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石屏等地文物古迹考察报告范文

建水、石屏等地文物古迹考察报告范文

金风送爽,丹桂飘香的十月,五华区政协文史组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并按七届政协的相关组织程序,于14日至16日组织部分委员到文物保护和文史工作做得较好的建水、石屏县等地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参观考察。主要考察了建水瓦窑村紫陶、石屏秀山、郑营村、石屏芦子沟民居建筑群、石屏一中、石屏明清古州衙、石屏文庙和袁嘉谷故居等文物古迹,以及沙甸新建的大清真寺。此次参观考察活动,组织严谨有序,安排紧凑得当,委员们通过考察拓展了视野,丰富了知识,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现将考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考察情况简介

1、瓦窑村建水紫陶

建水紫陶,历史悠久。1953年在北京举办的全国民间工艺品展览会上,建水紫陶与江苏宜兴陶、广东石湾陶、四川荣昌陶一起被命名为中国四大名陶。

如今,随着原料的枯竭,市场上大品牌紫砂煲出现了制假现象,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建水紫陶,情况如何?带着这样的疑问,此行第一站,委员们实地走访了建水的做陶名家,参观了制陶工艺。

建水紫陶的生产主要集中在瓦窑村。这是一个位于建水北部距县城2公里的村落,村内一溜排开有几十家紫陶手工作坊。在当地老师的陪同下,委员们首先参观了制陶名家陈绍康的工作室,陈绍康大师是建水紫陶的代表性人物,瓦窑村人,出生于制陶世家,能书会画,精于雕刻设计,谙熟一整套建水制陶工艺流程,1995年被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授予“民间工艺美术家” 称号,2010年6月,被命名为“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省级代表性传承人”。他向大家简单介绍了紫陶制作的工艺,要经过镇浆制泥、手工拉坯、湿坯书画装饰、雕刻填泥、风干焙烧、打磨抛光等工序,做一把小茶壶的周期约15天。并说建水紫陶目前没有造假,原因首先是没有大批量生产,原料暂时充足;其次,建水紫陶的工艺一般人很难仿得出建水紫陶独特的古拙韵味。他还介绍了欣赏陶器的方法,主要看外形、看装饰、看做工,看茶壶要看它的水线,水线越长,质量越好,一把他自己制作的茶壶要1200元左右。委员们还参观了瓦窑村的几家紫陶作坊和店铺,它们各有特点,紫陶制品价格的高低与紫陶师傅的名气有关。

2、石屏秀山

石屏秀山位于石屏县城西10公里宝秀镇南,宝秀镇西南吴营村,距离石屏县城12公里,是滇南的名山胜地之一。 1983年公布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保护单位。

明洪武年间建真觉寺,清代多次重修。现存古建筑有山门、大雄宝殿、凌云阁。大殿内塑有释迦牟尼像,两旁塑有普贤、文殊像各一尊,塑工精细,衣纹流畅,神采各异。登楼远眺,宝秀镇村舍历历在目。寺内种有唐代樱花、宋代梅花、元代罗汉松、清代紫竹等珍稀古树,石屏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古树的保护,委员们参观时正好碰上县里举办古树保护挂牌仪式,县委书记李建阳亲自为古树挂牌。

3、石屏郑营村

石屏郑营村位于县城西边10公里的宝秀镇赤瑞湖畔,建村距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这里山青水秀,村内古建筑、宗祠、学校及地理环境、自然景观十分秀美。1999年1月19日,石屏郑营村被云南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现已成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

郑营村里民居房屋建筑很有特色,以土木结构的四合院为主,方位皆坐南 朝北。委员们在县文管所、县文化局同志的陪同下,参观了其中比较著名的古建筑有陈氏宗祠、郑氏宗祠、陈氏民居、司马第等。陈氏宗祠建于1925年,占地面积2577平方米,在郑营古建筑中最为壮观。祠门为牌坊式,砖石结构。从祠门进去依次为石桥、莲池、中殿、正殿。中殿、正殿前院子两侧均建有对称式的偏殿、楼阁。祠门前有石亭、石狮各一对。祠门进去有一石桥,桥上有栏板望柱,望柱头上有石雕12生肖动物,皆精雕细刻,栩栩如生。中殿、正殿木结构建筑上雕梁画栋,花虫鸟兽历历在目。陈氏民居建筑样式有中西合璧的特点,是郑营村民居房屋中具有代表性的古建筑,其房屋特点为木石结构,走马转角楼式四合院,坐南朝北。

