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县民营企业发展状况
㈠、现有营企业概况:
㈡、对我县民营企业发展现状的评价:
1、县委、县政府对我县民营企业发展高度重视。近年来,把发展民营经济纳入“353”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之一,还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民企发展,特别是在县财政可支配资金困难的情况下,近三年县财政已累计给民营企业兑现了各项奖励资金530万元,并挤出400万元投资创办了民营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为民企解决融资难问题。在《调查问卷》中:认为我县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较优惠的占23%,一般的占50.6%;认为政策措施已落实到位的占19.5%,部分落实到位的占65.5%;认为因党政重视原因才到来投资办企业的占35.6%。
4、民营企业的产业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企业发展出现了新特点。以资源为依托,民营资本投资兴建的小水电和石材加工企业遍地开花。整合钨资源上大项目,吸引大型国有企业资本的投入。以城镇建设为载体,促进了我县民营建筑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带动了建材业的发展。解放思想,招商引资,打破国有资本对公益事业和市政工程的垄断经营局面,吸引了大量的民营资本投入我县教育、医疗、药品经营等公益事业领域和城镇建设、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工业园区建设,催生了一批新的民营企业,也为万顺特艺等老民营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创造了发展条件。“国退民进”不仅促进了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工作,还裂变出了一批新的民营企业。商业企业、饮食服务企业正在向上规模、上档次方向发展,服装加工业已形成较强的发展势头。以货源组织、货物运输、仓储保管一条龙服务为特征的物流服务企业正在发展和成长,通过艰辛的培育,商贸市场的开发建设正在趋向成熟,民营资本向旅游业投资也初现倪端,茶叶、蚕桑、养猪、花卉等种养业个体专业户,有的已通过股份制扩张向企业化经营发展。
5、以中小信用担保机构为标志的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社会中介服务的机构已经开始萌生。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有所松动,房地产开发业在发展中得到了金融机构较好的信贷支持,一些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也得到了金融机构一定的信贷扶助。特别是我县几家金融机构在自身转制处理不良贷款过程中,尽可能为我县部分民营企业免、缓了部分债务,为这些企业今后的发展减轻了压力。
6、民营企业的自身素质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原有企业许多由个人独资经营转为股份制企业,特别是琴海、珠江、赣宁、绿冬、石顺等几户老企业规模扩张,资本增大,经营范围扩展,抗风险能力增强。新增企业大部分属股份制企业。承着民营企业的发展,已经造就了一批不甘贫穷,有强烈创业心、进取心、成就感的民营企业家。他们那种强烈的创业之心、立业之志,将是我县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内在动力。
二、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根据调研情况分析,我县民营企业在发展中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㈡民营企业在发展中,缺乏用科学发展观进行整体规划和战略思考。从整体来看,我县民营企业没有突出主导产业,没有发挥我县的比较优势,形成自己的特色经济。特别是招商引资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尚存在急功近利问题,只求量上有突破,质上严重发育不全。如宁州工业园的开发建设,虽已引进47家企业,但至今能开工生产的没有几家,实际达产达标的一家也没有。厂房建成还未交付,老板走了,留下一堆债务的有之;开工不几天就停产的有之;企业建成后,拿不到生产许可证而不能投入生产也有之。该园建设投资大,土地成本价格高,而入园企业纳税少,回报率低。
㈢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不够优惠或执行力度不大。如我县民企用地的土地价格与周边县市比较没有多大优势,民企税费负担也不轻,之所以我县许多人带着资金到浙江温州、广东深圳等地办厂,就是因为那里的政策更优惠。我县有关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缺乏政策导向作用,如利用资源开发能够获得暴利的企业,与从事其他投资风险大获利少的企业所能得到的政策在支持、扶助力度上是相等的。政策的执行力度也不强,无监督、检查措施,靠企业多方申请讨要,且中间审批环节太多,一件好事,有的变成了一件烦人的事。有的政策条块打架,涉及部门利益时,就受到阻挡,执行不能及时到位,有的还是记的欠帐。有的政策缺乏可操作性,如工业园定为零规费区,但政府文件中并没有标明所有规费不缴纳。在招商引资政策中出现的内商、外商优惠有别,使本土企业在同行业中处于一种不平等的地位。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优惠政策的可信度。
㈣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治理,还存在诸多深层次的问题。一是政府决策层工作效率低,责权划分不明确,在微观调节上忙碌多,民营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如有家企业的项目环境评估问题已经请示一年多了,但至今无答复。二是我们有些部门公务人员自身工作状态差,对上被动应付,对下不求不理的作风比较严重,缺乏那种主动上门服务,忠实履行自身职能,想民企所急,解民企所难的真诚服务精神,特别是有些管理部门缺乏大局意识,总强调部门规章,一触及部门利益时,往往绿色通道就被关闭。三是部门单位从自己的利益出发,随意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乱设关卡和搭车收费。如新办企业或开店铺申办营业执照,提出要社区签字,先收取“门前五包”押金,方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年检;房管局为加强店铺管理也要签字,才能允许工商部门发证。