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xx市xx区人大常委会(以下简称: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审议议题和视察调研计划安排,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组以分组和集中调研的方式,对我区环保工作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区人民政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责任落实;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基础设施;突出工作重点,打好污防攻坚;加强执法监管,坚持常态长效;狠抓问题整改,健全惩防体系”六大措施,有力地推动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止2018年10月,空气质量达标率为x%,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2017年以来首次在全年已监测的时间内均达到二级标准。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56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67微克/立方米削减11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为33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36微克/立方米削减3微克/立方米。大格纽、虹桥、窑上、金竹沟等4个省控断面水质全面达标,水城河水质逐步得到改善,双桥水库等18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x%。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x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x分贝,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辖区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环保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建成和改造中心城区12座垃圾收集转运站;投资x亿实施农村污水处理项目;投资x万元完善乡镇垃圾收运设施;投资x亿元建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x亿元建成市政污泥处理项目;投入x余万元对双桥水库一级保护区17户进行搬迁,投入x万元建设界碑、界桩及水质环境监测监控设施设备,积极谋划二级保护区污水及垃圾治理等项目。积极整改中央和省委环保督查问题,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我区自查问题x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x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反馈问题涉及我区x个,已完成整改x个,矿山恢复治理等4个问题正在整改中;省委环保督察交办xx区信访案件x件,办结x件,办结率x%。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环保工作认识不足,职责界定不明
有的职能部门对环保工作认识还不到位,未分清环保工作和环保部门工作的关系,以为环保工作就是环保部门的工作,未履行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应履行的环保监管职责。
现行的环境统管与分管的权限看似分明却关系不顺,只有分工,缺乏协作,部门、乡镇社区不同程度存在环保职责不清、任务不明、主辅关系不分的情况,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行政效能,导致监管不到位、监管缺位。比如噪声污染防治的责任分工就有10个以上的部门,群众举报投诉方式更为复杂,要分时间段、分行业,是否办理了手续,还要分是固定声源噪声还是非固定声源噪声,才来确定向哪个部门进行投诉。现实中,噪音污染多发于凌晨,群众首先找的是公安局,因为群众弄不清楚什么污染源归谁管。这些复杂的职能分工,看似细致明确,可监管无衔接性,直接导致的是工作上的推诿。
(二)环保基础设施不能满足需求
1.集中污染处理项目建设缓慢,如:市政污泥项目未投入正式使用,市政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尚未动工。
2.污水管网设施建设不能满足需要,污水管网不健全,断头管网多,截污不彻底,污水收集率不高,雨污分离不完善,含有大量雨水、地下水的混流污水进入截污管网,导致污水处理厂进水量过高而COD过低。
3.环保项目运营效果不好。一是由于资金、人才、技术跟不上,造成后续运营和维护困难,许多项目面临“建而不管、建而失管”的问题,如月照双洞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由于农户散养畜禽私排私倒,造成设备被大量动物粪便堵塞。二是由于收集、运输等环节不规范,有的项目没能充分发挥作用,“供需”问题凸显,比如垃圾焚烧厂的处理能力为150万吨,但是目前每天仅有不足一半的处理量,设备闲置、资源浪费;全区没有规划建设标准化建筑垃圾、渣土堆放场,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的运输成本高而违法成本低,一方面是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公司缺少足量的建筑垃圾进行生产,另一方面建筑垃圾偷倒乱倒屡禁不止。
(三)环保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1.环保工作人员未配齐,基层环保工作机构未设立。如:区环保局编制空缺一直未能补齐;xx公安分局负责环保工作的仅有1人。
2.集中污染处理项目缺乏专业人员,实际上未能正常开展日常自检工作。如: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对本职工作掌握不够甚至完全不了解。
3.仪器设备不足,难以开展环保指标监测,执法队伍执法困难,如:城管局执法大队负责中心城区夜市等噪音污染治理,但是尚未配备噪音分贝仪,执法过程中,噪音水平如何,是否达到扰民,难以科学界定。
(四)环保工作精细化程度不高
环保工作大面得到基本覆盖,对规模化的污染治理实现全覆盖,但在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一些散乱污还欠缺有效的监管和治理;高度重视对人口聚集地的环保问题,忽视了城乡结合部、人员居住较少等“边旮”地区。如:对大型餐饮的监管达到全覆盖,对利用住宅开设的“私房菜”、小餐馆的油烟治理没有行之有效的监管;乡镇建立了垃圾收集处理体制,但是对群众乱倒乱扔等行为缺乏约束;对规模化养殖的监管基本到位,但是对农户散养、非规模化养殖的管理欠缺。
(五)宣传工作不到位
公众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法治意识不强,一是主动参与环保的积极性不够,未普遍形成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习惯,如部分居民将垃圾、废水随意倾倒,甚至阻碍对雨污管网的改造工程,不给钱就不允许改造。二是对环境污染的真实性、危害性缺乏正确、客观的认识,要么缺乏必要的警惕,要么制造谣言,浪费大量行政资源,如部分砂石厂为达到垄断目的,恶意举报竞争对手;有的为了达到其他目的,重复举报,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期间的14个投诉案件中,碧桂园垃圾中转站项目被反复举报10次。
三、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环保工作协调机制。科学界定各部门环保职责范围,有序整合并明确分散在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职能,减少职能交叉,各部门充分履行本部门的环保职责,加强对本行业的环境监管,部门加强配合,切实提高环保工作效率,对各行业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更为有效地监管。
(二)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管理维护力度。积极争取各级环保资金,分类、分批推进环保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从源头抓起,加快污水管网雨污分离项目的改造进度。加大对已建成的集中式污染处理项目的管理力度。
(三)配齐配强环保工作队伍。一是尽快配齐配强环保监察、环保检测两支队伍,持续做好执法培训和业务培训工作,加大对环保监测设备的投入,同时,通过特聘专家、项目合作、兼职、购买服务等灵活的用人机制,积极与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等多种方式,提升环保队伍实际操作和解决问题的整体实力。二是延伸环保工作监管触角,落实乡镇社区和村级的环保责任,落实好网格化的环保监管,探索发动群众进行环保监察的新方法,发挥人人参与的“人民监督”作用。
(四)加大对“散乱污”的治理力度。建立网格化环保工作体系,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种“散乱污”,加大对露天夜市烧烤、油烟、噪音、居民住宅小区化粪池外溢、农村畜禽养殖场等影响群众生活的“散乱污”整治力度。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现代传播媒介,加强环保法规、政策、工作的宣传和环保知识、常识的普及,不断夯实环境保护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二要创新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把环保宣传作为环保工作的基本任务,常抓不懈。通过培训、宣传,切实提高认识,增进共识,让环保意识融入广大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增加曝光污染企业的次数和频率,通过对违法企业的曝光和严肃处理,震慑违法行为,调动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更多的部门和企业自觉依法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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