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门前三包责任书(精选3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责任书,责任书是写明责任、针对不同的部门的文书。拟定责任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户门前三包责任书(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户门前三包责任书1
为加强商街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特制定本责任书:
门前三包责任范围:横向为沿街房屋,建筑物总长,纵向为建筑物至道路的路沿石,无路沿石,以道路边沿为界。
一、包卫生:对本责任区进行清扫,做到每天门前无垃圾、污物堆放,地面要全天干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塑料袋,无污水、积雪。临街商铺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倒入指定垃圾箱内,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二、包设施: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路面、路灯、供水排水管道、树木、绿篱、花坛、草坪和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拉线、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环境;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制止和及时清“牛皮”等非法广告及其他违法行为。临街商铺不倚门设摊,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四、甲方将对门前卫生“三包”进行定期检查,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不履行门前卫生“三包”义务的,经查实,物业责令商户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条款,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人和甲方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商铺名称:
责任人签字: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商户门前三包责任书2
根据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结合东小口地区及通品绿保实际,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健全和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制定本责任书。
在本地区居住和生活的公民,均有参加“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维护良好城市环境的义务。
一、“门前三包”主要内容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划定的责任区内环境整洁,清扫地面,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积雪,制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和乱贴乱挂的行为。
(二)包绿化。在划定的责任区内,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划布置,种植并管护树木花草,维护绿化设施。
(三)包社会秩序。在划定的责任区内,不乱堆乱放杂物,不乱设摊点,不私搭乱建,不乱停车辆。发现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的,或者发生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应当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二、“门前三包”责任区的划定
(一)地处城市道路两侧临街的单位,其责任区是本单位临街一侧房基线(有护栏或者围墙的,从护栏或者围墙起算)至便道道牙;无便道的,至道路中心线;无毗邻单位的,从单位四周房基线起算(有护栏或者围墙的,从护栏或者围墙起算)。
(二)各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内有经批准的集贸市场、停车场、存车处和零散摊位等,由集贸市场、停车场、存车处的管理单位和零散摊位的经营者按照批准或者规定的范围,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监督执法
(一)根据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由城市管理大队及物业部对各单位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单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二)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园林、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风景名胜区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
责任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户门前三包责任书3
为维护、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美化消费卫生环境,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经营、购物氛围,促进市场繁荣,根据创卫的要求,结合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包卫生整洁
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环境卫生,落实垃圾袋装要求,维护门前地面清洁,及时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劝阻随地吐痰和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及乱倒垃圾等行为,自设废弃物容器并保持其外观美观、整洁、完好;保持责任区自设废弃物容器并保持其外观美观、整洁、完好;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立面整洁,不在窗户玻璃上和橱窗、墙面乱张贴(牛皮癣),商家店铺负责保持店面整洁,不牵挂标语等。
二、包秩序文明
自觉维护和保持门前不乱停放车辆,不占用盲道,对占道乱放机动车辆的行为有义务向相关部门举报,不占道洗(修)车和堆放货物,不跨门占道经营和乱摆设摊点,不占道制作防护栏,不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不乱设置占道广告招牌、标示牌和牵绳挂物,对责任区内的流动摊贩有义务进行劝阻和制止;门面号、门前商店店招、夜景灯光、遮阳(雨)蓬、空调外机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和整洁;门牌号、门前广告牌文字规范,无错、缺字现象;不越门占道打麻将、下棋、打牌、喝茶、赤背和卧椅睡觉等,并有义务及时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的不文明行为。
三、包绿化美化
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的绿化树草,不向绿化带内乱扔乱倒废弃物,不在树木上牵挂、晾晒帚布和衣物,无依树搭棚、践踏草坪和擅自占用绿地、损坏花草树木等行为,有义务劝阻他人攀折树木花草和践踏绿地的行为,对损毁树木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或举报。
四、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责任单位: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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