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采购政策功能逐步成为维护国家主权、增强国家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全省采购工作会议讲话稿,仅供参考。
全省采购工作会议讲话稿篇一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暨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主要内容是,总结《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年以来我省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及改革成果,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研究部署今年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还邀请财政部、省监察厅、省法制办领导莅临指导并作专题讲座。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十年政府采购工作的简要回顾
《政府采购法》20**年6月29日颁布。十年来,全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在财政部的指导和厅党组的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财政经济工作中心,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狠抓政府采购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在完善制度、扩大规模、强化监管、发挥政策功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队伍建设、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等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积极推进制度建设与创新,政府采购制度管理体系逐步完善
十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始终把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办法作为深化和推进工作的着力点,湖北省相继出台了《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程序暂行规定》、《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管理规定》、《关于政府采购监管职责与执行职责分离工作的意见》、《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的意见》等100多个规范性制度。特别是20**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的《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包括文本规范、行为规范和程序规范三大部分,得到了财政部领导的高度赞扬,也得到了全国同仁的一致好评。20**年又率先出台了《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是对政府采购方式监管的创新和探索。制度的出台为深化全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实现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各地也积极完善政府采购制度,黄冈出台了《黄冈市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黄冈市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黄冈市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范性管理文件。十堰市制定了《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市级政府采购招标流标后操作规程(试行)》等规章制度,有效地规范了采购行为。黄石市出台了《黄石市政府采购现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府采购项目现场监管的内容做出明确规定,避免现场监管流于形式。潜江市出台了《潜江市政府采购方式及时效管理办法》、《潜江市协议供应商管理办法》,切实提高了采购效率。仙桃市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印发了《仙桃市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准则》。
(二)积极推进财政配套改革,政府采购预算及支付管理逐步加强
全省各级加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协调与配套,建立了以部门预算为基础,以政府采购为手段,以国库支付为保障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管理格局。一是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从最初的试编政府采购预算到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批复制度,按照应编尽编的原则,政府采购预算随同部门预算一同布置、一同编制、一同审核、一同批复、一同下达,实行 五统一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模式,从源头上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规范化管理。全省各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面及批复面达到100%。二是强化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全省各级将使用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的项目,全部纳入国库直接支付。对属于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项目,没有实施政府采购的,国库不予支付项目资金,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全省各级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率达到80%以上。恩施州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核中严把三关,力求做到三化,即严把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制定关,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科学化;严把政府采购预算编审关,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精细化;严把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关,确保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化。襄阳市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对无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一律不下达采购计划。
(三)努力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十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进政府采购扩面增量工作。政府采购货物类和服务类的实施范围不断扩大。政府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工程项目逐步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政府采购的资金从预算内向预算外、中央专项、单位自筹资金、银行贷款扩展。政府采购的主体由一级预算单位向基层单位和乡镇扩展。省级继续强化对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执行力度,将节能减排、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社保等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武汉市将市邮政局42万口惠民信箱、武汉市轮渡公司船舶建造、辛亥革命博物馆布展、湖北省暨武汉市纪念辛亥革命武昌首义一百周年大型文艺晚会、武汉公交GPS车载设备及公交站亭建造项目等一批关系民生、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纳入政府采购,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宜昌市、荆州市、神农架林区、鄂州市等地将绿化工程、新农村建设、中小学免费教材、农家书屋、班班通、抗旱设备等关系群众利益、涉及民生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在各级财政部门的辛勤努力下,全省政府采购规模逐年呈大幅增长趋势。20**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22亿元20**年突破100亿元大关20**年突破200亿元20**年政府采购规模突破300亿元大关,实现306亿元,从20**年突破100亿元后,每两年增长100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75%。十年累计节约采购资金159.7亿元,资金节约率达到了9.8%;去年省级政府采购规模52亿元,武汉市政府采购规模53亿元,宜昌市政府采购规模46亿元。其他市县的政府采购规模也有大幅增长。
(四)积极构建政府采购监管机制,采购行为逐步规范
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经历了从初期的粗放型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转变,全省各级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
一是对重大及社会关注度较高和敏感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模式。对重点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对招标结果及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形成政府采购后评价制度,实施了全方位的监管。去年,省级对某单位一重大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后,采购人不按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确认中标供应商的违规情况,组织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邀请省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召开项目案例分析会。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弄清出现问题的症结,较好地解决了政府采购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强化了项目的监管。孝感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打造了政府采购管理网络系统,电子监察系统、政府采购操作系统、电子辅助评标系统、网上竞价系统5大子系统为基础的政府采购管理电子监察系统。对政府采购过程实行全方位监察。荆门市出台批量集中采购办法,对计算机、打印机等通用设备实行批量集中采购。
二是强化政府采购专家库建设及管理。政府采购评审是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的重要环节,评审专家的水平素质及评审的结果直接影响和关系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因此,省级高度注重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工作,多渠道、多方式广泛征集不同类别的法律、经济、技术专家,扩充专家人数;20**年对评审专家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使系统实现全省资源共享,实时联网,跨区域抽取,系统自动语音通知,密封打印抽取结果。专家系统的升级为全省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截止20**年,全省评审专家库拥有各类专家近2万名。宜昌市、襄阳市、孝感市等地也实现了评审专家随机抽取、自动语音通知、密封打印抽取结果。
三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督检查。20**年联合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大检查,部分市县将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常态化。荆州市、荆门市、随州市、汉川市、荆州区等地联合审计、监察部门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各级加强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的监管。利用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协议供货执行情况,严格查处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违反投标承诺,超品牌、超范围供货等行为。
四是强化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供应商投诉是政府采购的救济机制,各地认真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和结果公示,较好地维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十年来,全省共受理供应商投诉112起。
五是依法审批政府采购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办理政府采购行政许可审批事宜。截止20**年,全省共认定115家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六是强化对政府采购信息的监管。各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全面公开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招标及中标(成交)公告、单一来源方式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处罚公告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十年来,全省在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各类采购信息72236条。
(五)积极推进网络建设,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一是加大政府采购网络管理系统建设力度。20**年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络管理系统在省级正式运行,20**年在全省全面推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合同管理实行网络申报和审核,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行了网络化管理和抽取使用。20**年对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络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二是简化政府采购计划审核程序。三是强化服务观念,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建立了政府采购信息反馈机制,采购人与供应商可以及时的将意见反馈给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以便及时改进服务方式。通过探索新的服务方式,不断改进工作水平,提高了工作效率。完善协议供货制度,扩大协议供货的范围。积极维护政府采购信息网,加快了政府采购信息传递速度。
(六)加大政府采购培训力度,政府采购队伍建设逐步加强
按照政府采购监管与执行机构分设、职能分离、政事分开的要求,各地狠抓组织机构建设,政府采购监管与执行全部实行了管采分离。目前全省财政部门共有300多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400多名集中采购人员,分别从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操作执行工作。还有140多家社会代理机构从事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采购单位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也在服务于政府采购工作,这支队伍成为了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中坚力量。
