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佳人作文1100字篇一
《无忧的岁月》
公元一零九九年,暮春,汴京城。
-------------李府门口------------
时辰尚早,李府门口繁华的大街上已站满了衣冠楚楚的少年,专注的神情似乎在等待着某位身份显贵的上宾。
“来了来了!”人群突然骚动起来。
一位少女从大门款款走来,白衣胜雪。造型雅致的双髻上缠绕着水绿色的羽纱,余下的乌发垂直腰际,吹弹欲破的粉脸清丽脱俗。白绸的衣裙在微风中飘逸袅娜,别无饰物,却愈发显示出少女高贵出尘的气质。
她清如深潭的明眸里正流露出一丝惊奇:为何自家的门前大清早就聚集了这么多服饰华贵的王孙公子
———————————————李府内——————————————
老爷李格非正在不安地渡步--早有小厮禀报了门前的混乱情况。
------------(事情缘由)半个月前----------
那一天,爱女李清照正拿着新作向李格非请教。他的好友张耒走了进来。清照便把盛诗词的小木匣子放在父亲的书桌上,含笑告辞。
张耒顺手词作,本是漫不经心地浏览,却“腾”地一声站了起来(舞:哇咔咔,张兄为什么这样激动哩?接着看嘛!哇啦啦啦!!)大叫:“绝妙啊!李兄,此等佳作,出自哪位高足之手啊?”。(颜:嘻嘻,想必大家知道是哪位高人之手了吧,当然是我们李大美人啦。)李格非并不意外好友的反应。两年前当他第一次见识到女儿到的才华时,也被惊得目瞪口呆。那是一首小词,但其意境的高远,词句的清丽,已经超凡脱俗到令人难以描摹的地步了。
小重山
春到长门春草青,
红梅些子破,未开匀。
碧云笼碾玉成尘,
留晓梦,惊破一瓯春。
花影压重门,
疏帘铺淡月,好黄昏。
二年三度负东君,
归来也,着意过今春。
反复朗读之后,李格非被女儿的才情惊呆了。一个14岁的少女,能写出如此不同凡响的词来,那种婉约而大气的才情浑然天成,实在让李格非汗颜。他清楚地意识到,这个女儿已经远远超过他了。不仅如此,恐怕当今世上的所谓词人,也无人能及。
张耒半响不出声,末了长叹一声:“李兄,咱们作了一辈子文章。你看看,一个黄毛丫头信手而成之作,已经不在你我之下了。我们真是浪得一世虚名。”说着坐下来,立刻着手抄录李清照的小词。
李格非婉拒:“不妥,闺中笔墨岂堪外流。”
张耒却不停手:“我是抄回去给我的儿子们看的,好好去激励他们。他们仗着父亲是太常少卿,自以为生来就满腹才学,整日在那里结社作诗词,结果诗文没有作出来,吃喝玩乐倒进步了不少。”听老友如此承诺,李格非也就作罢,任由他抄录去了。
万万没有想到,李清照的小词自从张耒带出李家之后,落到张家几个儿子手中,顿时在达官贵人的子弟中流传开来。一传十,十传百,整个汴京城都风闻李府上出了一位才华绝世的千金小姐。
乱世佳人作文1100字篇二
这部电影的演员的精湛演技真的让人佩服到五体投地,特别是女主费雯·丽演的郝思嘉,将郝思嘉个性特点表现得淋漓尽致。在美国南北战争前,思嘉只是个任性调皮不懂世事的富家姑娘。她爱上有妻男人阿希礼,她无视兰妮,多次向阿希礼表达自己对他的爱慕之意。但他却悠游寡断不直接告诉思嘉,他爱的是兰妮,并不爱思嘉。但是思嘉,猫一样的女人,拥有着迷人的外貌,没有哪个男人不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上。所以也不能说阿希礼完全不爱思嘉。我个人真的不喜欢阿希礼,既然有妻之人,就应果断拒绝别的女人,不要再给人留有希望。再说说他的妻子,玫兰妮。她有文化有智慧有修养,相信丈夫,是这部电影中最善良最仁慈的人,这么一个近乎完美的女子。当别人在辱骂思嘉时,她都会站在思嘉一边为她辩解。思嘉从讨厌她渐渐被她的善良仁慈所感动,而且不讨厌她,为她的死悲伤痛哭。
思嘉经过战争后,她彻底把过去任性不懂事的自己抛弃掉了。她变得坚强,为了生存她甚至不择手段,抢了自己亲妹妹的未婚夫。她发生贫困是那么的狰狞恐怖,战争是那么的残酷冷漠。她变得贪婪,虚荣,自私,我觉得这都是情有可原的,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但是她的刚强坚韧是无人能比的。她失去父母,温饱都成为问题,她为兰妮接生,养起一头家,用尽一切办法使大家不至于无家可归不至于饿死在街头。她甚至卖了自己,终于她成功经营了木场工厂,成为商业界女强人。她的勇气坚强,白手起家值得我们为之敬仰,向她学习。
说到思嘉的爱情,那真的是太虐了。结婚3次,最后都没有好结果。第一次为了气阿希礼冲动不加思考的一次婚姻,战争使年轻的思嘉成为了寡妇。第二次,她为了保住塔拉庄园,为了不挨饿,为了生存,不惜抢了妹妹的未婚夫,卖了自己,最后她第二个丈夫也死了。第三次婚姻是与白瑞德。这一次婚姻是彼此的真爱。在思嘉认为自己一直喜欢阿希礼的过程中,瑞德一直都帮助思嘉渡过一个个困难,同时他也和思嘉一样,会自私,贪婪。他潇洒倜傥,自信过人,相信付出一定有回报。他对思嘉的用情无不使人感到落泪,包括我在内。但在思嘉一次次伤害下,在疯狂嫉妒思嘉爱着阿希礼下,在他们女儿邦妮死后,在兰妮死后,他对一切都灰心失望之极,最终他选择离开。愚蠢的思嘉在兰妮死后才觉悟,发觉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可惜一切都太晚了。但坚强刚毅的思嘉怎么会放弃他,她觉得回到自己的庄园想办法让他回心转意。毕竟“To”
作者以瑞德的离开,思嘉的等待结束这个故事,让读者猜想后面的故事。刚看完这部电影时我真的不喜欢这结局,我希望的是两人能冷静下来,渐渐重新开始。但毕竟思嘉做了这么多过分的事,或许瑞德的离开的让思嘉好好思考自己所作,并知道自己真爱是谁,能够成熟蜕变。我相信他们最终还是会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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