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中小学生、幼儿安全,减少因汛期灾害导致的中小学安全事故,切实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根据青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幼儿园防汛工作的通知》要求,教管办与各学校(园)签订《邵庄镇汛期中小学幼儿园防汛抢险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汛期中小学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汛期安全工作,坚决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与班主任、任课老师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实行包保。
二、立即开展校舍安全拉网式排查工作。汛期组织对校舍安全全面排查,对未整改完毕的安全隐患,抓紧时间整改到位;对暂时无法整改安全隐患的校舍, 一律停止使用,并张贴警示标志,严禁师生靠近。
三、切实做好学生上下学安全保障工作。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防溺水、防雷电、防汛、防暑、防倒塌、防交通事故等警示教育。同时对家长进行预防溺水教育宣传。
四、落实抢险队伍、车辆及必要的防汛物资。有校车的学校要做好校车的防汛工作。
五、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实行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密切注意汛情、灾情,及时上呈下达,服从上级调度,确保安全度汛。
邵庄镇教管办学校(盖章):
签名:校长签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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