解法律法规的水平,按照自治区交警总队《关于开展全警“背法条”活动的通知》精神,3月份,支队在全市交通民警(包括协警)中部署开展了“背法条”活动。全市各级交警部门通过组织学习培训、举办法制讲座、下派服务队等方式,扎实深入开展了学法、背法活动,并组织进行了严格的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上半年,全市交警系统共组织举办“背法条”闭卷考试22次。
六是建立并实行工作绩效考评机制。为全面、客观评价全市公安交警系统整体工作实绩,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和队伍正规化管理水平,支队在认真总结近几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2011年全市公安交警系统绩效考评办法及考评细则》,对各大队和机关各科、所、队、室工作实绩及全体民警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评。力求通过绩效考评,落实奖惩,从而充分调动全市交通民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强化民警责任感,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推进交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2011年上半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广大交通民警的辛勤奋战和不懈努力,全市各级交警部门进一步挖掘潜能,克服困难,奋发进取,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使交通安全形势基本保持了平稳。但由于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仍呈多发、高发态势,加之主客观方面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诸多矛盾和问题仍然存在,使我们面临的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今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任务仍非常繁重。客观上,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公路通车里程和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加,交通流量大幅上升,同时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不高,交通职业道德差,交通违法行为十分普遍等因素的存在,使道路交通安全潜伏着诸多隐患,势必造成交通事故多发;主观上,管理部门的积极应对措施跟不上,宣传教育不到位,交通管理工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缺乏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设施,落实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同时,一些管理部门交通安全责任落实不力,也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谐造成了不利的影响。通过对上半年工作总结、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平安畅通旗区”创建工作进展不均衡,整体效果不明显。
(二)“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启动实施已来,部门之间合力不强,成效不明显。
(三)对开展“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抓的不深不细,工作进展缓慢,与上级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四)个别交警大队领导精力不集中,抓工作还不深入、不细致,造成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漏洞。
(五)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虽然不断加大,但目前整治工作进展缓慢,一些交通安全隐患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道路安全隐患仍大量存在。
(六)受交警体制变动和警力、经费保障等因素影响,基层民警的思想波动大,工作积极性调动不起来,有效的工作激励机制难以建立,许多好的工作措施难以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已进入夏季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时期,我市也将于8月份承办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建国60周年大庆也进入关键时期,我们面临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将更为严峻,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将进一步加重。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建国60周年大庆和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安保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为此,下一步我们要紧紧围绕保稳定、保安全、保畅通这一主题开展工作。
(一)继续抓好全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全国、全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提出了一些硬指标、硬措施,公安部和市公安局也推出了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和便民利民三十条措施,我们要结合实际,积极研究制定措施,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会议要求和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尽快落实到位。
(二)继续抓好路面交通秩序整治和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公安部关于开展夏季事故预防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继续大力开展好机动车涉牌涉证整治、不系安全带整治、危险化学品车辆安全集中整治、客运安全集中整治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路面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在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的同时,加紧督促有关部门整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力争到年底整治率达到90%以上,二级以上等级公路、主要旅游公路的限速、让行、指路标志设置率达到80%以上,公路干线标志标线设置率达到90%以上,城市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率、完好率达到100%。
(二)全力以赴做好建国60周年大庆和亚洲艺术节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全市各级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建国60周年大庆和亚洲艺术节的交通安全保卫备战工作,不断完善交通安全保卫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安排好执勤警力和车辆,确保建国60周年大庆和亚洲艺术节期间道路交通的绝对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四)继续加强重特大事故预防工作。在严格规范执法用语和程序,强化人性化管理和服务,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扩大教育面,减少罚款处罚量,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口头警告不予罚款处罚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路面交通管控,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市交警系统要进一步精简机关,充实一线警力;多方筹资购置巡逻车辆、移动电子警察、酒检仪、雷达测速枪等装备,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的管控能力。采取固定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白天与夜间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路面执勤,严厉打击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强超硬会、逆向行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遏制路面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扎实深入开展 “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通过开展执法培训、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强化执法监督等方式,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同时,按照自治区交警总队开展“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循序推进创建活动,加快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和创建工作任务,力争使队伍整体达到“平和内蒙古交警”创建标准。
(七)加强队伍管理,确保队伍内部稳定。继续扎实深入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大练兵活动和民主评议行风等工作,进一步规范队伍内部管理,树立交警队伍良好形象,确保队伍全年无违法违纪。
(八)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认真落实支队领导包旗区,大队领导包区域,中队领导包线路,一般民警包路段的路段承包责任制,全面推行交警系统绩效考评办法,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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