我县个协凭借其依托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管私营企业、个体户自愿与否,都强制入会、强制收费,并搭乘工商营业执照年检之车收缴,此问题不少民营企业和政协委员都反映多年。还有一些部门借监管、验收之权向企业要赞助。四是现在许多服务工作浮在面上的多,深入企业体内的少。特别是现在从上到下都从原行政管理机构中脱胎组建了一些中介服务组织,原被取消的行政收费项目,摇身变成了中介服务收费,部门以条块规章强制企业接受其胎生组织的高价中介服务,使民企有苦难言。五是目前我县对民营企业的监管,职能多头行使,但很不到位,基本处于一种有执法监督,缺乏长效服务型管理的状况。六是没有建立规范的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一种主要管理模式,我县曾设立过制砖业协会、屠宰业同业工会、建筑业协会,但由于没有得到重视和推动,都已基本流产。有些由于管理不到位,协调、引导的服务工作也就往往处于被动、应付、无力状态。七是硬环境建设也未到位。如我县石英资源丰富,如因我县的输变电线路达不到开发该产业的电负荷要求,使石英开发这个每年可增加财政收入3至5千万元项目至今不能就位。
㈥民营企业自身素质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大部分企业规模小、资本结构单一,都是采用家族式或家长式的管理模式和治理机制,集责、权、利于业主一人之身,无法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与运行的要求。部分民营企业主自身素质应对不了市场经济下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缺乏科技意识、管理意识、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奉献意识和社会意识。有的还固步自封,看不到自身的弱点,不易接受新事物。在经营上还是一些小农经济思想在支配自己的行为,在企业管理、科技进步、创产品品牌、新产品开发、规模扩张等现代企业发展要素方面动脑筋少,下苦功少,总想在机遇上找出路,在关系上做文章,在酒席上找窍门,遇到问题怨天忧人的情绪较为严重,致使企业在逆境中无法前行。特别是部分企业过分依赖政策优惠、政府扶助,自立自强、自我发展的意识不强。大部分企业都是走一步看一步,没有自身的战略思维,没有长远的计划安排,没有培养和创立结合自身实际、显示自身特色的经营理念,不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没有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能力,缺乏科学发展观。大部分企业不是用制度去规范管理,而是管理杂乱无章,管理人员很不稳定,各项企业管理基础工作都未建立,完全由业主随意而为,没有治理机制、教育机制、激励机制。员工没有形成团队意识,完全处于雇佣地位,没有积极性。管理人才、技术人才缺乏是民企的普遍现象,虽然业主也意识到这一问题,但没有自我培育人才的意识。在人才引进、人才使用上总想十全十美,一本万利,没有聚贤求人的气魄,没有努力创造一个人才生存、发展的环境,形成现在这种越是人才紧缺的企业越是无人登门的现象。民营企业职工的权益保障基本上处于一种有法未依的状况,大部分企业都没有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职工的社会保障几乎是块空白。
三、对鼓励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
根据国务院“36条意见”和我县民营企业的发展现状,对鼓励引导和支持我县民营企业发展,我们建议:
㈠制订战略规划,实施政策引导
认真搞好我县民营企业发展战略的“十一五”规划,并制定相关的政策,进行宏观调控和引导,使我县民营企业的发展工作步入有序、科学、健康的发展轨道,提高民营企业的发展质量。政策上要坚持四个基本取向:一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消除各种体制障碍,确立民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使各类企业能获得平等待遇,实现公平竞争;二是进一步实施大开放战略,打破垄断,突破体制、政策障碍,全方位、多领域扩大对民营经济的开放力度,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构筑更宽的平台;三是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利用政策引导,使我县民营企业在产业结构、行业布局、自身责任上与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经济实力所能、国家经济政策所允更加合拍,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更紧密结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轨道上,获得持续发展;四是要强化政策的引导力度,资源配制、信贷调控、税费减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策调控民营经济的主要手段,应充分利用这些手段来引导民营企业朝着健康、有序、合理、高效的方向发展。
㈡发掘比较优势,调整产业结构
我县是个人口大县,有着丰富的劳力资源和80万人口的生活必需品消费市场;我县是个农业大县,种养业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我县矿产、森林、旅游、水电、蚕桑等资源丰富,依靠这些资源的开发和深加工,可以形成产业链,形成产业群。这些都是我们发展民营企业的比较优势,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些比较优势去鼓励和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为充分发挥我县的比较优势,调整我县民企的产业结构,提升民企的发展素质,建议实施有效措施,从以下十个方面鼓励引导民企发展:鼓励发展科技型民营企业,推动科技创新;鼓励各类仁人智士以个人才智和科技入股民营企业,推进民企技术进步、管理提升;鼓励各类资源深加工企业的发展,形成资源开发产业链;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鼓励日常生活食品和日用品加工业的发展,将家门口的市场做活;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农业产业化开发,发展农、副产品加工销售企业,通过农、工、商一体化经营,带动农村种养业的发展;鼓励民营资本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社会事业;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城镇公用事业领域;鼓励民企通过联营合股方式实行企业联合,在资源配置、资金扶助、服务措施上实施扶强、扶大的倾斜策略,使一些素质较好的企业尽快做强做大,成为顶梁柱;鼓励发展本土企业,给本土企业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发展平台,使他们获得更快的发展。
