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篇一
寒假去看《小王子》吧!我推荐你看一下。
《小王子》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住在神秘的星球上的小王子,但离开自己心爱的玫瑰和星球,开启了宇宙旅行,先后去到了6个星球。分别遇见了国王、爱虚荣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地理学家。最后来到了地球,邂逅了蛇、三枚花瓣的沙漠花、玫瑰园、狐狸以及飞行员等。
《小王子》传说充满了童话色彩,也承载着作者对于纯真童心的向往和渴望。小说一开篇就描写小王子要求飞行员给他画一个绵羊,最后飞行员画了一个箱子,小王子说他能看见箱子里的绵羊,而其他人都无法看见。其实作者圣埃克苏佩里在这一句话中已经给我们暗示:“成年之后的我们被条条框框束缚住了,我们习惯于一贯性和普遍的思维方式去思考问题。而孩子们的眼中总能看见奇幻色彩的世界,他们有着天马行空的无穷想象力,所以永远都对世界充满期待。”
我在书中记得最牢的一句话是书里的一只小狐狸所说的“用心去看才看得清楚,本质的东西是用眼睛看不到的。”我们处在一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之中,如果单纯用眼睛看,就会“乱花渐欲迷人眼”,永远不会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又得到了什么,只有时常问自己的内心,保持自己初心,才能看见本质的存在。同样,《小王子》中的小王子,每天清扫星球,除掉猴面包树幼苗,为玫瑰浇水。每天重复着一样的事情,却始终保持着他那颗纯真的童心。他遇见过利欲熏心的商人,拜访过权力至上的国王,最后还是带着一颗纯洁干净的心回到了属于他的那颗星球上。
有人说年纪越大越容易迷失,并不然,其实是年纪越大,欲望越多。但是总有人在物欲横流中保持着初心,杨绛先生、袁隆平先生和季羡林先生都以他们的整个人生告诉我们:“年龄的增长其实并不一定会让人迷失自我。那些时常自我审视,淡泊名利的人永远保持着一颗童心,真正的做了保持本心。
说到这,我的感悟已经很明显了。论语中曾有过这样一篇记载“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知天命,八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愿大家都能够保持自己的初心。
介绍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篇二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吴承恩写的《西游记》啦!儿时家穷,无钱便无书可读。那时喜欢读书的孩子多数都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小人书”,北方的城市称之为“画本”。这小人书也是我最早的少儿读物和启蒙老师,想来我在没上学的时候就已经读了“四大名着”。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要问为什么喜欢啊!我喜欢他坚韧不屈的性格,契而不舍坚持到底的工作作风。你看他呀!不畏玉皇大帝的强暴大闹天宫,偷蟠桃,战天兵,把那天上的神仙们闹得个个灰头土脸。结果被玉皇大帝的一号保镖“如来”骗了去,反手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保唐僧西天取经孙悟空可以讲是立下了汗马功劳,上天入地,降妖伏魔。想想看,如果没有孙悟空那个唐僧不知自己能翻几道山能过几道岭,也不知道被那些妖怪吃过几遍了!可以说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孙悟空在这西行取经的四人团队中功劳第一。
要说这本书中我厌恶的人物当数这唐僧了,唐僧的前生是“佛界”的一个小人物,下凡转世以后在人间吃了几年的苦。但这一切都是“如来”他老人家安排好的,先到“基层”锻炼锻炼,再找几个人保着去西天取经,因为“如来”也知道,凭唐僧的能力西天取经的工作他是无法单独完成的。唐僧在取经的长征路上可谓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最吃苦的当属他三个徒弟,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所以我说,唐僧作为当时佛界的一个“关系户”,我们根本在他身上学不到什么。他只是比那三个徒弟会念经吃斋而已,就像现在的“富二代”只会炫耀自己美丽的衣裳一样。
介绍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00字篇三
我喜欢一本书600字作文【1】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
《西游记》这个名字我5岁就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西游记》是什么,甚至天真地以为它是一种玩具。爸爸妈妈为了让我知道《西游记》是什么,就在我6岁生日那天给我买了32本关于《西游记》的小人书,也就是它带我走入了名着的殿堂。于是,我就天天看着上面的漫画看,我看得爱不择手,一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只可惜上面好多字我不认识,直到小学一年级,我借助拼音才能自己读懂里面的字。也就是我第一次看《西游记》。
第一次看《西游记》,我的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它把孙悟空的勇猛,猪八戒的呆懒描写的淋漓尽致,他们的飒爽英姿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第三次看《西游记》就是现在了,书里有些部分是文言文,原着的《西游记》更精彩了,你看这一段:两个在半空中一场好杀,咦?:齐天大圣,混世泼牛王。只为芭蕉扇……,书中的人物都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战斗场面也非常详细,腾云驾雾,刀光剑影都十分精彩,给我的气氛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为此,我经常受妈妈批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比看电视精彩多了,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一本书600字作文【2】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也曾因为一本书沉迷过,思索过,那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被这个透彻又不透彻的书名被吸引了,书中的主角海伦·凯勒是一个失明的人。海伦因一场大病失去了视觉和听觉。一开始的海伦,情绪暴躁,行为冲动。其实我很能理解,我很怕黑,在黑暗的夜里,我常常也因为什么也看不清楚而恐惧,躁动。
海伦说,想获得三天的光明,仅仅三天,她希望她能看得见,而且,她很规律地安排了这三天她要看的东西。
她说,第一天,她想看到那些好心的、温和的、友好的、使我的生活变得有价值的人们,想把那些人存进记忆里,尤其是她的老师——莎莉文小姐;她还要看一个婴儿的脸,因为婴儿给她带来蓬勃的生气;还有她忠诚乖巧的宠物狗的脸,因为那样使她温暖。还有美丽的森林,广阔的农田,墙壁上的图画……她都要仔细的看过。
第二天,她要看日出,她认为这是黑夜变成白天的奇观,虽然海伦的世界里从未有过光明,也分不出昼夜,她还是对万物的变化如此好奇。她甚至想把整个世界看一遍!把整个地球的历史读一遍!