积极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20**年省级统一组织编著了《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概论》,该书系统地阐述了政府采购活动中各方当事人在政府采购工作的各个环节所应遵循的规范。各级精心组织培训,从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概况、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和政府采购文本规范等全方位的进行讲解,既有政府采购的理论和实际操作,又对政府采购工作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十年来,各级共培训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达2万多人次。省级每年7月份举办代理机构培训,今年共培训甲级和乙级代理机构从业人员1200多人次。
(七)集中采购管理逐步强化,采购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各级集中采购机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采购效率和服务意识,有效发挥了集中采购机构的规模优势和主导地位。去年全省集中采购规模301亿元,其中政府集中采购221亿元,占政府采购规模的72%;公开招标采购229亿元,占政府采购规模的75%。省政府采购中心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采购全过程防控机制。从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建立了《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实施办法》、《质疑管理办法》等十余项规章制度,有效地增强了既互相配合又互相监督的工作防控机制。松滋市将协议供货招标延伸到乡镇,实行区域联动,既提高了效率,又方便了采购人,同时还加强对会议服务的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GPA谈判准备工作稳步推进,努力适应政府采购国际化的要求
20**年,我省全面启动政府采购协议谈判研究工作。成立了湖北省GPA谈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湖北省政府采购协议谈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划》、《湖北省加入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工作实施方案》、《湖北省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研究工作实施规程》。20**年3月,我省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成立了中国政府采购研究所,主要承担我省政府采购改革的理论研究工作和财政部布置的政府采购理论研究任务,还承担我省GPA谈判专题研究任务。同时,我省作为中部地区GPA谈判工作的牵头单位还负责联系协调中部地区各省工作,推进中部地区研究工作整体进度。我省积极组织相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完成了《中部地区总体研究报告》、《中部地区的区域出价策略》等研究任务。协调组织召开了八次中部地区GPA谈判工作联络组会议。
(九)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不断拓展,宏观调控能力逐步显现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初期的功能更多地体现在节约资金,源头治理腐败。随着改革的深入,政府采购作为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作用越来越大,效果越来越好。通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目录,起到了引导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作用。全省采购节能产品占同类产品的比重达到100%,采购环保产品占同类产品的比重达到95%;通过严格审核政府采购进口产品需求,保护了本国企业市场份额,促进了本国企业的发展,全省采购国内产品的比重达到99%;认真贯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采购中小企业产品的规模比重达到71.74%。
积极支持省内汽车产业的发展。对省级采购省产公务车项目建立绿色通道,全部采用协议供货方式实施政府采购。十年来,全省采购省产车近4000辆,采购金额达6亿元。同时,利用会议等形式为省产企业搭建宣传平台,支持湖北经济社会发展。
(十)积极筹建政府采购协会,行业自律逐步加强
自湖北省政府采购协会20**年10月成立以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协会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目前,十堰市、黄石市、黄冈市、咸宁市、公安县、枝江市等6个市县成立了政府采购协会。省政府采购协会筹办的《政府采购理论与实践》杂志出版发行。
十年来政府采购发展风雨兼程,既有成功的经验、显著的成绩,也有改革的艰辛、推进的阻力。改革发展铸就了政府采购的成就,见证了政府采购战线同志们攻坚克难、不断进取的精神,也为今后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的结果,是各级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和有关部门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财政厅向为此做出辛勤努力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还存在着规避采购、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全、大量工程未实现政府采购、采购需求管理薄弱、部分项目采购结果价格高、效率低、部分代理机构采购活动不规范等问题。与此同时,一些机制性矛盾和体制性问题交织在一起,采购市场竞争秩序不规范,监管和执行操作不到位,采购诚信体系不健全等,影响了采购事业的发展。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法律制度、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等客观原因,也有认识不到位、违规操作等主观原因。因此,我们要深刻认识改革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振奋精神,利用有利条件,继续团结协作,努力做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
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采购工作的总体要求
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政府采购工作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从目前面临的形势看,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应对加入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的需要,一方面,要求我们要加快制度创新,要对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等进行修订。另一方面,改革越向前推进,触及的矛盾越深,碰到的难题越大,阻力就越大,对工作的要求就越高越细。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深化改革的艰巨性,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要适应改革的要求,坚定信心,增强紧迫感,力争在巩固已取得改革成绩基础上,强基固本,使我省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准确把握当前的形势
从国际形势看,世界经济复苏进程遭受重大挫折,世界经济增长动力明显减弱,经济下行风险明显加大。美欧等主要发展经济体失业率居高不下,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沉重的政府债务负担使其财政刺激政策难以为继。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不断显现,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持续恶化。同时,国际地缘政治动荡不断,能源争夺更趋激烈,一些国家的社会矛盾冲突增加了世界经济复苏的复杂性。但是,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以及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出现的贸易保护主义趋势,使得政府采购作为政府间市场开放的贸易问题备受关注,也使得我国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特别是政策体系构建面临更大的国际压力。随着我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谈判进入实质性阶段,按照GPA规则对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和重构已迫在眉睫。因此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紧迫性和复杂性。
从国内形势看,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仍为突出。刺激消费的政策效应逐步减弱,新的经济增长点需加速形成。经济结构调整任务艰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科技创新仍面临制约。能源资源和环境约束问题日趋尖锐,节能减排形势更趋严峻。因此,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对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作用提供了新的契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对扩大政府采购管理范围提供了广阔空间。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对规范政府采购主体范围提供了有利条件。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以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对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因此,我们要立足当前,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部署,着力解决现阶段政府采购改革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探索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挥更大作用的管理领域和实现方式。要着眼长远,按照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积极构建符合国际惯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采购制度,推动政府采购市场有序开放。
(二)明确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根据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省财政十二五发展改革目标,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严格政府采购监管,加大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管理,深入研究《政府采购协议》(GPA),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政府采购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贯彻落实上述指导思想,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今后一个时期政府采购工作的总体思路:
第一,夯实基础,构建更加完善及调控有力的政府采购政策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法律制度体系,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客观需要,是实现依法行政、依法采购的必然要求,也是控制政府采购监管风险的基础。我们要继续把完善法规制度放在突出位置,重点做好填补空白和解决目前法规制度上存在的不协调、不明确、不细化问题,提升制度的可操作性。全省各级要根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有针对性的法规制度,使政府采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努力做到用制度管采,用制度管人。建立健全政策执行机制,加强政府采购政策与其他财税政策的协同配合,推动政策功能逐步涵盖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夯实基础,推动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的衔接,加强信息化建设,健全供应商诚信体系,规范评审专家行为,保障和促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发展。
第二,加强协调配合,构建齐抓共管及分工制衡的政府采购监管合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要建立健全以财政部门全流程监管为主导,以审计部门预算审计、专项审计为手段,以监察部门党风政纪监督为支撑的监管机制。构建程序严密、方法科学、过程透明、监管有效的运行机制,完善有利于反腐倡廉和实现政府采购职能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体系,形成齐抓共管及分工制衡的政府采购监管合力。
第三,加强调查研究,创新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国家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握工作的主动性,深入实践、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增强我们研究新情况、把握新趋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法律的框架下,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理论研究,探讨政府采购改革思路。按照物有所值的原则,结合落实采购政策的要求,既不过度强调节约资金而偏废政策功能,也不过分强调政策功能而忽视节约资金,努力实现节约资金和发挥政策功能的有机统一。
第四,以人为本,建设专业化政府采购队伍。事业成败,关键在人。政府采购工作具有很强的业务性、专业性,涉及学科多,工作时效性强,需要高素质的采购人员,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政府采购队伍。一是要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建设。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深入实施和GPA谈判的深入进行,政府采购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多,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政府采购工作对政府采购监管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我希望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强化工作薄弱环节,明确职责关系,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要加强集中采购机构的建设。集中采购机构承担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执行工作,因此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采购效率和服务意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有效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和主导地位,在扩面增容的同时,坚持不懈地抓好采购质量和效益。三是探索建立政府采购从业资格制度和执业资格制度。探索在采购监管部门、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和协议供货单位中从事政府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执业考核制度。要建立和完善培训及考核制度,加强对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执业教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形成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推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进程。要加快全省政府采购行业管理方式,积极推动市县政府采购行业协会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推动制定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建立一支德才兼备、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专业队伍。
三、当前政府采购的几项重点工作
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一)以《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宣传全省政府采购改革成果
