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们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的支持,深入开展土地整治,切实把每一项工程作为德政工程、富民工程来抓,先后申报并组织实施地方占补项目124个,建设规模840.846公顷;省级联合项目1个,建设规模13.268公顷;市级联合项目4个,建设规模36.87公顷;省级投资项目9个,建设规模3570.7466公顷;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达到了实施一项工程、改变一片生态、培育一个项目、带动一个产业、富裕一方百姓的良好效果。
一、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强力推进。为把土地整治这一好事办好,我们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国土、财政、水利、农业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对每个项目相应成立工程建设指挥部。县政府还与项目镇、镇与项目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特别是在项目动工前和实施过程中,我们始终尊重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将项目区面积、工程概况以及拆迁补偿标准等内容向群众公开,对土地权属调整依法、公正、公开操作,充分利用各类会议、简报、标语、宣传手册、新闻媒体和上门走访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有关政策,凝聚群众共识,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格局。
2、科学规划,注重可行。土地整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我们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红安实际,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土地整理区域规划。对荒地开发整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全面衡量田、水、路、林,确保合理布局;对低丘岗地改造项目整理,以实现“三个集中”为重点,即农民住宅向中心村和小集镇集中、乡镇村办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重新界定村庄、居民点和乡村界限权属,科学修订镇村规划;对高产农田土地整理,通过移土回填、剥离回填等方式,改善耕作层,使“瘦田”变“肥田”,“低产田”变“高产田”;集中整理“荒、废、闲”项目,重点是挖掘土地的整治潜力。
3、创新模式,阳光操作。为保障招投标活动顺利推进,县政府成立了工程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并从纪委、招投标办、国土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招标专班。为减少项目招标中的情感因素和人为因素,我们严格执行招投标公告制度,由省国土资源厅摇号产生的具有招投标资质的代理机构全程代理,实行明标明投,并且请纪委、监察局、财政局采购办以及局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开标后确立的中标单位在网上发布公告,确保每个项目招投标阳光操作。
4、落实资金,加强监管。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我们严格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建立专帐;坚持按照规定范围开支,绝不突破相应概定总额;坚持法人“一支笔”审批,严把资金管理关;坚持科目资金决算,严格资金审计。对项目建设资金,严格做到“五个到位”,即工程预算到位、施工合同到位、签字核实到位、正规发票到位、验收报账到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还请审计部门到现场“查、对、核、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同时,我们还经常组织开展土地整治集体廉政谈话,打好预防针,念好紧箍咒,有力地保护了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全县没有出现因资金问题停工事件及违纪违规的案件。
5、强化管理,保障质量。对每个建设项目,我们采取“一到、二查、三督”的方式,加强质量监管。“一到”即监理人员、技术人员、协管人员在每一个单元单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必须有专人到现场监督;“二查”即查施工前图、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查进场原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三督”即管理人员、聘请人员、当地群众交叉监督,对不符合规划的施工坚决停工,对各标段建设工程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对工程建设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确保每一个项目都建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工程。
二、主要成效
1、增加了耕地面积,保障了用地需求。红安版图面积较小,土地资源十分有限,而经济发展较快,用地需求较大。工业用地、城市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电力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和农民建房用地逐年增加,外加国家实行退耕还林、退田还湖政策等,使用地矛盾十分突出。通过土地整理,增加了耕地面积。弥补了红安建设用地指标的不足,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有效保障了红安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用地需要。
2、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加。通过土地整理,将分散零乱、高低不平的地块合并成形状规则、面积适度的标准农田;将淤塞、破损的沟渠、涵闸建成了排灌及时的灌溉系统;将弯曲无序、宽窄不一的田间小道建成了便捷的机耕路;搬迁建筑物,复垦废弃地,营造防护林,防止了水土流失,保护了生态环境。整理后所有的水田、98%的旱地能机电灌溉,所有渠道硬化为“u”形槽,基本上达到了旱能浇、涝能排、机械能下田,实现了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整理后的土地“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优化了农村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利用的效率和集约化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据国土部门统计,整理后耕地利用程度提高了3%-10%),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加,为农业的现代化生产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3、农民得到了实惠。一是提高了耕地产出率。经过整理后的耕地,土壤肥力得到提高。据测算,项目区土地整理后,耕地生产能力普遍提高了10%-20%,生产成本降低了5%-15%,增加了农民的种植收入。二是农民得到了用工收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专业技术人员外,所需的劳动力全部就地招工,农民通过参与施工,可以直接获得劳务收入。三是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通过乡村道路建设,使项目区的每个自然湾都通了水泥路,解决了村民出门难、行路难;通过防护林建设,村庄得到了绿化;通过清淤排渍,改善了村民的卫生环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专项规划。土地整理是一项长期而庞大的系统工程,搞好此项工作,必须有一个长期、全面、科学的规划作指导。
