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市场行为承诺书3篇范文

【精选】市场行为承诺书3篇范文

市场行为承诺书 篇1

一、本人 (身份证号码 )系 (企业全称)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企业郑重承诺下列行为,若有违反,本企业自愿接受相应处罚或撤销在厦门市的资质备案:

1、保证在厦门市区域内严格履行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义务,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2、本企业填报的《备案资料手册》及提供的一切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包括印章、签字等)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3、保证在厦承揽的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将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管理班子情况在“在厦建筑业企业备案信息系统”填报,并按规定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4、保证备案资料内容发生变更的,在变更后10日内向市建设与管理局办事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5、保证项目负责人一次性备齐,通过备案后本年度不再增加;任命的驻厦负责人和生产经营、技术、质量、安全、财务负责人等通过备案后,半年内不再变更。

6、规范建筑用工行为。实行劳务作业分包的,使用本市注册的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自带劳务作业队伍的,保证依法与每名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克扣工人工资,不发生拖欠工人工资行为,主动自觉处理工人群体上访等事件。

7、做好安全与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在施工作业中做到“便民、利民、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组织规范的“现场档案资料”,保证按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持证上岗人员到施工现场履行施工合同。

二、为保证法律文书、文件的及时、准确送达,本企业特就送达事项做如下授权和声明:本企业驻厦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为本企业在厦有关法律文书、文件的收件人,对该收件人的送达即为对本企业的送达;本企业在厦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在厦办公场所(厦门市 区 路、街 号 室)为本企业在厦法律文书、文件的送达地址,对该地址可适用留置送达,对该地址的送达即为对本企业的送达。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 业 公 章:

市场行为承诺书 篇2

胶州市城乡建设局:

我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建设单 ,项目经理 (注册证书号为: ),已在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招投标手续,并由我单位中标,同时已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现向贵局提出申请,办理该工程的安全报监。

根据贵单位《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遏制违法分包等不良行为发生的`通知》(胶建建字【20xx】第25号)文件要求,现我单位重重承诺:绝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胶建建字【20xx】第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发生违法分包、违法转包、非法挂靠等问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我单位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市场行为承诺书 篇3

东莞市建设局:

本企业自进入东莞市建筑市场之日起,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东莞市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东莞市建筑市场秩序,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现特向东莞市建设局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省、东莞市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加强管理。保证管理人员到位、管理机构健全;防止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三、信守合同。严格履行与建设单位、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不发生因已方原因造成的重大违约事件。严格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及时支付工人工资,不发生因拖欠工资造成集体上访事件。

四、合法经营。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严格照章纳税。不发生受工商、税务、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行为。

如发生违法违规等行为的,本公司愿意接受市建设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暂停在东莞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本人签名及盖私章):

驻莞行政负责人:(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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