今年6月29日,财政部在北京举行了《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暨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财政部王保安副部长到会作了重要讲话。《政府采购法》颁布是我国政府采购改革发展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由此步入法制化轨道。按照财政部的部署和要求,省厅将开展宣传调研活动。宣传调研活动将邀请《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政府采购信息报》等中央媒体全程参与,宣传报道《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来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成果。希望全省各级积极配合并参与宣传,同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营造政府采购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以加大公共服务采购为重点,着力扩大政府采购实施范围
围绕国家注重民生,实施惠民、富民的战略,按照应采尽采的原则,着力拓展政府采购管理的实施范围,力争超额完成20**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315亿元的目标任务。在继续推动货物类采购规模稳步增长,服务类采购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将工程类采购全面纳入政府采购统计范围,提高政府采购规模占GDP的比重。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工程管理制度,将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将适用招投标法的工程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采购执行统计、政策功能和信息发布监管范围。二是继续加大对中小学免费教材、农村书屋建设、村村通、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等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三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将高技术服务、商务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等专业服务、云计算等新型服务行业纳入政府采购。不断探索政府采购的实现形式,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以强化监管和提高效率为重点,着力推动政府采购的科学规范化管理
今年上半年,省级对20**至20**年政府采购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分析,走访了部分省直单位、召开了省直部分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政府采购管理人等参加的座谈会,听取省直单位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发现和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即政府采购的效率问题、行为规范问题、制度可操作性问题,超低价中标导致的货物闲置、资金浪费问题,采购方式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开展工作的难点、服务对象评价的焦点,必须综合施策加以解决。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职责。各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要切实履行好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职责,不从事和干预具体的采购交易活动,监管工作不越位、不缺位,形成依法管采的工作机制;明确采购单位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主体责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单位从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采购需求的确定到合同履行及资金支付的每一个环节都全程参与,并对采购结果和效果负责;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接受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监督和业务指导,做到规范操作,执行有力。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科学规范化管理力度。规范政府采购标书编制、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质疑投诉等环节,推进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标准化和规范化,促进政府采购操作执行与监督管理各环节既紧密衔接又互相制衡。政府采购评审是政府采购活动的关键环节,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评审专家的管理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评审专家管理制度和专家使用反馈机制,保证项目的评审质量。要在财政部门内部建立政府采购文书法规(处、科、股)部门会签制度,建立投诉案件调查处理法规部门全程参与制度,建立内部律师顾问制度;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实行政府采购管理与预算编制、资金支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的融合机制。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细化政府采购预算,对应政府采购预算审核采购计划,严格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管理,防止重复采购、盲目采购和超标采购等现象的发生。
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依法简化程序,提高采购效率,积极试行批量集中采购模式,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完善协议供货管理制度,发挥其通用设备和服务项目快速采购的效率优势,同时加强对协议供货价格的监督检查,防止成交价格高于市场价的现象出现;积极探索电子化政府采购,利用网上订购、电子反拍、网上竞价等电子化采购方式,解决采购单位反映强烈的价格高、效率低等问题。
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严格的惩治制度,依法开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加大对采购当事人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查处促管理。健全对评审专家、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和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促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
(四)以清理制度和健全制度体系为重点,着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要继续把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作为工作的重点,首先要解决好当前制度规定与实际操作性不强的问题。省厅将成立政府采购制度清理小组。清理工作在财政部即将出台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框架下,结合GPA研究国内法律法规制度的调整,对《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年以来,我省出台的制度规章进行清理、调整,解决制度不严格、操作性差的问题。各地也要跟进,做好相应工作;其次解决好制度缺失问题,在操作层面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加快构建功能完备的政府采购的政策体系,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善政府采购强化信息安全的政策措施,建立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审查机制。研究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实施办法和实现方式,采取预留采购份额、实行评审优惠、附加合同约束、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等手段,统筹协调各项政策目标的实现。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完善规章制度。
(五)积极稳妥地开展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准备工作
积极稳妥地开展政府采购市场开放谈判,是下一阶段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之一。目前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工作只到省一级,我们将按照财政部开展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的总体部署,稳妥地做好我省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的应对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我省加入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研究工作,向财政部上报我省的出价清单。继续做好中部十省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的联络及协调工作。
(六)以建立培训机制为重点,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政府采购工作涉及领域多、范围广、业务杂、诱惑大,要求管采人员知识全面、政策熟悉、业务精通、作风过硬。近年来,各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的人员变动频繁,有的人在新的形势面前,显得观念不适应、知识不适应、能力不适应、心态不适应。针对这些情况,必须加大政府采购干部队伍建设力度。
一是加大培训的力度。省厅这几年在干部教育培训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今后还要继续抓紧抓好。希望各地都要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力度,把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化、常态化。同时,希望各地的分管领导多关心干部的成长,采取选派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干部参加省厅的青年干部培训班、到省厅挂职锻炼、轮岗交流和提拔重用等方式为干部的成长和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廉政建设。政府采购工作是高风险的工作,而且风险越来越大。因此,我们对廉政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要绷紧这根弦,警钟常鸣。事业要发展、个人要平安。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教育、管理和制度约束的力度,大力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把反腐倡廉贯穿于政府采购发展的全局之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抓好业务工作,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政府采购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从制度、机制层面研究风险防范措施,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政府采购的服务对象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形形色色的人,特别是面对供应商的诱惑,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小恩小惠和人情所迷惑,每一名政府采购战线的干部都要加强自省、自律,自觉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恪守制度的自觉性,始终做到慎权、慎欲、慎初、慎趣、慎友,谨慎对待权力,约束心中不当欲望,不越雷池半步。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作风反映一个单位的形象、一个人的修养和品位。一定要关注以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为核心内容的作风建设。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文风、行为习惯等方面,加强学习、培养和锻炼。在这方面既是单位领导的责任,也是每个干部立足社会、扎根团队、自我完善的必修课。
同志们,促进实现财政改革与发展目标,政府采购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加强管理与创新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切实履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新的工作业绩写下政府采购的新篇章。
最后祝大家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篇二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20**年全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研究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部署20**年全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20**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简要回顾
20**年全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化管理、提升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以及GPA谈判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在实现政府采购由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向发挥政策功能和市场导向作用转变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规范管理为基础,狠抓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不放松
1、政府采购制度日臻完善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增强政府采购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巩固20**年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的成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建立政府采购台帐的通知》,联合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管理规定》,联合省水利厅下发了《湖北省水利工程运行维护项目政府采购实施管理办法(暂行)》。宜昌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将财政投资的建设工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荆州市完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监管措施,出台了《政府采购汽车维修协议供应商综合监管意见》。恩施州出台了《恩施州公务车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恩施州州级公务车辆保险暂行规定》等协议供货监管办法。潜江市制定了《政府采购业务审核制度》、《政府采购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办法。松滋市出台了《政府采购预案管理暂行规定》、《加强政府采购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京山县加强对乡镇政府采购的管理,出台了《京山县关于规范乡镇农村中小学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我省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力度逐步加大
一是加大对重大项目的监管力度。对重大政府采购项目,在项目实施前组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协调会议,制定详细的招标实施方案;在项目实施中,对评标方法的选择、评分标准的制定、评审专家的抽取等重点环节实施重点监控,同时还对开标、评标的全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项目招标结束后,对招标结果及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襄樊市严格加强对市政府批准的专项资金采购项目的管理。组织政府采购专家对专项资金采购项目的采购方案进行论证,优化采购方案的技术配置,解决采购项目的合理性问题,20**年,先后为20多个采购项目论证把关,直接压减不合理的采购支出1200多万元。