2、土地整理资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导向效应发挥不够。当前,中央和省市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和“三农”问题,对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不断加大,财政、农业、水利、交通、建设、林业、文化等部门涉农资金很多,但这些涉农资金整合得还不够,使土地整理的资金导向效应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3、村庄整理尚待破题。长期以来,红安农村建设缺少规划,各种功能区没有区分,农民建房无序、零星、散乱,乡镇企业厂房用地布局不合理,废弃房随处可见,普遍存在“有建设、无规划;有新房、无新村”的现象。许多农舍总体占地面积相对较大,实际利用率低下,而且多是占用最好的耕地,造成农村耕地浪费。随着计划生育国策的推行和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流动,许多农户的房子“房间多、住人少;占地多、用处小”,村庄“空心化”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必须开展村庄整理。这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减少建设占用耕地、实现耕地保护目标的根本出路,也是土地整理开拓新领域、实现新突破的必然选择。
四、几点建议
1、编制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要在全面掌握红安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的基础上,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一体化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村镇规划,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土地开发整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做到一次规划,分期实施,逐步到位,以指导和规范红安的土地整理工作。
2、充分发挥土地整理资金的导向效应。依托土地整理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系统工程,而决不仅仅是国土部门一家的事。要按照“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思路,整合力量,齐抓共建。要采取“渠道不变、管理不乱、集中投入、各记其功”的办法,以土地整理项目为平台,国土、财政、农业、水利、林业、交通、建设、文化等部门密切配合,整合各类支农资金,按照规划集中投向项目区,发挥资金的集聚效应和放大效应,提高各类支农资金的综合经济社会效益。
3、切实把村庄整理作为土地整理的重要内容。在做好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防护林工程四大板块的同时,要把村庄整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土地整理之中,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用地减少挂钩试点项目,把迁村腾地、零散居民点归并、废弃宅基地和工矿地整理、“一建三改”(建沼气池、改厨、改厕、改圈)及村庄环境治理结合起来,以科学化、现代化、实用化的标准统一规划、集中盖建,配套建设水、电、气、路、通讯、文化、休闲、娱乐等基础设施,引导农民居住向新型社区集中。这样既可以增加耕地面积,又可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乡村文明程度,还可以直接推动中心村和中心镇建设。但在开展村庄整理时要防止不切实际地大拆大建,给农民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给工程实施带来阻力。
4、把土地整理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机结合。第一,与农业板块基地建设相结合。要使土地整理实现增效增收,必须与农业板块基地建设结合。在土地整理中,要根据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因地制宜确定整理后土地的用途,围绕优质稻、双低油菜、无公害蔬菜、苗木花卉等特色农业主导产业,从规划论证、项目施工到竣工后的使用都注意科学布局、精心组织,建成一批设施配套、旱涝保收,环境优美的农业板块基地,使整理出的农用地能够适应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的要求,使土地整理成为推动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第二,与促进农民增收相结合。“土地是财富之母”,是不可替代的资源,是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要通过土地整理充分挖掘这一生产要素的市场属性,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一是把通过整理增加的耕地置换为建设用地,作为村集体财产,组建市场主体,发展非农产业。二是条件适宜的地方,在确定农民土地承包产权的基础上,引导农民淡化地权,强化股权,组建股份合作社,使农民成为土地股东,得到分红。三是大力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把整理后的耕地由现代农业企业承包经营,农民收取地租,还可以成为企业聘用的农业工人,获得工资收入。
5、把土地整理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机结合。整理前后土地的质量、数量发生变化,利益格局也随之变化,土地整理不仅要完成各项工程措施,还要进行地籍调查、现状确认、权属变更、土地登记等工作。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红安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五项改革之一。要充分利用土地整理之后土地权属调整的机会,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原有产权的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允许盘活土地使用权,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要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农场和农业园区流转,保证土地相对集中使用,实现农业机械化耕作、规模化经营、现代化生产,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村人口从小村落向中心村、从乡村向城镇集中,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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