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行政任监察室主任,党内任局党总支副书记,为做好纪检监察和党务工作,特承诺如下:
一、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内团结,特别是维护局党组及领导班子在全局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做到不信教和不参加任何非法宗教组织、活动,坚决反对封建迷信和一切邪教组织,做一名立场坚定的共产党员。
二、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架子,将纪检监察和党务工作各项规定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理论联系实际,积极主动思考纪检监察和党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带头开拓创新。
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胡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及非法宗教活动,敢于同歪风邪气和坏人坏事作坚决斗争。
五、自觉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勤政、为民、务实、高效形象;带头依法行政,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带头廉洁奉公,管好自己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公民道德,时刻严格按文明市民的行为规范要求自己。
七、落实上级党组的决议、决定,确保政策法规和安排部署落实不停留、不堵塞、不走样。协助纪检组定期督促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和“一岗两责”工作的落实。落实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抓好责任制和问责的落实。
八、坚决抵制利用职务之便和工作性质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认真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履行职责,秉公办事保持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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