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1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及省、市、区《实施办法》,广泛深入开展了机关效能年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区纪委二届四次全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三新”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四)厉行节约,廉洁自律意识更加增强。一是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倡导勤俭节约美德。会同相关部门对56个区直单位接待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等进行了监督检查,下达监察意见函56份,对接待费总量排前十位的部门单位领导,要求他们向区纪委常委会进行了厉行节约工作述职述廉,制定了“三定四不准”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实行了公务用车购买和配备审批备案制度,加强了公务用车审批管理,收缴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1辆,完善了外出学习考察经费管理办法,全年共取消3批次50余人没有实质性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二是强化专项治理。开展了违规购置使用公车、收送“红包”、参与赌博、公款娱乐的“四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填写了《自查自纠情况表》。专项清理了领导干部执行话费补贴规定情况,对违反规定领取话费补贴行为在全区进行了通报,并责令11个单位、40名科级领导干部限期纠正。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区反腐倡廉建设还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有些部门和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不够到位;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中介组织等源头防治腐败工作还不够平衡;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办法、措施还不够多;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职意识、工作机制和自身建设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2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廉洁自律建设,加强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民生工程建设,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建设“三新”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着力抓好创业服务年活动的组织协调,打造最优创业服务环境。组织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以营造创业环境为目标,教育引导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服务创业、尊重创业、促进创业”的理念,着力解决一些单位和干部身上存在的部门利益至上、小鬼难缠、怕担风险、怕负责任、怕失权力等问题,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为创业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减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不断完善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审批实行全程跟踪督办,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肃查处损害投资环境的人和事。在抓好机关作风建设的同时,将各地各部门行政权力的运行情况、对区委、区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落实情况以及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明察暗访内容。加强对《关于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服务窗口“两单”(首问责任登记单、限时办结单)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机关效能和机关作风建设评议活动,不断抓好优化发展环境监测点工作,全力打造最优创业服务环境。
(二)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作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增强制度实效,提高制度执行力,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力进行。
一要推进重点领域腐败防控机制建设。在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以及干部人事、司法执法等领域,建立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和腐败预警机制;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完善集体决策制度、公共权力流程制衡制度、权力公开运行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问责追究制度,形成对权力行使链条的全程制约。
五要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把制度建设贯穿反腐倡廉建设各个方面,坚持改革创新,认真做好规章制度的修改、完善、配套和清理工作,提高制度操作性。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建立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机制,完善制度执行监督、保障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领导干部要在执行制度上率先垂范,切实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
(三)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区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丰富廉政文化示范点内涵,扩大廉政文化建设影响力和渗透力,深入开展以反腐倡廉成果展、廉政文艺节目汇演、“翰墨颂清廉”反腐倡廉书画摄影大赛和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为主要内容的“弘扬井冈精神,树立清风正气”主题系列廉政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浓厚社会氛围。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摆上重要日程,明确职责、细化方案、抓好落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履行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把《廉政准则》作为约束干部行为的制度红线,把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具体指标,对违反者严肃问责、处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提出的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以及作风方面等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发挥表率作用,切实负起总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作学习《廉政准则》的表率、落实《廉政准则》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着力强化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区政府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立项审批、招标投标、资金拨付、合同履行、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集中整治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围标串标、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等问题。建立健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监督机制,完善对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加强对项目推进、“两区”建设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狠抓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继续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向区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制度,加强对党政正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监督,强化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信念,自觉做到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同区委、区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区委、区政府的权威。
(五)着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切实加强基层纪检信访网络建设,鼓励网上举报,不断拓展社情民意表达诉求渠道。坚持纪委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扎实开展党政干部下访活动,积极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严格落实纪检信访工作责任,努力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肃查办工程项目建设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贷款审批、投标资格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力度,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办案合力。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健全办案工作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改进办案方式,创新办案手段,提高办案质量。完善查案“双报告”制度,发挥查处案件治本功能。
(六)着力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力度。继续重点组织开展对城乡低保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开展对失地农民保障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解决好失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和基本保障问题;规范农民建房审批收费行为,加强对涉农收费及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案件;组织开展对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检查,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公路“三乱”行为。
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大兴亲民淡泊的为官作风、诚实务实的干事作风、坦诚团结的处世作风和勤俭健康的生活作风等优良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继续坚持公务接待“三定四不准”,进一步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制止以名为外出学习考察实为外出旅游的行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巩固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工作成果。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工作漂浮、不扎实、不落实,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发展大局的人和事,坚决追究责任,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
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农村“三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途径,落实村级五项监督制度,推行乡(镇)、村财务开支情况网上公示试点工作。继续开展“有事请找我,我为你服务”帮民便民活动,全面提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水平,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真正建设成为既能“办事”又能“办公”的“便民办事、为民理财、帮民致富、促进和谐”的为民服务平台;规范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加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
(七)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继续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牢固树立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执纪者首先要遵守纪律的意识,主动接受监督、模范遵守纪律、自觉抵御腐蚀,切实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
同志们,认真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意义重大。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狠抓工作落实,为建设“三新”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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