二是严格审批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按照《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的程序及要求,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核。
三是细化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分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在制定项目评标办法时,对评分标准逐项细化,每个项目的评分分值不得高于3分,减少了评审专家在项目评审中的自由裁量权。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进一步完善专家分类标准,充实评审专家库容量,科学整合评审专家库资源。截至20**年,全省已有各类技术、经济、法律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18156人,其中省级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2464人。
五是认真做好政府采购行政审批事项。20**年审批认定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32家,向财政部推荐7家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六是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建立专家评审机制。20**年全省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33起,其中:省级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4起,处理2起,撤诉2起。协调襄樊、随州、汉川等市县多起政府采购投诉事项。市州级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5起,县级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24起。
七是加强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的监督管理。随州市对计算机、空调电器、办公家具等协议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并逐步扩大协议供货的范围。
(二)以应采尽采为前提,狠抓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放松
1、政府采购预算和支付管理逐步加强
全省各级加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协调与配套。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从源头上实现政府采购预算规范化管理。神农架林区20**年区直76个部门单位全部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面达100%,对8个乡镇也单独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孝感、咸宁、鄂州等市对年初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没有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项目,国库一律不予支付资金,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使用。目前,全省形成了部门预算是基础、政府采购是手段、国库集中支付是保障,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格局。
2、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逐步扩大
一年来,各地积极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强化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执行力度,做到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应采尽采,将节能减排、新农村建设、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中小学免费教材等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黄石市将城市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水利设施代建工程等项目纳入政府采购。恩施州将政府采购向乡镇延伸,将乡镇政府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仙桃市将市政基础工程、环保、园林绿化工程、土地整理工程等纳入政府采购。宜城市将新农村建设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
20**年,经过全省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实现政府采购规模219亿元,超年度目标任务29亿元,比同期增加37亿元,增长20%;节约资金26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2%;政府采购规模占GDP的比重为2%。20**年省级政府采购规模43亿元,武汉市政府采购规模44亿元;20**年政府采购规模在10亿元以上的有宜昌、十堰、襄樊、荆州、黄冈、孝感、恩施、黄石等8个地方;6亿元以上的有荆门、咸宁等2个地方。安陆市政府采购规模超过4亿元,规模过2亿的县有10个。其他市县的政府采购规模也有大幅增长。
(三)以提高素质为着力点,狠抓培训和GPA研究不放松
1、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培训
认真组织编写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培训教材。20**年,在省财政厅20**年印发的《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政府采购实际工作,集中全省各市州的力量编著了《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概论》,该书系统地阐述了政府采购活动中各方当事人在政府采购工作的各个环节所应遵循的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概论》分为总论、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和政府采购文本规范四大部分,共33章,52万字,该书由财政部部长助理(现任湖北省副省长)张通作序,经济科学出版社20**年9月出版发行。
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培训实行分级管理。全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培训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和领导。省直各部门、各市州县财政部门分别负责各级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培训的组织、管理、考核、评价及监督。
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培训采用五统一的方式。一是统一教材。培训班统一采用湖北省财政厅编著的《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概论》(经济科学出版社20**年版)。二是统一师资。省财政厅统一组织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培训的师资培训,对培训及考试合格的人员颁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和培训教师聘书。三是统一试题。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培训结业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培训举办方在省财政厅的培训题库中随机抽取,省财政厅的培训题库大约有近4000多道试题。四是统一阅卷。考试采取答题卡的形式,省直各部门、各市州县的培训考试,交由省财政厅统一阅卷。五是统一发证。参加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培训考试合格的培训人员,由省财政厅统一颁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培训合格证书。
精心组织全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师资培训。9月15日17日及9月21日 24日,在湖北饭店分别举办了省直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师资培训班和全省市州县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师资培训班,圆满完成了全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师资培训任务。两期培训班共培训省直各单位及全省各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集中采购机构等政府采购从业人员721人。
本次培训主要从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概况、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和政府采购文本规范等四部分,就政府采购的理论和实际操作进行全面、系统地阐述和讲解,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培训对于普及政府采购知识、宣传政府采购法制、培养政府采购人才,增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依法采购意识,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依法采购能力,加快推进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培训也是实现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它还将为我省研究和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推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的进程奠定基础。
全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师资培训班结束后,省直各单位和各市州县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要求,组织本部门、本地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培训。荆州市举办了两期近500人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工作规范培训。荆门市先后举办了三期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培训,培训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供应商、采购人达490人(次)。天门市组织全市各单位财务科长、经办人员、各乡镇财政所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等共计230多人进行了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培训,邀请省厅和市纪委领导亲临培训指导。红安县、长阳县、汉川市、恩施市等地也及时举办了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培训。截至20**年底,已有10多个市州县、8个省直单位完成了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培训任务,培训人数达6000多人。
2、全省GPA谈判研究准备工作稳步开展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省GPA研究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应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湖北省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研究工作实施规程》。认真收集整理我省GPA谈判领导小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的初步研究报告。定期召开我省GPA研究工作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及时了解我省GPA研究工作各成员单位的研究进展情况。10月,印发了《湖北省GPA谈判研究工作组织体系及机制的通知》,明确了我省GPA谈判研究工作组织体系:例会制,会员制,联系制;我省GPA谈判研究工作的机制:通报制、考核制、奖励制。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4月25日 至26日在我省神农架,组织召开了中部地区加入GPA谈判工作第二次联系会议。11月10日至12日,组织在河南召开了中部地区加入GPA谈判工作第三次联系会议,部署了下一阶段GPA谈判研究工作任务。各省会议代表在会上交流了GPA研究工作经验。
(四)以提高效率为出发点,狠抓管理网改造和集中采购机构建设不放松
1、政府采购工作效率逐步提高
完善政府采购管理网,20**年对湖北省政府采购管理网络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版。在原计划申报、合同确认流程基础上,增加网络对话、附件上传、计划合并、计划执行程序限时服务、万能组合查询等功能。
简化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对政府采购计划审批、合同确认合理减少审核岗位、缩短审批时间,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对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采用紧急采购方式实施政府采购。十堰市简化办事程序和环节,最大限度压缩体内循环时间,积极为采购单位开通政府采购的绿色通道。荆门市对政府采购管理软件进行了改版升级,压缩了每个审核环节的办结时限,还指定专人每天定时浏览网上申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主管科室联系,减少审批积压现象。黄冈市率先进行了政府采购网络交易系统的开发,目前已初步构建了一套无人干预、竞争充分、方便快捷的网上交易平台,该系统已开始试运行。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建设逐步加强
一年来,各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奖惩机制,做到操作有方,行为规范,依法执行政府采购。20**年集中采购规模200亿元,占政府采购规模的91%,其中:政府集中采购占63%。公开招标采购160亿元,占政府采购规模的72%,确立了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方采购式的主导地位。20**年各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发布政府采购需求信息公告7702条,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6737条。
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积极理顺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的管理体制。20**年,经过省财政厅和省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努力,4月份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明确省政府采购中心管理体制的通知》,同意将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规范管理,党群和后勤服务工作不再由省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管理,成为直属省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五)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狠抓发挥政策功能不放松