郑营村悠久的历史,丰富的文化内涵,典型的民居建筑,雄伟壮观的宗祠、楼阁、学校,使其颇具魅力,当地盛产的宝秀煎鱼也颇具特色。

4、石屏芦子沟民居建筑群

芦子沟民居建筑群位于石屏县坝心镇芦子沟村委会,距县城36公里。芦子沟民居为清末民初建筑,已有百年历史,但保存完好,大多数房屋的方位皆座北朝南,以土木结构四合院为主,有天井、石板铺地等空间。委员们重点参观了苏家寨几座苏姓民居,这些民居建筑材料用料考究,建筑结构严谨,建筑装饰精美,木雕精雕细刻,建筑彩绘绚丽多姿,有重彩、鎏金等,绘有山水、人物、花鸟鱼虫等,显得十分雅致。

芦子沟文化底蕴深厚,民风淳朴, 村民勤劳躬耕,安居乐业。苏氏人才辈出,古代有进士、举人、士进岁、贡生,近现代有留学生、研究生、本科生。参观时听说有两户苏姓人家的子女均为大学毕业,有在昆明工作的,有在本地中学任教的。

芦子沟民居建筑群是去年石屏县文物考古的重大发现,已申报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望成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5、石屏一中

石屏一中位于县城西北隅,创建于1923年,是著名乡贤陈鹤亭先生倡导,乡绅富户李恒升、张信之等出资创建,原名“石屏中学校”、“云南省石屏中学校”、“云南省立石屏师范学校”等,1952年更名为云南省石屏县第一中学。

老校址现为初中部校区,校园建筑古色古香,企鹤楼檐牙高啄,喷珠池绿水微漪,心字池曲径通幽。名联古碑,雕梁画栋,让人肃然起敬。古柏长青,奇花斗艳,让人怡然忘忧。能在这样的校园环境中成长是幸福的,石屏一中几代学子始终恪守“博学、审问、慎思、明辩、笃行”的校训精神勤奋学习,有许多人成为著名的高级工程师、专家、学者和作家。

6、明清古州衙

石屏古州衙始建于元代九年(1272年),明清两代,州衙共连续使用了500多年时间,石屏古州衙建筑群在云南省属保存最为完整的明清时期古衙门。古州衙位于县城中央,始建于明朝洪武十六年,坐北朝南。州衙左面是文庙,正对是卖米巷,足以说明当时州衙当局是重教兴文和关注民以食为天的。民国时期,沿用石屏的古州衙作为县政府。民国28年由石屏富商张正堂捐资,拆除破旧房屋,新建了大堂、二堂、东西厢房、大门及监狱等,均为土木结构楼房。新中国成立后,古州衙仍然作为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地点,一直沿用至2006年。为了更好地保护好古老建筑群,县政府实施整体搬迁全面整修后,作为石屏历史文化游览参观点向民众和游客开放。

走进古州衙,只见大堂威严肃穆,二堂清幽宁静,东西厢房古朴典雅,整幢院落庄重幽静,让人仿佛回到了明清时期,在历史的长河中徜徉。

7、石屏文庙

石屏文庙位于石屏县异龙镇北正街,始建于元至正年间(1341—1368),明洪武十四年(1381)毁于兵燹。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重建。嘉靖二年至天启五年(1523—1625年)又进行大规模的修缮、扩建。清康熙初年,知州刘维世和学正罗天柱主持又进行全面修缮。

文庙原占地4257平方米,坐北朝南,临街有“礼门”、“义路”两道券门,背面刻有“玉振”、“金声”。北进是一座四柱三门,高13.5米,宽43米的大牌坊。正中悬挂红底金字横匾“棂星门”,左右悬挂“德配之地”、“道冠古今”横匾。背面正中悬挂“洙泗渊源”横匾。皆由清乾隆年间石屏州学正,蒙化人张瑞亮书写。大牌坊不但斗拱、客枋、雀替等构件雕刻精美,前面的一对石狮,正中两根门柱、前后的石雕,有抱鼓石上的团龙图和基石上的麒麟图。

