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国银行 行:
兹证明 先生/女士( 已婚 未婚 离婚)系我单位( 正式 临时 兼职)在职员工,其现在我单位担任 职务,职称 ;已在我单位工作 年,我单位性质为 。
其月均总收入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
身份证号为: 。
对以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我单位负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地址:
人事劳资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所填写姓名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2、所有文章文字书写规范,无涂改;选择项以“√”表示。3、盖章为公章或劳动人事部门印章有效,加盖完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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