一年来,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以扩大内需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为契机,大力推动节能环保、自主创新、进口产品审核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发挥,取得了积极成效。在支持国内产业方面:严格审核进口产品的采购,20**年全省采购国内产品的比重达到99%,中小企业产品占政府采规模的79%。对20**年计算机协议供货继续延续20**年的招标结果,只能采购国产品牌。在支持节能环保方面:继续抓好目前已实施的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工作。加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购买环保产品的力度,20**年全省采购节能产品5亿元,占同类产品的100%;采购环保产品8亿元,占同类产品的93%。在支持自主创新方面:继续落实《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自主创新产品预算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积极响应不同领域对政府采购扶持功能的要求,在支持自主创新品牌、推动保护政府机构信息系统安全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各级集中采购机构在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活动中,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政策规定的意识明显增强,在采购文件制定、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中基本做到了体现政策功能要求,政策功能实施效果明显增强。武汉市出台了《武汉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将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武汉名优产品推荐目录纳入武汉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积极支持省内企业发展。对采购省产汽车的项目全部采用协议供货方式,20**年采购本省汽车1725辆,采购金额2.4亿元。在政府采购活动,对在我省有生产基地的企业给予政策性支持,支持湖北经济社会发展。
20**年政府采购在制度建设、规范化管理、GPA研究工作、政策功能的发挥、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在政府采购领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还存在着采购人规避公开招标、有的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大量基本建设工程未实行政府采购、部分代理机构采购活动不规范、政府采购效率低等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
纵观政府采购制度发展的历程,政府采购制度从初期以节支重效、防止腐败为重点逐步转变为与重视政策功能并重。有关政策作用的范围由保护中小企业发展到购买国货,政策视角从经济功效扩展到社会目标。在采购市场开放的同时,政府采购的政策调控功能又从国内扩展到国际,并成为财政政策中最直接、最有力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进而使得政府采购对于减少政府支出、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扶持民族经济具有重要的作用。由此,使得政府采购的内涵不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一)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要有新措施
1、积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
政府绿色采购,是指法律承认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利用财政资金进行采购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的条件下,优先购买对环境影响较小的产品。政府绿色采购充分体现了政府在购买和消费过程中重视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的思想。
政府绿色采购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绿色办公用品,如电话、电脑、打印机、照明设备、各种车辆等等,它们中的相当一部分,已经被要求必须达到环保、节能、低排放和低噪音标准;二是绿色公共工程和绿色装修工程采购,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路、铁路、学校、医院等等,这些工程在修建过程中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绿色采购最早是由美国政府提出和推行的。1972年,美国政府在采购中首先开始提倡购买环保产品。20世纪90年代,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进一步增强,政府绿色采购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1991年,美国发布总统令,规定政府机关必须优先购买绿色产品。1993年时任美国总统的克林顿签署总统令,规定了联邦机构的所有政府采购必须是有:能源之星标志的产品。当前,美国95%的监视器、85%的电脑均符合能源之星的标准。
1994年,英国积极响应里约全球环境首脑会议要求,率先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英国的战略选择》,为英国的节能环保确立下了一个基础性文件。对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由同等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建立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在新车市场上,英国政府将给予购买电动车和小排量汽车等节能汽车的消费者2000英镑的折扣价格或免去汽车消费税,并将于20**年4月对大型汽车和重污染汽车加倍征税。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推行绿色采购的起步较晚。在20**年出台的《政府采购法》中明确提出了要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要求。20**年7月5日,国务院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环境经济的若干意见》的文件中指出: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模式,鼓励使用能效标志产品、节能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绿色标志食品,减少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政府机构要实行绿色采购。要求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20**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指出:各级政府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以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降低政府机构能源开支。建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管理制度,明确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和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类别,指导政府机构采购节能产品。
20**年,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首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要求从20**年起,首先在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实行,20**年起全面实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首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正式启动。
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全面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提供制度保障,这是推动我国政府绿色采购的前提条件。我国《政府采购法》已实施六年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最近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向全国征求意见,正是拟定政府绿色采购的有利时机,我国应当尽快建立健全以节能减排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体系,积极推动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的制定及修订工作。抓紧建立和完善节能和环保标准,研究制订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政府优先或强制采购绿色环保产品的比例和份额等,切实把政府绿色采购落到实处。
要建立绿色采购标准,发布绿色采购清单,公开绿色采购的相关信息,这是政府绿色采购的主要内容。实施政府绿色采购首先要建立采购标准,发布采购清单,采购人员要依据标准和清单的内容进行采购。制定完善合理的绿色采购清单和标准,便于采购人进行科学、有效的采购。许多国家都将环境标志产品作为制定绿色采购产品标准和指南的依据和基础,选择政府采购涉及的优先领域,分行业、分产品来制定绿色采购标准和清单。1993年,为响应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和全球生态标志运动,我国开始实施环境标志计划和认证制度.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环境标志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标准体系和审核体系。目前我国政府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已有14类2823种产品。
要学习西方发达国家绿色采购的经验,顺应国际趋势。自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德国、日本等国开始实施政府绿色采购以来,政府绿色采购发展非常快,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利用政府采购调节环境保护、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形成是一个非常有效的途径和手段。目前已有50多个国家积极推行绿色采购,以联合国、世界银行等为代表的一些国际组织也组成了绿色采购联合会,很多国际知名大公司以及一些著名的非政府组织自愿实施绿色采购,绿色采购已经成为世界性趋势。同时,近年来财政结构发生变化的一个重大趋势,即社会性支出、环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很多国家绿色采购和环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重呈上升趋势,有的占到了50%,甚至超过70%。以绿色采购为例,许多国家已经把政府绿色采购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美国、丹麦、加拿大分别制定相关法律,要求优先采购经过环境认证的产品,有些国家如日本还实行了强制采购政策,国际经验为我国的政府绿色采购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经验。
2、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安排向中小企业采购商品或服务。20**年9月1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制度。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我国是中小企业占有很大比例的国家,但是,我国整体的经济水平和中小企业整体实力还处于相对薄弱的状态,与世界先进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还有较大差距。因此,我们必须将采用政府采购办法扶持中小企业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政策,找准制约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突出问题和根源,研究各项可行的配套措施,消除各种不利的规章制度和市场准入限制,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不断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是国际通行的重要手段。中小企业普遍规模小,信息化水平低,资金短缺,经营管理水平落后,承受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具有公共政策功能的政府采购,为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提供了最为有效的制度保障。如法国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在相同价格或者类似条件的投标中,应优先考虑工人生产合作社、农业生产集团、手工业者等的投标,这些政策性目标并不适用最低价格的评判标准;日本《保证中小企业受到政府和公共机构的订单法案》则采取诸如将工程分割成较小的单位或者将相应的订单拆分成较小数额订单等做法,尽量创造有利于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领域的机会;在德国,中小企业的利益应当通过拆分合同单独贸易和部分履行的方式得以考虑。韩国一直大力支持政府采购机构采购中小企业的产品。1996年设立了中小企业厅,当年政府在国内采购总额的63%是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其中,工程采购合同总额的35%是与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通过向中小企业大量购买商品和劳务有力地促进了韩国中小企业的发展。20**年,韩国中小企业厅宣布,政府优先购买中小企业开发的产品,同时,积极推进修改《中小企业振兴和产品购买促进法》,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生产的新产品打开政府采购市场的销路,使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得到政府的扶持。为了帮助中小企业分享政府采购市场,我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小企业促进法》等都明文规定,政府采购必须向中小企业倾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是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政策功能的重要内容之一。
要完善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配套法规制度。落实法律法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规范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真正让中小企业这个弱势群体参与到政府采购工作中来。
在将出台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对中小企业支持的范围、方式、方法,中小企业应该享受哪些优先权利。建立多部门的协作机制,使各方面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形成合力。明令禁止歧视中小企业。
将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支持纳入政府采购业绩考核评价指标。通过考核,培养和激发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发挥好考核评价促进、推动及激励的作用,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尽快在法律法规中明确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比例。参考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做法,规定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强制法定比例或者比例幅度。通过制定配套措施、改进评审办法,以及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产品首购、订购等政策,提高政府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制定相关的制度将适宜拆分的大项目分解,专门留给中小企业。对一些适宜从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家具、印刷、物业管理等等,应该规定必须从中小企业采购,使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市场中占有一定的份额。
对一定额度以下的采购项目,应该给予中小企业价格优惠。如美国国会立法规定:10万美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合同,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并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中型企业价格优惠幅度在6%以下,小型企业价格优惠幅度在12%以下。
(二)电子化政府采购要有新思路
电子化政府采购是指应用最新的信息技术,以计算机网络为媒介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电子化政府采购打破了传统采购方式的时间和空间障碍,增强了采购透明度,降低了采购成本,缩短了采购周期,提高了采购效率,从兼顾效率和成本来说,政府通过网络采购是必然趋势,未来三五年内网络采购可望成为政府采购的主流。