“太和正气”是石屏举人涂焯的墨宝;背面的“鸢飞鱼跃”是石屏贡生刘宣所书。

泮池周围装有石护栏,一座单孔石桥南北横跨,栏板、望柱雕刻十分精美。栏板有六十六块,长0.88米,宽0.43米,厚0.07米,双面浮雕,传统图案有“如意灵芝”、“鹤鹿长春”、“蓬莱翔风”、“麒护天书”等一百三十二幅。望柱有六十八根,高1.09米,边长0.16米,柱头有石雕狮、象、兔、龙、麒麟等六十八尊。

大成殿传统上是文庙的主体建筑,是供奉孔子的庙堂。但石屏文庙的大成殿却不是主体建筑,也没有孔子塑像。东边有名宦祠,西边有乡贤祠。

先师殿,建在有七级踏步的石基上,是文庙的主体建筑。台基四周有雕刻精美的石护栏,二十六块栏两面都有浮雕图案;望柱二十九根,柱头雕刻有各种圆雕石兽。七级踏步中间有“御道”,长1.55米,宽1.2米,厚0.12米,深浮雕石龙一条,龙头居上,龙身弯曲下垂,四周祥云缭绕。左右垂带各有一条吞云吐雾的石龙,首尾卷左右翻滚。

先师殿重建于清雍正年间,面阔三间,进深二间,抬梁式歇山顶结构,是祭祀孔子的殿堂。原有一座明代万历年间的铜香炉,重七百余公斤。东庑、西庑各九间,内供七十二弟子牌位。穿过侧门,还有崇圣殿、尊经阁。

石屏文庙保护的完整程度,特别改革开放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职能部门卓有成效的工作和管理令委员们赞叹。1983年10月公布为第二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12月公布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8、袁嘉谷故居

袁嘉谷(1872-1937),字树五,号澍圃,云南石屏县人。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经殿试考中经济特科一等第一名,钦授翰林院编修。清宣统元年(1909),袁嘉谷赴浙江任提学使兼布政使,致力于兴办学校,设立图书馆。辛亥革命后,袁嘉谷回到云南,先后担任国会议员、省参议员,云南盐运使,省政府高等顾问、省图书馆馆长,东陆大学(云南大学)教授等职务,身兼数职,仍将主要精力用于学术研究和文化教育工作,著述颇丰。

袁嘉谷故居位于石屏县城南正街22号,建于清光绪九年(1883),砖木结构四合院楼房建筑,坐南朝北,占地面积695.8平方米。由大门、二门、内院上下层组成。大门向东,由大门而进是一条通道,内分上下两堂屋,中间是天井,左右有耳房。

故居内悬挂“经济特元”、“太史第”、“国朝第三人”、“辉映星斗”、“名高东海”、“圭章特达”、“萱荫千秋松声九里,邦桢四叶世范三篇”,“海明三岛见,山晓一楼青”等许多匾联,均由云南书法家尚文、李群杰、周善甫、冯国语、段雪峰、赵浩如、孙太初、刘昆生等人重书。正堂屋悬挂着袁嘉谷先生1909年在浙江杭州任提学使兼布政使时穿朝服之摄影像一幅。天井中花木繁茂,景色秀丽。

袁嘉谷故居1989年5月公布为石屏县文物保护单位。1993年11月公布为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9、个旧市沙甸大清真寺

沙甸新建大清真寺主要由当地穆斯林自筹资金,总投资1.1亿元,历时五年,主体工程礼拜殿及和谐广场的主要设施已完工,于2010年8月6日正式投入使用,是目前全国最大的清真寺。

沙甸大清真寺占地面积100多亩,建筑面积近18000平方米,4座独立的观礼塔与大清真寺合为一个建筑群,尖塔高度93米,外观宏伟壮观、庄严,内部典雅、大方,大殿内可同时容纳1万人做礼拜。整个建筑具有浓厚的伊斯兰教建筑风格,再加上广场上的音乐喷泉和大显示屏,显示出一种无与伦比的气势。

