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重视,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制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年初,乡党委、政府在制定年度目标考核办法时已作出了明细的规定;之后又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层层签订,横向签到车间班组,纵向签到村民小组;严格制定了领导责任人抓综治工作的实绩与政绩考核制;完善了领导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这些制度对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起到了明显作用。
二、乡政府给予了充分的人力支持和财力保障
乡党委班子联席会议多次研究政法、综治工作,及时解决综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解乡综治委工作人员,全部由乡领导、干部充实;乡综治人员每月130元的岗位津贴,在乡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能够及时足额按月发放;按要求给综治办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人力基础和财力保障。
三、全乡综治工作狠抓落实,治安环境又有新改善
我乡党政领导深刻认识到良好的治安环境对于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乡综治办狠抓了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及时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消除治安隐患。深入开展了对街道、中小学校及其周边环境的专项治安重点整治工作,治理了这些地方的安全隐患和治安秩序。建立健全了综治网络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乡综治办完善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成立了乡司法调解中心,完善了“六支队伍”建设,健全了基层村级综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了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创安工作又有新进展。全乡的治安环境有了新改善,综治工作有了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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