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是信息发布系统。通过该系统可以将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发布到相关的媒体,使采购各方能够有效获取采购物品、劳务、工程等相关情况。同时,发布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法规、采购结果公告等。
二是内部业务管理系统。主要是政府采购预算信息收集、预算执行、业务流程记录、中标信息、支付申请等,其中与预算部门和支付中心形成有效监督,为跨年度项目提供审核依据,为资产管理提供有效数据。
三是专家管理系统。包括专家信息库组建、管理、抽取、业务跟踪等,以及专家评审记录。
四是投诉质疑管理系统。主要包括对政府采购的质疑和投诉进行跟踪办理的情况,历史个案分析和处理。
五是评标现场电子监督系统。通过网络把评标现场情况传输到监管部门,将采购过程放置于监督管理之下。
六是电子档案系统。将采购过程中的相关资料进行电子归档处理,主要包括电子文档,特别是采购过程中电子招投标文件,以及招标过程的声音记录、视频录像等。
七是综合监督查询系统。主要供行政事业单位和监督部门实行在线查询及监督,查询内容包括采购工作的进程、历史记录、供应商的不良行为记录等。
八是电子采购平台。主要是将采购的具体操作实现电子化,通过信息化手段让手工操作实现采购流程网络化,一般功能包括电子协议供货、电子合同、电子询价、电子评标等功能。
(三)专业化队伍建设要有新突破
随着政府采购业务的不断拓宽,学习和更新政府采购知识、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势在必行。政府采购是一项技术性强、责任重大的工作。政府采购的管理人员及执行人员,是政府采购的实施者,其专业技术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等,都直接影响到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影响政府采购优良目标的实现。我国目前对政府采购的管理,重点是对政府采购过程的管理,如招标、投标、合同签订等过程管理,而对从业人员的管理相对比较松散。采购人没有执业资格要求,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从近几年的政府采购实践来看,由于政府采购人员素质不一,如没有责任心、缺乏责任机制而导致的问题,并不在少数。而要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良好政府采购从业队伍,应引进晋升、淘汰机制及与之相对应的制度,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府采购执业人员资格认证、执业范围与权限、资格晋升、资格淘汰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制度。作为整个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科学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加速政府采购人员专业化、职业化进程,是一项很迫切的任务,理应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资格要求包括以下两方面:一是政府采购执业的技术资格要求,包括综合知识、采购对象(商品)所涉及的技术与知识、市场分析与判断技术、采购技术、缔约与履约验收的知识与技术、政府采购管理技术与知识;二是政府采购职业道德与整体素质要求。职业道德最基本的素质要求是:公正、诚实和责任感。 一是单一资格模式,就是政府采购人员只在从事某一方面工作时,需要专门的执业资格认证,以政府采购合同签约资格为基本资格模式。从事其他与政府采购相关的工作,不需要特定的资格认证;二是双重执业资格模式,是指除了满足单一资格模式要求,还要建立政府采购的履约验收资格模式。就是说,凡是从事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的人员,都应该具备特定的验收资格;三是三重资格模式,就是设想除签订采购合同、验收签字必须具备执业资格,其他从事政府采购管理和一般操作人员,也要通过资格认定,取得政府采购从业资格。
三、关于20**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2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之年。全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将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的工作要求,以政府采购宣传工作为重点,以完善制度为基础,以规范操作执行和健全监督管理为核心,以全面夯实基础工作和加快电子化建设为支撑,以推动专业化队伍建设为保障,不断创新发展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谋划工作新举措,努力开拓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及研究工作力度
20**年,将政府采购宣传工作作为全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重点,大力开展政府采购宣传活动。省级将以省地方税务局的税控收款机项目为切入点,在湖北电视台、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台、楚天广播电台、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信息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等媒体进行全程的宣传报道。还将对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及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提高依法采购意识和政策的执行效果。同时,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形成有利于政府采购科学健康发展的正确舆论导向,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
加强政府采购研究工作。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及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的需要,今年将成立湖北省政府采购学会,专门负责湖北省政府采购的研究工作,主要承担:贯彻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探索政府采购发展方向,组织湖北省政府采购从业资格培训、政府采购理论和政策方面的研究,承办政府采购执业资格考试考核等日常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根据即将出台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修订《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同时,将日常项目监管工作中需要制度化的问题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出台湖北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办法。规范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出台《湖北省政府采购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针对实际处罚工作中出现的处罚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和处罚规定不完备,造成违法难究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的处罚规定。完善我省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体系,建立政府采购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
政府采购工作自1998年试点到20**年正式推行以来,政府采购规模逐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涵盖了货物、工程和服务,20**年的政府采购规模是2000年的36倍。但是,目前大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基本建设工程未纳入政府采购。20**年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争取将财政性资金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工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要继续做好社会关注和涉及民生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工作,将药品、新农村建设等关系群众利益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继续推进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贷)款、中央和省级补助专款、国债资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力争20**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25亿元。
(四)进一步创新政府采购的监管机制
加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监管。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特别是要加强对重大、敏感项目的监管,主要是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包括采购计划的合理性,专家决策的科学性,采购程序的合法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的安全性。
加强其他监督部门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完善财政部门综合性监督与监察、审计部门专业性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这些专业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相互协调配合的监督合力。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和制度化,逐步从合规性监督向合规与效益并重监督模式转变。同时,还要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评审专家、供应商和代理机构黑名单制度。继续做好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五)进一步稳步开展GPA谈判准备工作
按照全国GPA谈判工作会议精神,20**年我省GPA研究工作任务要从定性研究转为定量研究,从一般研究转为重点研究,从利弊分析转到提出出价建议。同时,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工作实施方案》的分工,负责组织、协调全省GPA谈判工作,整理汇总全省的研究报告。做好中部省份GPA谈判的协调工作。
(六)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国家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的新要求,20**年要继续大力促进节能减排、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各项政策落实工作。制定支持服务外包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利用政府采购手段鼓励政府服务外包,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制定相关支持民族企业、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对我省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给予政策性加分,努力为湖北企业的发展搭建平台,做好宣传,支持湖北经济社会的发展。20**年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公务、商务车时,应将东风雪铁龙C5系列车列为政府采购的首选车型。
(七)进一步加大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力度
进一步加大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力度,加快研究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规划工作,实现管理功能完善、交易公开规范、管理操作数据统一、网络安全可靠的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提高政府采购执行机构的工作效率和水平。同时,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系统进行升级,实现全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的资源共享。
(八)进一步做好财政部分配的课题研究任务
财政部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课题分配给我厅进行研究,为完成好本次课题研究任务,按财政部的要求,我厅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成立政府采购研究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杨灿明任所长。近期将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下发成立政府采购研究所的文件,出台政府采购研究所工作计划。政府采购研究所除完成《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课题外,还承担我省GPA的课题研究。
(九)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
1、要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机构队伍建设。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进一步实施和GPA谈判的深入进行,政府采购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多,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希望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个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建设,强化工作薄弱环节,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去年布置的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培训任务,各地要在20**年上半年之前完成。
2、要加强集中采购机构队伍建设。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不断发展,对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各地要建立系统的教育培训制度,有针对性地组织法律制度和操作实务等培训,提高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操作执行水平,增强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的意识。省厅已出台了政府采购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逐步将实行持证上岗和执业考核,推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进程。
3、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国家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握工作的主动性,就必须深入实践、深入市场进行调查研究,不断增强我们研究新情况、把握新趋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断创新政府采购工作的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制度,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各级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法律框架下,研究探讨政府采购改革思路和改革方案,提出合理化政策建议,及时总结、推广新的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4、要加强政府采购系统的廉政建设。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廉政制度建设,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对廉政勤政先进典型的宣传,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设一支高效廉洁的政府采购队伍。
同志们: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向深度和广度发展,需要各级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的大力支持。大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团结拼搏,扎实工作,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圆满完成20**年的政府采购工作任务。
谢谢大家!
