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X月x日上午10点,xx学院201x级x班xx、xx、xx三位同学在食堂附近捡到现金400元整。
因没有任何证件可证明失主的身份,三人及时将现金交于校学生处,以便通过校方尽快将钱物归原主。这三位同学的行为充分体现出当代大学生的优秀精神风貌。
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对xx、xx、xx三位同学提出全院通报表扬,希望大家学习他们拾金不昧的精神。
xx学院
2013年X月
本文来自用户投稿,不代表【壹壹范文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11gw.com/article/60879.html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