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xx市经济加速发展和城市快速扩张,衍生出大量的征地拆迁,遗留了众多征拆矛盾,给城市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带来了新的更大的挑战。为全面了解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工作,我局深入中心城区专题调研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现将调研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9年以来,蒸湘区、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沙洲工业园、松木工业园(以下简称“四城区及一区两园”)共完成征地x亩,其中农村集体土地x亩,占x%;国有土地x亩,为x%。完成各类房屋拆迁x万平方米。至目前,全市竣工并分配安置房x平方米,安置率为x%。从征地用途来看,产业发展项目占46%,基础设施项目占x%,土地储备项目占13%;社会发展项目占8%?从征地价格看,目前,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划分为一、二、三类区域,分别补偿x元/亩、x元/亩、x元/亩。在实际操作中,均有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提高地类区片进行补偿的情况。此外,开发征地的补偿标准是开发商直接与当地村组协商确定,一般高于行政征地补偿标准。在征用国有土地时,划拨土地无偿收回、出让土地“成本+利息”等政策执行较为严格。从拆迁补偿看,由于补偿价格与市场房价相差悬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上均为安置房补偿,基本参照人平建筑面积不得超过55平方米,每户最低不少于65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65平方米的补偿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均高于这个标准,有的地方基本达到面积上的“拆一赔一”。具体标准各不相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补偿标准为人平30㎡,剩余拆迁面积按59%折扣为安置面积,村组干部每户增加60㎡;雁峰区人均55㎡,每户最高不超过240㎡;珠晖区和蒸湘区人均55㎡;石鼓区人均55㎡,每户最高不超过165㎡;白沙洲工业园按政策支付房屋补偿款,拆迁户每户按照人均55㎡标准以500元/㎡的价格从园区回购安置房,超过安置标准10㎡内的面积按800元/㎡的价格购买;超过安置标准10㎡以上面积的按1200元/㎡的价格购买。国有土地上城镇居民房屋征收也多以产权置换的形式补偿安置房,但存在无地安置的情况,部分项目将城镇居民与村民合并安置,补偿其集体土地上的安置房。从安置房建设看,全市安置工作严重滞后。到目前为止,全市范围内执行“先安置、后拆迁”政策的没有一处、没有一例,绝大部分从拆迁到分到安置房的时间跨度均在两年以上,有的甚至长达七八年之久。安置率整体偏低,一区两园安置工作相对开展较好,实际安置率基本上达到40%以上,城区整体安置率相对较低,普遍在30%左右。安置房的建设方式基本实行统规统建,也存在少数统规联建、自建的现象。城区对安置房的建设资金缺口一般采取“开发式安置”予以弥补,即增加安置房的容积率,在安置房的规划外建设小产权房出售;“一区两园”一般由本园区直接兜底投资建设安置房。从社会保障看,四个城区和“一区两园”采取就业扶助、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发放生活补贴、最低生活保障等多种方式或多种方式相结合,努力保障失地农民生产生活发展,但总体覆盖率不高、保障水平不高。截止2011年底,全市失地农民中参加养老保险和生活保障的20223人,参保率约为20%。
二、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城区征地拆迁工作有力地推进了新型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但至目前,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矛盾。通过调查发现,社会各个层面对城区的征拆工作中保持不同的心理和看法。
(一)拆迁户“爱恨交织”。在调查走访中发现,对于征地拆迁,所有的拆迁户或即将被征拆的农民都是既盼望,又忧虑,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拆迁前期望值高。从调查问卷看,x%的拆迁户盼望土地被征用,获得较高的资金补偿,明显改善居住条件;少数搬迁户甚至幻想通过征地拆迁一夜暴富、衣食无忧。二是拆迁中顾虑面多。怕综合补偿与心理预期差距大而存在失利顾虑,怕失地后没有生活来源而存在失业恐慌,怕补偿不公平而存在失衡心理,怕离开故地和亲邻而存在失落心态。三是拆迁后满意度低。大部分失地农民的对征拆工作满意度低,对拆迁后的生产生活幸福感不强。从抽样问卷调查的情况来看,拆迁户认为拆迁后自己的生活水平有很大提高的仅占x%,有一定提高的x%,认为没有提高的占x%,认为反倒落后的占x%。