篇三
这次会议是在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近期召开的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一五时期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分析当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十二五时期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改革任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十一五时期全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财政管理的主要内容,也是政府调控经济的有效手段。到目前为止,国际上对政府采购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是从98年亚洲金融危机和这一次世界性的美国次贷引发的经济危机之后,许多发达国家从信奉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不得不转向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开始主动制定各种经济政策来引导国民经济发展。各国政府为了实现自身政策目标,有的采取直接的国家干预,有的采取间接的市场调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宏观调控,宏观调控又分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两类,而政府采购就是财政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以我国为例,近年来实施的家电下乡、以旧换新、农机补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文化信息工程、远程教育工程等等,都是通过政府采购来促进家电业的发展和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一五时期,我省各级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由初创阶段进入全面发展阶段,政府采购在发挥财政政策功能、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及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日益显现。
(一)政府采购规模快速增加,经济效益显著提升
20**年以来,我省通过科学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与采购限额标准、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监督、强化拨款项目审查以及对国库集中支付的监督审核等手段,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强化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手段,辅之以国库集中支付的支付审核限制等手段,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由改革初期的计算机、公务用车等大宗通用物品扩大到通用货物以及专用货物的几乎所有品种,由单一的货物类扩大到工程类以及服务类等各个领域。同时,日益增多的民生项目采购活动成为公共财政和政府采购新的工作亮点,一些影响重大、涉及千家万户的重点项目陆续纳入了政府采购管理范畴。例如中小学免费教科书项目、中小学远程教育项目、全省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项目、疾病预防体系建设项目、农村基层医疗体系建设项目、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项目、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农家书屋工程等等。在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政府采购规模也快速增长,全省政府采购规模由20**年的33.27亿元增加到20**年的116.57亿元,年均增长 50.08%, 十一五时期累计节约财政资金36.73亿元。
(二)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日趋完善,政府采购的规范性显著增强
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始终是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20**年以来,我省各级财政部门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以部门法规为依托,陆续制定了加强监督管理、规范采购行为等数十项制度,基本覆盖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全部当事人以及政府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对规范政府采购活动起到了基础性约束作用。规范是政府采购赖以生存的基石,各级财政部门围绕夯实基础、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的思路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政府采购的规范化行为有了显著提高。在采购方式的选择上,坚持公开招标为主,除少数特殊采购项目外,90%以上的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采购。省市两级均建立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招标时按随机原则抽取专家,有效保证了政府采购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进行。通过不断扩容,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各类专家数量由20**年的500多名扩充到20**的2080多名,扩充4倍多,专业覆盖面不断扩大,多次抽取重复率大幅下降。同时将专家使用由前一天抽取变为当日提前抽取或开标后抽取,由专人抽取变为多人监督抽取,有效减少了串通专家作弊的可能性,同时对专家的评审行为和评审专家本身也进行考核和监督,并把其纳入到整体财政监督管理体制之中,使评审行为更具公平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从根本上促进了独立评审质量的提高。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趋于规范透明。20**年重新设计开通了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建立起联通全国、覆盖全省的电子服务平台。各项政府采购制度规章、办事流程、工作动态、招标信息、中标信息、投诉处理情况均按法定要求及时在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布,接受来自社会各层次的监督,增加了新的监督监管渠道及模式。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点击量和信息量显著增加,加上网上信息发布及时、完整、全面,与群众形成互动的良性反馈体系。依法受理与处理供应商投诉,是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的重要救济手段,同时也是促进政府采购规范化运行的重要纠错机制。各级财政高度重视供应商的投诉处理工作,做到了公开合规、依据确切,同时引入案件听证制度与法律顾问协助制度,有效提高了投诉案件经办质量,维护了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秩序。
(三)集中采购管理逐步强化,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显著改善
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完善集中采购目录管理,纳入目录的采购品目和采购项目不断增加。集中采购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采购效率,有效发挥了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全省集中采购机构完善集中采购工作机制,优化业务管理流程,规范化管理迈出新的步伐。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在采购各环节引入预警机制,长治市实行项目负责人+节点控制机制,临汾市执行限时办结制,晋中市将采购流程分四段执行,大同市、晋城市完善工程招标、评标制度等,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各地在完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基础上,不断创新采购组织形式,长治市对办公家具、音响设备采购采用综合评分加样品检测的方式,运城市进行网上询价,阳泉市、朔州市加快电子化建设步伐,既提高了效率,又方便了采购人和供应商。各地还积极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车辆定点加油、维修和保险,会议服务等三公经费使用的政府采购工作,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政府工作效率。
(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不断强化,源头治腐作用显著增长
我省财政部门密切加强与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在促进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各级财政部门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执行机构分设工作,努力做到监管和执行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到 20**年底,省、市两级及部分县已完成了集中采购机构与财政部门脱钩的工作,十一五期间全省政府采购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工作。20**年,按照财政部要求,省财政厅牵头组织开展了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20**年,各部门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考核标准,从具体行政行为、制度体系、工作流程、行政权限划分、责任追究等多环节认真查找漏洞,制定纠错步骤与完善方案,巩固了治理商业贿赂成果。20**年,又会同省审计厅、省监察厅组织开展了全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在规范采购操作行为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近年来,省财政厅还联合监察部门,抽调专人对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从多个方面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并将考核工作常态化。在这方面,各市财政部门也都有新的建树:临汾市制定了《临汾市政府采购评标工作纪律规范》、《临汾市政府采购评标管理暂行办法》,太原市、阳泉市推动电子化监管平台建设,长治市严格对申请特殊采购方式的项目实行专家论证,晋城市建立了事前管理、事中规范、事后控制的全过程管理体系,晋中市严把信息公告审核关,运城市强化车辆购置监管等,保证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还对政府采购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了职业道德和综合业务技能培训,依法开展了供应商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工作,便捷、有效的救济机制业已形成。十一五期间,省财政厅积极建立违法违纪黑名单制度和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制度,并将违法处理结果在指定媒体上公开曝光,先后公开处罚了5家违规供应商。与此同时,积极探索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将供应商遵纪诚实、服务承诺、合同履行等行为进行量化考核,目前该方案已进入编制阶段。
(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不断拓展,宏观调控能力显著趋强
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是政府采购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能,也是政府采购管理的高级形式。20**年以来,我省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大量研究和实施工作,在发挥政策功能方面有了积极的进展。2006年,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制定了政府采购制度程序,将本省生产的亚日计算机列入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品目,在支持本省优势企业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省财政利用政府采购合同资信程度高、回款风险小的特点积极联系山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政府集中采购投标和政府集中采购融资企业进行担保。开展此项业务后,能使投标单位免交保证金,提高投标单位的资金使用效率,缓解资金周转困难,同时提高了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积极性,增强了市场竞争度。20**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以及财政部《关于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我省制定了《关于政府优先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促进自主创新产品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招标文件制作环节、评审环节、合同签订及履行环节等方面制定了细致的鼓励办法,以使优先采购政策落到实处。
政府采购活动中优先购买国货是政府采购的重要原则之一,为此,财政部印发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为使该政策落到实处,我省建立了进口产品采购前置审批制度,要求采购人对确实需要购买进口产品的,要组织专家对申报理由进行充分论证,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允许购买进口产品。对未进行论证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注明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条款。通过政策制度的推行,有效遏制了采购人随意采购进口产品、过度配置采购资源的行为,客观上发挥了保护国内企业的政策作用。
回顾总结十一五时期的工作,可以说,这五年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现新的突破和跨越、政府采购职能体系丰富发展的五年,是管采分离体制更加完善、监管运行机制更加透明、政策功能作用成效显现的五年;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影响力不断扩大、依法采购意识全面提升、社会认知度大大提高的五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财政部门、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财政厅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与成熟的政府采购制度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小的差距。政府采购无论从规模上还是行为的规范上,都未达到制度设计的预期目标,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性问题进一步凸现。主要表现在:政府采购规模小、实施范围窄等,目前主要限于货物类和少量服务类采购,不少购买性资金仍游离于政府采购监管之外,采购规模占GDP的比重还很低;与发达国家相比我省差距其实很大,如按占GDP的15% 计算我省采购规模应达到1362亿元,而去年全省的116亿元政府采购规模只相当于先进水平的0.85%, 即使按中等水平的10%考量,也只为13%;按采购规模占财政支出的 30%衡量,去年我省应达到1737亿元,可见差距之大;制度建设滞后与缺失并存,许多制度细化不够,操作性不强;政策执行尚不规范,采购人规避政府采购的现象时有发生;采购需求管理比较薄弱,部分项目采购结果价格高、效率低等问题仍然突出;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体系还不完备,执行机制尚不健全,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资产管理以及绩效评价等财政改革尚未有机融合,财政支出管理的综合效应有待增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不高,难以适应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发展的需要,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十二五时期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落实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政策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准确把握现阶段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外环境,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前提。与此同时,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以及后金融危机时期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已使政府采购成为政府间开放市场的重要贸易问题,也使我国政府采购改革面临更大的国际压力,随着加入GPA谈判进入攻坚阶段,根据GPA规则对政府采购制度进行改革和调整已迫在眉睫。因此,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显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和紧迫性。
在新的形势下,继续科学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我省政府采购工作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我们要立足当前,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部署,加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财政相关改革的衔接配合,着力解决现阶段改革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探索政府采购制度发挥更大作用的管理领域和实现方式。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省财政十二五改革发展目标,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进节约型社会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政府采购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是:结合财政改革进程,逐步建立涵盖各类预算体系资金、各类政府采购主体和各类采购对象,符合公共管理要求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强化和提高政府采购执行力度,努力实现政府采购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目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
