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反恐维稳责任书范文

新疆反恐维稳责任书范文

进一步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措施,为创建我乡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20XX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下面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新疆反恐维稳责任书,欢迎大家阅读。

新疆反恐维稳责任书篇一

为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反恐维稳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分解和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签订本责任书。

一、 总体目标

必须将做好安全保卫、反恐维稳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决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四个坚决防止发生”(即坚决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坚决防止发生严重影响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伤亡的恶性事件和事故,坚决防止发生规模型、群体性的社会安全事件)的总体要求和华谊集团提出的“五个不发生”(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环保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不发生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和影响恶劣的事件)的总体目标,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责任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

1、各部门(车间)的负责人作为所辖部门安保反恐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安保反恐维稳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投入更多的精力,亲自组织研究,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协调解决问题,亲自督促检查。

2、围绕安保反恐维稳工作目标,层层签约,逐级落实部门和部门领导人责任制,使职责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

3、加强职能部门的组织建设,配强工作力量,健全工作网络,把安保反恐维稳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具体工作措施

1、组织制定并完善所辖部门确保安保反恐维稳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本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反恐应急演练,提高本部门员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加强对本部门所涉及的重大危险源、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禁化武物品的排查,特别是加强集团重点监控原料重铬酸钠、甲苯二异氰酸酯、甲苯、甲基乙基酮、丙酮、盐酸、硫酸等物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的管理,认真排查本部门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协助厂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3、加强对本部门涉及的重大危险源、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禁化武物品、危险品运输车辆等重点目标、重点部位的保护,增加必要的人防、物防、技防及安检措施,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治安事件。

4、加强对本部门生产工作区域的监管,特别是对本部门员工思想动态等情况的排摸,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治安事件。

5、安保部门应加强门卫管理,对外来人员必须实行实名制登记,并设置监控设施,防止无关人员和恐怖分子进入本单位。

6、设备部门应加强外来施工队管理,施工场所实行相对封闭,不同施工人员佩带不同标色证件,并与外来施工队签订安保反恐责任书。

三、责任追究

如未遵照本《责任书》要求履职,或因工作失职导致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责任书的责任时限为一年,如第一责任人有变动,必须重新签订。

厂级主要负责人签字: 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

新疆反恐维稳责任书篇二

为增强全社会反恐怖斗争意识,调动广大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举报暴恐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性,有效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就我省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反恐维稳责任明确如下:

一、广大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发现有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二、严禁从事或协助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活动和其他破坏社会治安稳定的活动。

三、省内汽车站、运输企业,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等从业人员发现涉恐可疑人员、涉恐可疑物品、涉恐可疑迹象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一)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线索;

(二)偷越国(边)境或组织、策划、煽动、运送、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

(三)境内外涉恐嫌疑人员乘坐、租赁客货运车辆等交通工具进入我省或前往云南、广西、海南等边境省区的线索;

(四)制作、储存、传播、携带暴力恐怖活动音视频、宣传品的线索;

(五)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的线索;

(六)扬言或着手准备采取暴力恐怖活动的线索;

(七)其他涉嫌暴力恐怖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

四、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可通过拨打或发短信形式向“110”报警,或直接向执勤(辖区)民警举报。举报应说明涉恐嫌疑人的人数、乘坐车辆车牌号码、举报人名字、电话和所属企业公司。

五、公安机关严格保护举报人身份信息安全,对举报涉恐嫌疑人员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每一人次给予100元以上人民币的奖励;对举报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经查属实的,按照《广东省公安厅违法犯罪有奖举报规定》,公安机关会根据举报发挥的作用、效果分别给予2000元至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六、公民借举报之名故意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以上条款应遵照执行,如有违背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区)公安分局: 县(区)交通运输局:

企业公司(运输公司、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从业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新疆反恐维稳责任书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措施,为创建我乡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20XX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岗双责

1、按照“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要求,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

2、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

3、把维护社会稳定的成效纳入干部述职和考核的内容,作为干部考核、评价、晋职、晋级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推动各项维稳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坚持源头防治,做到主动维稳

1、关注民生,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2、加强情报信息搜集,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

3、针对突出涉稳隐患,及时组织会商研判。每月召开一次维稳工作会商会议。

4、加强不稳定因素排查,及时调处社会矛盾,并建立台帐。对重大涉稳问题,落实包案制。

5、完善机制,有效防止群访及越级上访。

6、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实施前必须进行稳定风险评估。

7、切实抓好反恐怖工作。

三、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格落实维稳责任制

1、强化各级维稳工作责任述职,各级不得回避、上交、下移矛盾。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维稳工作责任述职、责任考核和维稳“一票否决”制度,全面落实《**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倒查办法(试行)》。

3、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格领导包案,加强维稳工作目标日常监控,确保各级维稳工作落到实处。

四、落实不同时期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委员会 责任单位:

党委书记: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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