今年年底,随着与大清真寺配套的和谐广场建设完工,沙甸回族文化旅游小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将取得突破性进展,将为沙甸区打造“沙甸回族文化旅游小镇”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启示与思考

通过对建水、石屏、个旧等县(市)的考察,委员们很受启示并引发了一些思考。综合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1、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应以政府为主导,加大宣传力度和监管力度。

在文化旅游产业建设进程中,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比如:目前建水紫陶产业的发展主要依靠小作坊的自产自销,由于没有规范的市场运作和管理,建水紫陶市场越来越小,知名度也在萎缩。近年来,建水县意识到紫陶产业的潜力,因此在每年孔子文化节举办紫陶展,制定出台《建水紫陶》标准,推动建水紫陶发展。此外,当地政府还应抓住建水紫陶在上海世博会大放异彩的时机,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建水紫陶,同时,加大对紫陶生产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努力提升产品质量,促进紫陶产业健康发展。

另外,石屏的文物古迹很多,且很有特点,但目前文化旅游产业还不发达,知名度远不如大理、丽江、腾冲等地方。因此,石屏县政府应围绕文化旅游业带动经济发展的目标,以推进芦子沟民居建筑群、石屏文庙建筑群等文物保护工作为抓手,改善投资环境,加大宣传力度,打造文化休闲旅游产业,彰显“文献名邦”的独特魅力,扩大石屏的知名度。

2、积极拓展筹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搞好历史文化村基础设施建设。

石屏郑营村已成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距县城仅10公里,但县城通往郑营村的公路为较窄的乡村公路,不能满足今后旅游开发的需要;芦子沟村地处石屏县坝心镇东北边,距县城26公里,其中有近10公里道路为土路,交通很不方便。

因此,要将郑营村历史文化村、芦子沟民居建筑群打造成为我省重要的文化旅游景点,应通过政府投资、民间融资、招商引资等途径,筹集资金,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首先解决公路交通问题。其次,切实加强历史文化村的保护和建设,搞好民居的修复和保护,街道、停车场、环保厕所、农家乐餐厅、游客休闲娱乐活动中心以及旅游景点配套的供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完善优化文化基础设施,构建适应村民文化需要的公共设施网络。

3、科学编制规划,继承和提升历史文化村的历史文化特色。

历史文化村以建筑群为整体环境风貌展现着历史特色,印证着历史脉络。保护历史文化村,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精心塑造符合自然和历史环境、具有地方特色的、体现时代特征的形象。

历史文化村形象的塑造涉及自然、社会、经济、政治、历史等诸多因素,必须规划先行。在制定总体规划过程中,要总揽历史、文化、文物、旅游等因素,做好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综合评价;保持村内文化的延续性,体现村民生产、生活的原汁原味;保持村内古建筑群原貌,禁止大拆大建,对民居进行修复、改造时,要与原有建筑风格一致,新建房屋最好在村外另辟新址建设,并对街道环境进行规划;把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作为形象设计的基本点,最大限度地保护水系和山系,最大限度地做到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

同时,要由政府协调文物、文化、旅游、园林等部门做好文物旅游线路的规划,形成点、线、面的有机结合,实现人文资源合理利用,为发展地方经济增加新的增长点,为历史文化名村建设增辉添色。

4、采取有效措施,将历史文化村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首先,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领导和群众对历史文化村及其地面文物的保护意识,变被动保护为主动保护。其次,必须建立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由文物主管部门对历史文化村内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造册登记,在报刊上予以正式公布。同时,与可移动文物使用、管理人签订保护责任书,将保护职责落实到组、到人。

5、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村民用火用电安全意识。

在芦子沟参观时,委员们看到村里的电线是空中架线,存在乱拉乱接电线的情况,而村中建筑多为土木结构,这就给建筑和村民的安全带来了隐患,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民居建筑群保护和建设过程中,必须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其中,具体落实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确保“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同时,通过在村内主要路口悬挂消防警示标语,设立消防宣传橱窗,利用消防漫画、消防知识挂图、宣传展板、消防幻灯、编制防火歌谣等形式,倡导科学的生产生活习俗,指导村民安全用火、用电,切实增强村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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