(二)基层政府“身心俱疲”。基层工作人员一致反映,现在的征地拆迁工作是“要求越来越高、氛围越来越差,推进越来越难”,基层政府已由 “信心十足盼拆迁”逐步转变为 “身心俱疲怕拆迁”。一是压力大。每个项目都有明确的征地拆迁完成时间要求,逾期未完成就要逐级问责,基层政府作为执行主体,感觉巨大压力。通过问卷调查反映,所有的基层干部、一线工作人员都认为“征地拆迁工作比其他工作的难度更大”,是“天下第一难事”。二是手段弱。基层政府在具体操作中对部分漫天要价、无理要求的“钉子户”缺乏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及制约办法,通过司法途径程序繁、耗时长,面对紧迫的时间要求,基层政府和干部深感“无奈和无力”。三是矛盾多。征地拆迁十多个环节,环环有矛盾,处处有难点,都可产生冲突、引发事件。据统计,全市因征地拆迁引起的上访占信访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百姓反映的所有问题都是由征地拆迁安置引发的,征地拆迁矛盾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主要问题。
(三)相关部门“有心无力”。尽管征地拆迁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的职责,但是由于没有成立统一的征地拆迁管理机构,近几年来都是由市政府委托城区政府实施包干征地拆迁,国土部门不能及时掌握全市征地拆迁进展及落实情况。土地储备中心探索实施土地连片储备、连片开发,但是由于前期资金不足,加上每年有土地出让收入任务,只能以各区招商引资为重点,对地段好、征拆难度少的地区进行选择性储备。规划部门对中心城区村民建房实行了严格控制,但是对于违法违规建房问题鞭长莫及,缺乏有效的措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机构组建缓慢,人员配置少,工作量大,力不从心,工作进展滞后。社会保障部门有关失地农民社会保险方面的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但针对农民日益高涨的以土地换社保的呼声,经过测算,仅按照目前参保规模,财政每年要增加近5亿元的投入,xx市现在的财力根本无力承担。
(四)社会舆论“有失偏颇”。 目前征地拆迁被新闻媒体高度关注,且媒体报道多以宣传政府负面消息为主流,使一部分群众错误地认为,拆迁都是非法的和违法的,惟有满足被拆迁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同样,一些严格执行拆迁安置政策,支持城乡建设的正面舆论少之又少,这给拆迁安置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压力。问卷调查中,40%的拆迁户主要从新闻媒体上了解征地拆迁政策;对钉子户的看法,51%的拆迁户认为“他们维护自己的权力,情有可原”。
透过这些心理,从xx城市发展趋势、宏观背景和社会环境入手,以更宽的视角、更远的目光,深刻认识我市征地拆迁工作的发展态势和主要症结,主要在以下6个方面:
1、集体土地征拆是主要矛盾。由于城市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具有专业的监管机构、严格的基本程序和规范的运行制度,尽管也有需进一步完善提高的地方,但相比较而言,市区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薄弱,政策滞后,监督乏力,各种矛盾日益凸显,并呈现扩大频发的趋势。其主要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工作机制不完善。全市缺乏单独、有效的集体土地征地拆迁监管机构,征地拆迁的过程管理难以及时、有效。各职能部门责任不落实,配合不力。城区政府普遍反映,许多市相关部门均是会议上表态“配合”“减免”,实际工作中配合意识不强,规费减免落实不到位。如在雁峰区的隆桥村,农民因拆迁中未事先报告电力部门而私拆电表,电力部门要求村民按2000元/支的价格购买新电表(一般普通村民平时购买一支新电表只需100多元),村镇协调10余次,最终定价为1500元/支。二是片区划分不合理。城区现行的片区已修改为三类,但是还是不符合实际操作,且片区差价过大。如蒸湘区长湖乡松林村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金星村毗邻,环境设施相同,同时征用为同一宗地,却分属二类地和一类地,征地补偿价格每亩相差1万多元。三是控违力度不到位。中心城区村民建房审批市级管理后,村民建房报批困难,迫使部分确需建房的村民实行未批先建。雁峰国土分局统计,近两年来辖区内村民建房报批后,市相关部门至今没有审批一户。现行的管理体制不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查处违法建筑的责任不明,动力不足,职能部门的执法刚性和力度不够,控违拆违工作推进艰难。老百姓普遍认为违法违章建房是“零风险”、“一本万利”,大多数村民在得知进行即将面临征地时,都会不择手段地进行违法违规抢搭抢建、抢栽抢种,大幅增加了征地拆迁成本。
2、补偿标准偏低是焦点问题。调查中,从拆迁户到市相关职能部门,各级一致反映的焦点问题是目前我市执行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明显偏低,未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物价上涨联动或同步,不利于征地拆迁工作。一是新标准部分低于老标准。全市自2010年3月1日起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xx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批复》(湘政函〔2010〕54号),与2002年1号文件
本文来自用户投稿,不代表【壹壹范文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11gw.com/article/17198.html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