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工作经验交流
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良性运转中的基础部分,也是十分关键的一环,作为一名优秀的书记员,不仅要写的一手好字,熟练使用电脑,准确而快速的记录各种笔录,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还应该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增强主动性和责任心,提高工作的整体质量和个人素养。笔者结合审判实践需要,将书记员的综合素养总结为三个“三”,即三个阶段、三种品质、三样能力。
一、三个阶段。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王国维用三阙宋词中的名句形容人生必经的三个阶段,其实说的就是立志、奋斗、成功这三个阶段。那么书记员在工作中需要经历哪三个阶段呢?第一阶段是甘于平淡,第二阶段是自我突破,第三阶段是美的发现。
(一)为什么要甘于平淡?
平淡不等于平庸,而是要求自己摆正位置,脚踏实地。无论之前在学校里的表现是多么出色,无论在家里是如何被父母捧在手心宠爱,无论身上存在多少光环,进入法院以后,一切从零开始,没有真才实学,没有能力,就没有立足之地,更不会得到认可。刚出校门的同学认为自己十年寒窗,在大学里书生意气,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等到走出校门,感觉自己这块金子总算是要发光了,有此心态,必然导致浮躁,对一些基础性的工作不屑一顾,可书记员的工作恰恰是整个审判系统保持良性运转时最基础的部分,甚至还要去做擦桌子、扫地、烧开水、跑腿送材料等一些十分琐碎的事务性工作,而且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所以这个阶段一定要清楚自己的地位、明确自己的职责,用行动去赢得别人积极的评价,可能会有很多委屈,很多辛苦,但也是最有收获,最有价值的过程。
(二)自我突破的实现。
当各项工作被一再重复的时候,就失去了挑战性和趣味,在这种感觉下工作,很难有所总结和提高,能够调整心态正确对待,会产生厚积薄发的效果,不能正确对待的,就会从平淡滑入平庸,尸位素餐,庸碌无为。因为人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奋斗之后,会遭遇事业上的“瓶颈期”,停滞不前,怎样实现飞跃和突破呢?有一个很有哲理的小故事,一只毛毛虫怎样才能度过一条河流?答案是变成蝴蝶。“破茧成蝶”有时用来形容女孩子容颜上的变化,但更多时候是指心灵上的升华,用来比喻事物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一只毛毛虫,要实现自己的愿望,要到河流的对岸去,都要经历一段黑暗的日子,要把自己封闭起来、禁锢起来,忍受孤独和痛苦,默默等待重现光明、蜕变成美丽蝴蝶的那一天。换成我们也是一样,要在漫长的时日中经历沉默与成长,然后迸发出一种力量,得以在人群中脱颖而出。
在这一阶段,书记员的行为应该完全与审判事业联系在一起,首先,个人全身心的投入。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中,说明对工作的兴趣已经形成,并感到内在的充实和愉悦,不再是为了工作而工作。其次,对法律的信仰已经成为习惯。尽管目前中国的法治进程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法律制度也不能称之为健全,有些时候法律在权利、政治面前甚至会出现很尴尬的现象,但是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一份子,就必须将合法性判断作为审判工作的第一要务,也就是考虑问题首先要从法律规定的角度出发,同时还要将维护法院公信力和法律权威作为审判工作的灵魂和核心。第三,法律专业思维能力的形成。什么叫法律专业思维能力?指的是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培养出来的以裁判技术为基础、以解决冲突为目标的司法判断技术理性。它来源于在实践中经验的积累,以及独立思考习惯的养成。
(三)善于发现工作之美
这个阶段是工作锻炼、积累以后的升华。生活中处处充满了美,一朵花,一颗露珠,一束清晨的阳光,都可以带给大家美的享受,这种美是通过视觉上的冲击带给我们心灵上的愉悦,那么的繁重、单调的工作何来之美呢?梁启超先生有一句话,敬业即是责任心,乐业即是趣味。要发现美,就要从工作中找到乐趣,只有快快乐乐的工作,才能快快乐乐的生活。工作中的乐趣应该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创造的乐趣。对于法官而言,可能是挑灯夜战,完成了一份论述精美、逻辑严谨的判决书,也可能是成功调解一起积怨颇深的案件,使当事人之间的重重矛盾消弭于无形。对书记员而言,则可能是记录了一份详尽完整、工整有序的庭审笔录,装订了一起证据繁多、顺序复杂的卷宗,那么此时你心里会由衷的感到喜悦;二是收获的乐趣。比如通过一起案件,学到一个法律知识,通过和当事人的对话,领悟到人生的哲理,通过和同事们的相处交流,意识到自己的差距和不足,每天都有新的冲击,每天都有新的境界,要把最平常的东西咀嚼出不一样的味道,在思辨的过程中获得新的认识,摆脱旧的束缚。三是责任担当的乐趣。笔者对本行业肩负责任的理解,不是审结案件,也不是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而是要通过审判过程,通过对案件最终的处理,在还当事人一个公道的同时,把当事人从官司中解脱出来,如果不能,那么审判也要起到一个彰显公平正义,倡导社会良善风俗的作用。所谓工作中的乐趣和美好,其实就是在体验酸甜苦辣中所获得的成就与快乐。
二、三种品质
做事先做人。书记员与法官一样,都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他们自身的人格化行为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途径,所以与社会大众相比,应该具备更高尚的情操,更纯良的品质。美国法官法兰克福特认为法官必须具备的最重要的品格有三个,即哲学家、历史学家、预言家的品质。书记员虽然不具体承办案件,但其与案件的审判过程是一个整体,言行举止均与案件的处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评价息息相关,即使用法官的标准来衡量书记员的行为也不为过。笔者认为,书记员所要具备的三样品质一是诚实守信,二是不卑不亢,三是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乃立身之本,法院的审判工作即是竭力还原事物本身的面貌,书记员在庭审笔录中原汁原味的记载,对查明案件事实将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审判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在于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是否顺畅,虽然人的社会地位有所区别,但人格尊严平等,千万富翁、社会名流与布衣百姓在法律面前应享受同等的待遇,书记员应一视同仁,始终保持平和心态,切不可因当事人社会地位的高低而左右自己的司法态度。邓小平的一段话“要敢说真话,反对说假话,不务虚名,多做实事,不拿原则换人情”正是对公私分明一词最好的诠释。
三、三种能力
一是具备勤于学习,丰富自己知识的能力。书记员是法官的助手,应该具备相应的办案、调解能力。首先是向书本学习,掌握基本法律知识,熟悉三大诉讼程序。其次要向周围的同事学习。人无完人,但每个人的身上都有长处,在日常工作中,做一个有心人,看到其他同事的优点,并加以学习。
二是具备乐于思考,升华自己气质的能力。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逐步养成任何事情在自己头脑中经过的时候多加一道反思程序的习惯,并形成自己的价值判断。
三是具备敢于交流,提高自己综合素养的能力。人与人只有在交流中才能得到激励和成长,聪颖有心的人能够随时通过倾述或者倾听汲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与别人沟通的过程就是自己不断成长的过程,在获得大量的信息后,再结合自身情况,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为我所用。
工作经验的丰富和个人素质的提升都需要一个累积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不断的学习、沉淀、充实自己,法院的工作充满挑战性,也有一定的难度,所审判的案件又是各种社会利益的绞杀场,作为一名书记员,应当脚踏实地,保持良好心态和纯净的心灵,不受各种不良习气的影响,健康、积极向上的去完成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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