最后一天,她依旧要迎接旭日,接着去游览这个城市,游览她一直居住的地方,一直到午夜,到她失去了眼前的光明,再次迎来黑暗——她却依旧说,他的心中充满甜蜜的回忆。
多好的孩子!她渴望着,渴望着拥有光明,哪怕只有三天,她也不懊悔,仿佛她的生命里,已经充满了光明,她又一次接触了世界,用自己的双眼,把世界又看了一遍,这时间虽短暂,却在海伦心中添了一份美丽的梦。
可我更看到了,海伦在书中不断提到“有视力的人”,这让我心中又是一震。她多番提醒,我们都是看得见,她三天里看到的事物,我们都能看见,而且不论何时,我们都有看见那些事物的权利,因为我们看得见。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我们可以看见春天万物复苏,夏日艳阳高照,秋天硕果累累,冬日大雪纷飞……这些对于失明者来说,都是遥不可及的幸福啊!对于他们来说,就好像生命中缺少了什么一样,他们对我们,必定是羡慕,又嫉妒啊。我们何曾想过,自己,竟是被这样羡慕着的。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珍惜我们所拥有的。这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感受到的,感谢有这样一本好书,让我更懂得珍惜。
我喜欢一本书600字作文【3】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本书,把我们带入浩瀚的天地;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能像一本书,带我们欣赏人间美景。我是一个“小书迷”,读过的书不计其数,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像《四大名著》《昆虫记》《安徒生童话》等等,我都爱不释手,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数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西游记》出自清代小说家吴承恩之手,是一本老少皆宜,中外欢迎的一本神话小说,以丰富瑰奇的想象描写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在迢遥的西方路途上和穷山恶水冒险斗争的历程,经过和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方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这本书,故事扣人心弦,让人入迷,我恨不得一口气读完。我最喜欢“大闹天宫”这一章了。写的是孙悟空多次乘筋斗云到天庭上偷喝仙酒,偷吃蟠桃,又私自放御马,到太上老君那里吃光他的金丹,踢翻炼丹炉,害的大火四处蔓延。玉皇大帝知道后,连忙派各路神仙带着法宝来降服孙悟空,可孙悟空却并不害怕,他拿起金箍棒和他们打得天昏地暗。最有趣的是和二郎神比七十二变,一会儿变成猎物,一会变成庙宇,有趣极了!“大闹天宫”最后以如来佛祖把孙悟空压在五指山下收场,但孙悟空并未放弃,他以顽强乐观的精神在山下生活了五百年。后来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克服重重困难,永不言败,最终取得成功。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孙悟空那永不放弃、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感动。它教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要有一颗执着的心,不怕困难,敢于拼搏,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西游记》,这本书还有太多曲折精彩的故事,同学们不妨在课余闲暇时看一看,读一读,相信你们也会和我一样喜爱这本书。
介绍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篇四
我读过许多书有的励志,有的文艺,甚至有几本武侠小说。但那些内容已遗失在茫茫的记忆长河中,只有《论语》和《简。爱》在我脑海中烙下印记。他们就是我的良师益友。
《简·爱》是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出版于1847年10月,出版后引起极大的轰动。夏洛蒂出身英国约克郡哈沃斯一个圣公会穷牧师家庭,他母亲共生了6个孩子。因家境平贫寒,母亲的过早去世,夏洛蒂的几个姐妹兄妹的童年生活是凄凉的,但夏洛蒂的父亲知识极为渊博,在他的教育下,夏洛蒂姐妹都受到了良好的教育。这又算是幸运的。
女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父母他的舅舅临死前嘱咐他的妻子要向对待亲生女儿一样对待简。但里德夫人没有听,简寄人篱下度日如年。因为简受其虐待而萌发了反抗意识,而被送入劳沃德学校。毕业后,来到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与男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在婚礼上,她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前妻是一直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却不慎将包袱丢失,四处流浪。机缘巧合下被其表哥圣约翰。里弗斯一家所救。之后因为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重新回到了他身边。这时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简爱毅然与他生活在一起,并生下了孩子。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事在人为,凡事都要自己争取'在得到成功的硕果前,必定要经过日复一日的辛勤灌溉。因为简,让我有了前进的动力。简是我的偶像——她敢于向恶俗势力反抗,她追求平等,她的精神得到了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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