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2004年暑期学生安全保证书
1、2004年暑期申请留校居住者,
2、系以本人自愿、家长同
3、意为原则,
4、符合学校规定:外省籍学生、特困生的条件,
5、学生本人积极要求留校居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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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申请留校居住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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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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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允许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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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顶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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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或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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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办理留校居住手续,
20、一经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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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将取消留校居住资格,
2
2、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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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批准并办理留校居住全部手续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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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校居住期间遵守学校、学院及寝室楼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统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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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时守纪,
2
6、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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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违章用火、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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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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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私自外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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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留校居住的学生应每周与家长进行必要的通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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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自己的生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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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留校居住者在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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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若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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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仍需按照《人文学院学生安全预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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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及时报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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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在暑假出现安全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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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我同意并自愿接受以上条款的约定,并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
申请留校居住人、保证人: 专业 班 签字
盖章
二○○四年七月七日
人文学院2004年暑期学生安全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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