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我局本年度暂无财政性资金公开。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我局本年度暂无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三)重大公开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我局本年度暂无重大公开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我局本年度暂无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本年度暂无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1、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相关配套制度,遵循上级主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年已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市区人劳局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办法》、《市区人劳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市区人劳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市区人劳局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市区人劳局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暂行规定》等相关配套制度。年依据相关配套制度和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送交、协调、受理与考评工作,并加强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和发布登记工作,严格审核把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
2、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区人劳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实行局长领导下的职能机构负责制。由本局各科室(事业单位)、局(事业单位)综合科等逐级负责,指定局综合科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指派专人兼职负责协调、督促,各下属事业单位各指定一人为内部联络员,以便协调本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切实做好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及其保密审查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市人劳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与市区人劳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并根据《条例》要求,由局综合科作为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备相应兼职人员和设备,明确局系统各部门具体职责,专人负责协调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做好对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
3、《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根据《条例》要求,按照国家、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指南和目录的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已制定《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市区人劳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和《市区人劳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采编分工》,明确梳理要求和任务分工,印发给局属各事业单位遵照执行。同时,按要求细致、完整地梳理编制《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并每年及时依托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同时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
4、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在年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主要采取网络培训在线学习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共计参培训考试356人,合格率98.6%的基础上,其中区人劳局共30人参加足课时培训并考试全部合格。年为更好开展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的工作指导,组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及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联系人认真学习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制度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保密意识和工作能力;同时,按照《区政府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政办[]72号)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做好有关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重点领域相关工作的公开力度和广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一是区人劳局的机构设置、机构联系方式、机构及其领导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指南)、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备案事项、社会保障政策和就业保障政策的落实情况等,并根据工作情况和年度更替及时补充和更新;二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来源为区人劳局历年正式发文文件,当年政府信息生成后按《条例》规定于二十个工作日内经保密审查主动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根据《条例》第15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区人劳局主要通过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严格依照《市区人劳局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受理,制印相关流程图、信息公开申请相关表格文书,并设立现场受理台、受理电话、网络平台窗口,指定人员兼职受理申请。
(一)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主要受理方式及涉及内容方面:我局主要通过受理台电话、网络平台、来信方式受理有关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年度区人劳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二)受理办理情况: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方面及不予公开原因。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根据我局职责,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条,主要为作为内部信息的上行文和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秘密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的文件信息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体现为民、便民服务,目前我区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一律免收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年5月以来均未发生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年全年及历年均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工作流程还不够流畅,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深度广度还要进一步拓展;载体建设还比较单一,主动公开的便民性仍需进一步提高。由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业务涉及信息的特殊性,大部分信息牵涉面广而复杂,保密要求较高,部分政府信息未能及时发布更新;人事、社会保障方面部分业务信息涉及保密性、个人身份信息等原因,大部分不宜公开或只能依申请部分公开。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从当前存在的问题出发,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改进,充实公开内容,规范优化协调、报送、保密审核和申请受理的流程。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理顺工作流程;二是积极配合区法制机构根据本部门职能组织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和工作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四是要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及时依托区政府法制机构建立的相关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五是强化便民性和服务意识,结合本部门业务实际,侧重增加民众普遍关心如有关劳动、就业创业及社会保障方面服务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深度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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