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省教育厅和市、县教育局决定教育系统今年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为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切实推进本校“行风”建设,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建立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中层机构密切配合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行风”建设作为本单位的“一把手”工程,纳入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2、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建立和完善学校收费工作监督、检查和反馈机制。严格按照审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搭车收费”和乱办补习班、乱订学习材料、乱设项目收费。每学期开学前,要对收费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布置,开学后,要对收费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收费行为,并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巩固治理乱收费工作成果,确保治理乱收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创建行业新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大力开展《中学教师职业道德准则》的宣传教育,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意识,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感,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
4、深入扎实推进“校务公开”工作。要全面贯彻《XX县教育局关于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关于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拓展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渠道,切实提高“校务公开”的质量。
5、建立健全“行风”建设监督机制,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定期召开社会各界人士、家长座谈会等,了解“行风”建设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参加并定期组织“行风”评议,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6、对群众反映的“行风”问题,要不等、不靠,不扯皮,不推诿,及时采取措施,认真组织整改,对民主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能办的事马上办,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
7、对搞行业不正之风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和事,要从严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责任目标
通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大力推进“行风”建设,使全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综合素质有明显增强,教学质量、办学效益、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水准进一步提高,学校收费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进一步改进,教育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在当地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综合测评成绩争取达到优良等级,具体做到:
1、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务优良、为人师表、道德高尚;
2、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校务公开和民主监督,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有明显提高;
3、学校的收费规范,按省定的标准亮证收费,公告收费,其他代办项目按规定审批,一律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和“票款分离,统一窗口收费”的管理办法,严禁私设“小金库”。
4、认真做到《XX县教育系统教师“十不准”、“十要求”》的规定,切实履行学校对社会的公开承诺。
5、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做到《XX县怀远职业中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勤政廉洁的规定》。
三、责任追究
学校各部门、各年级要对本部门、本年级的“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负全责。要确保“行风”评议工作和“行风”建设达到预期目标要求。凡是哪位教职员工“行风”评议不合格的,必须向学校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在全校通报。对“行风”建设中出现问题的个人将取消“年度”评先评优的资格,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工作不认真、不重视、不负责、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教职工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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