(一)积极构建配套衔接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继续完善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以部门规章为依托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并针对政府采购的管理领域和管理链条,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细化操作执行规定,做到体系完备、结构合理、配套齐全,使各项采购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积极构建调控有力的政府采购政策体系。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科学设计政府采购政策的调控目标,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建立健全政策执行机制,努力将政策功能要求落实到所有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加强政府采购政策与其他财税政策的协同配合,推动政策功能逐步涵盖到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领域,不断增强政府采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职能。
(三)积极构建分工制衡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进一步巩固管采分离体制,建立健全以财政部门全流程监管为主导,以审计部门事后监督和监察部门党风政风纪律监督为支撑的监管机制,构建程序严密、方法科学、过程透明、监管有效的运行机制,完善有利于反腐倡廉和实现政府采购职能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体系。
(四)积极构建规范完善的政府采购基础工作体系。全面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推动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的衔接,加强采购流程和采购文件标准化建设,建立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供应商诚信体系,以制度规范评审专家行为。加强代理机构资质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完善信息统计制度,保障和促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发展。
从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来看,我省已经进入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深化期和政策的拓展期,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各市、县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个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统筹研究和部署,努力实现政府采购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府采购工作,应妥善处理好几个认识问题。换言之,就是要了解政府采购发展的趋势,即政策目标由节约财政支出转变为兼顾经济和社会发展,要落实宏观调控,促进产业发展、鼓励自主创新、扶持中小企业等;扶持手段由单一资金型转变为资金与市场并重型,政府采购资金可以直接转化为企业的销售收入,从而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扶持;制度规定由自发松散型转变为规范化、系统化,采购范围从传统领域拓展到新型领域。对上述发展趋势,各级部门一定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相关方面清楚明白。
1、政府采购是财政整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采购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必须把政府采购纳入支出管理的整体统筹考虑,增强政府采购与财政其他改革的协同配合。一方面,通过建立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资产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及绩效评价的有机结合机制,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综合监管水平;另一方面,依托财政支出综合监管,建立预算计划采购支付监督的循环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政府采购各环节相互制衡、环环相扣,更好地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法规范。
2、数量规模与质量效益同等重要。数量规模是政府采购制度不断改革完善的必然结果,而政府采购的制度优势、政策目标和综合效益,只有建立在一定的规模上之上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质量效益是政府采购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政府采购的形象和声誉,只有依靠规范操作和严格管理,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效益,才能发挥政府采购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因此,必须把数量规模和质量效益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继续扩面增量的同时,坚持不懈地抓好采购质量和效益,以彰显政府采购制度的先进性和更加蓬勃的生命力。
3、节约财政资金和落实采购政策互不矛盾。随着政府采购社会认知度的逐步提高,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发挥政府采购的职能作用,必然要求在采购活动中切实转变低价中标的惯性思维,按照物有所值的原则,结合落实采购政策的要求,综合权衡和把握。既不能过度强调节约资金而偏废政策功能,也不能一味强调发挥政策功能而忽视节约资金,努力实现节约财政资金与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有机统一。正确的方法是在全面落实采购政策的同时尽可能节约资金,而不是为节约资金而不顾其他。
4、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优势互补。集中与分散的关系始终是政府采购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关系,要继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模式,进一步规范集中采购管理范围,坚持把通用性强、便于归集统一招标的采购项目纳入集中采购范围,进一步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支持集中采购机构做大做强。适当提高分散采购的比重,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代理机构,加强社会代理机构监督,建立采购代理市场的良性竞争机制。
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推进的几项工作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路径、目标与任务已经明确,各级财政部门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强化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政府采购规模上台阶,采购综合效益上水平,采购整体形象大提升。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在推进服务项目采购和完善工程管理制度,扩大政府采购管理范围方面取得新突破
扩大政府采购制度的管理范围,是政府采购制度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要继续推动货物类采购规模稳步增长,服务类采购占比明显提升,并逐步将工程类采购全面纳入统计和执行监管范围,努力提高政府采购规模。在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两法暂时无法协调一致的情况下,在统计上一定要将招标投标法下的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同时要做好相关解释工作。要适应服务业发展的新特点和发展中出现的新业态,结合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方式改革,逐步将高技术服务、商务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等专业服务和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采用非招标方式的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使用招投标法的工程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采购执行统计、政策功能和信息发布监管范围。要适应政府预算体系改革的要求,按照应采尽采的原则,努力将财政预算覆盖范围内的各类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要适应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的变化,积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设施建设、强农惠农项目、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等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在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方面取得新成效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前提。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缺失和滞后,已经成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效益的重要瓶颈。要继续把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放在突出位置,重点做好填补空白和完善细则工作,努力提升可操作性。重点完善操作执行的规章制度,规范供应商、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等管理,解决制度缺失问题;在操作执行中,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制定完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政府采购和执行监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采购流程标准化规范、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办法,解决制度规定不严格、操作性差等问题。各市也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努力做到用制度管采、用制度管人。
(三)在推动政府采购操作执行标准化管理方面取得新业绩
采购行为的规范和效率,直接关系到政府采购制度的成败与发展。近年来,政府采购操作执行不规范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要继续加强采购活动操作执行管理:一要巩固和完善管采分离体制,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职责。政府部门要履行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责,逐步形成依法管采的工作规范,不得从事和干预具体采购交易活动;采购单位在确定采购需求、执行采购政策和合同履行中负有主要责任,要全面加强对自身及所属单位采购活动的管理;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和业务指导,做到操作规范、执行到位。二要加大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力度。规范政府采购标书编制、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质疑投诉等操作环节,推进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标准化和规范化,促进政府采购操作执行与管理监督各环节既紧密衔接又相互制衡。三要进一步加强集中采购管理。积极探索改进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制定方式,强化目录的执行效果;大力推行批量采购,发挥集中采益;完善协议供货管理制,发挥其作为小额采购快速通道的效率优势;在集中采购活动中引入竞争机制,建立集中采购激励约束和风险防控机制;鼓励和发展电子询价、电子订购、电子反拍等电子化政府采购手段,尽快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高、效率低等问题。
(四)在推动政府采购监管方式改革上要有新创举
科学有效的监管,是政府采购制度得以有效执行的重要保障。要按照构建分工制衡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的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监管方式创新。
一要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与预算编制、资金支付、资产管理等的有机融合。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在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中充分考虑政府采购的管理要求,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工作要求,加强采购计划审核,切实防止重复采购、盲目采购、超标采购等现象发生。
二要进一步完善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协同配合的监管机制。财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工作协调,针对工作薄弱环节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增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三要建立健全监督与处罚并重的政府采购动态监控体系。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加大对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计划执行、方式变更、合同备案等重点环节的监控力度;建立严格的惩治制度,依法开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加大对采购当事人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查处促管理。
四要把供应商、评审专家和社会代理机构纳入监管范围,建立健全对采购单位、评审专家、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的考核评价机制、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和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促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
(五)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方面取得新进展
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逐步成为维护国家主权、增强国家竞争力的有效手段。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强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进一步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提高节能节水产品和再生利用产品比重。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安全的政策措施,建立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审查机制。适时制定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实施办法和实现方式,采取预留采购份额、强化供应商资格审查、实施评审优惠、附加合同约束、采用不同采购方式等手段,统筹协调各项政策目标。加强对采购人的审计监督,强化政策执行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价机制,努力提高政策执行效果。
(六)在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方面迈出新台阶
以现代先进信息化技术为支撑,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监督管理,是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的要求,加快建设全省管理交易一体化系统。目前,省级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第一期)建设已完成招标工作,进入系统开发环节,预计8月份进入试行阶段。同时,要大力推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的升级工作,逐步将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建设成为省内最具影响力和权威性的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七)在建设专业化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队伍方面取得新发展
政府采购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特点,涉及学科多,工作时效性强,需要高素质的政府采购人员来执行。为此要加快建立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对采购从业人员实行资格认证,逐步做到政府采购执行人员持证上岗。要建立和完善培训及考核制度,加强对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的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形成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推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进程。要重点加强对市、县等基层人员的培训,夯实政府采购制度发展的基础。加快研究全省性政府采购行业管理方式,积极探索政府采购行业协会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制定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完善采购代理机构内部控制机制。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一定要在政府采购领域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世界各国的重大经济丑闻许多与政府采购有关。据统计,政府采购市场的腐败使得采购支出平均超出正常水平的2025%,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国家的政府采购领域的腐败导致了国家的政治危机。对此,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同志一定要给予高度重视,要善于发现管理漏洞,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做到防患于未然。
同志们,我省政府采购工作已经进入全新的阶段,面临着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推进国际化进程的双重任务。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府采购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统筹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市场开放,为不断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和实现我省十二五规划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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