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我就是引发XX年吉林省“2.15”特大火灾事故的那个烟头,在街上、商店、办公室、仓库、公园,凡是有瘾君子的地方,都有我们烟头一族的身影,它们三个一堆、五个一群,有的还闪着可怕的火光。
当香烟被人们吸完没有价值废弃的时候,我们便诞生了,很随意地被遗弃在各个地方,有的兄弟竟然没有被掐灭,那一闪一闪的火光,闪着狰狞的面孔,一场令人类梦魇的火灾事故,便发生了。
XX年2月15日,那个黑烟弥漫的星期天,是令我们烟头一族深深忏悔、无限震惊的日子。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的那场特大火灾,造成54人死亡,70多人受伤,财产损失400多万元,顷刻间无数的家庭陷入了无限的哀痛中,这起事故的罪魁祸首便是我—— 一个没有被完全踩灭的烟头。当中百商厦仓库工作人员随手把烟头扔在地上,只是踏了两脚的时候,他怎么也没有预料到自己的一点点疏忽,引发了一起特大的火灾事故。
有的人也许不以为然,一个小小的烟头又能怎么样呢?这可就大错,而特错了。我们燃烧着的时候,表面温度有200—300℃,中心温度可达700—800℃,在人类消防设施不合格,违章占用消防通道, 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现实面前,这足以引起一起起特大火灾事故。
继吉林“2.15”特大火灾之后,仅仅七八个月,又是我们烟头一族中的两个兄弟,一个将浙江省石门县的森林烧去了5000多立方米,一个将广州白云山烧去1000多立方米,这可不是天方夜谭,而是血的教训,残酷的现实。
当我们烟头一族在为自己罪行深深忏悔的时候,我们不免要责问人类:我们烟头一族固然是罪不可赦,但人类——你们更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当各种消防设施制度形同虚设的时候;当明知存在安全隐患,却不下大力气治理整改的时候;当一起起火灾事故发生不足以引起各方重视的时候;你们人类要对自己的行为付出沉痛的代价。
让火灾不再成为人类的伤痛,让我们烟头一族从此不再背着罪魁祸首这个骂名,亲爱的人们请牢记:
隐患险于明火,
防范胜于救灾,
责任重于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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