㈢加大扶持力度,增强企业生机。
建议对我县民营企业的扶助政策进行一次深入实际的调研,作出一些必要的调整。一是将政策扶助与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紧密结合起来,重点扶助那些社会效益好、发展前景好、创新能力强、但自身投资收益小的企业,使有限的财力扶助产业更大的鼓励推进作用;二是扶助政策要充分显示引导力度,对一些朝阳产业和社会贡献大的企业,要放水养鱼,加大扶助力度,不仅将他们扶上马,还要想法送一程;三是要加强扶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力度,不能看人、看事个别立策,应将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汇编成册,公之于众,让民营企业能充分地了解和享受;四是要加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和连续性,强化各项政策的监督力度和执行力度,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特别是要提高政策的诚信度和严肃性,定了的政策要兑现,立了的规矩要遵守,承诺的事情要算数,能办的事情不要拖,应负的责任不要推,不可为的事情不要讲。
㈣加强诚信建设,改变融资环境。
针对我县融资难的特点,我们建议要从下列几个方面努力改变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一要积极推进信贷诚信体系和社会信用环境的建设,使诚信者得到各方面更多的支持,不守信用者及时受到必要的法律制裁,使其处于无立足之地;二是金融机构要加强信贷政策的宣传,加强民企信贷业务的指导,改进服务方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帮助民营企业完善信贷业务基础工作;三是民营企业自身加强企业管理,健全财务、资产、资金管理制度,真实地反映各种数据,提高自身的诚信程度,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确保金融机构的信贷安全;四是政府及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金融机构的信贷监管工作,依法保护金融机构的利益,在资产评估、抵押担保登记、抵押资产处置、债务追偿诉讼等诸方面予以密切配合,给予真实、可靠、快捷、有效的服务,改变上级金融机构对我县信贷诚信环境的不良印象;五是加强与外地民资、外资金融机构的联系,引进他们来我县开展金融业务,扩大民企的融资渠道;六是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以其为中介,激活民间资本,发展民间融资业务,充分利用民间资金来支持民企发展。
㈤创新服务举措,建立长效机制。
要实施“两个加强”:一是加强和改善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从深层次问题着手,继续整治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为推进民营企业发展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并建议根据民企所需的共性服务内容,建立一个非经营性的服务中心,组织一些专业人才,为民企提供低收费性的服务。同时,要对中介服务收费进行清理,规范标准,建立市场竞争机制,解决裁判员与运动员同为一体的问题;二是加强和改进对民营企业的监管。政府应在依法行政,强化对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实施法律监督的前提下,改进对民企的管理方式,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弱化政府对民企微观、中观管理职能,推进行业协会、民间商会建设,让出治理空间,发挥行业协会的微观管理作用和商会的中观调节作用。要建立民营企业发展工作长效协调机制和定期的部门联系会议制度,改变现在民企管理职能多头行使的现状,使民企发展的引导、协调工作能落到实处,使民营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一个规范的方式来及时处理。特别是要严肃整治那种不顾大局的小团体主义,在机关部门干部中强化鼓励、支持、引导和推进民企发展的全局意识,使各部门的依法行政与建立宽松环境的矛盾在执政为民、使进全民创业的基础上高度统一。
㈥加强素质建设,引导企业自强
一要引导企业清醒地明确自身定位,既要有企业意识,更要有社会意识;二要引导民营企业主提高自身素质,要扩大自己的视野,练就自己的“慧眼”,捕捉自己的发展机遇;三要引导企业主科学地制订企业发展战略。企业要想生存发展,仅靠业主个人的意志和聪明才智已经远远不够,必须要有一个具有前瞻性、符合企业实际而又遵循时代前进方向的发展战略作为经营指导;四要引导企业加强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做到惟才是举,惟贤是用,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五要引导和帮助企业提升企业管理,加快技术进步,完善企业内部治现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方式;六要引导企业重视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不是去捡别人的口号,而是靠企业在自己实践中提炼出来的优良的思想作风、道德风范、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等,这是企业的品牌,与产品品牌一样是企业的一份珍贵财富,是需要加以不断完善和弘扬的。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特别是要尽快改善民企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状况,使《劳动法》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政策和法律在民企中得到贯彻、执行。要进一步推进党、团、工会组织建设,加强民企中党、团、工会组织工作,对完善内部管理,调动员工积极性,协调企业各方关系,促进和谐建设,共同推进企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此次调研所收集反映的情况证明,我县民营经济已实实在在成长为我县经济崛起的支柱和脊梁,只要我们认真按照国务院“36条意见”中提出的四个“进一步”的要求,努力做好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我县民营企业定能获得持续健康更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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