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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故事作文议论文(1200字以上)篇一
朋友,你是否会想到:一只蝴碟扇动翅膀,竟会引起太平洋上一场大风暴;踩死一个小甲虫,会改变人类历史;给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蛋植入一块晶片,他就会变得要多好有多好。正是这些科学化了的“天方夜谭”,使我与《科幻世界》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曾在《金像背后》中了解到我国科幻影视业的兴衰,并立志要从事科幻影视事业,让中国的科幻影视大放光彩。因为“科幻是人类走向科学未来的主动力”,没有现在对科学的幻想,人类就不会有光明的未来。但有时我又感到前途渺茫,无从着手,因此一再彷徨。当我接触到《科幻世界》时,我便获得了丰富的精神食粮。每期《科幻世界》都给我提供了丰富的营养,使我增添了不少“能量”。 通过《科幻世界》,我加入了“科幻迷俱乐部”,这支由六七千有志之士结盟而成并不断壮大的队伍,使我感到了我国科幻复兴指日可待。通过内刊《异度空间》,我找到了可以翱翔驰骋的天地。尘埃落定,我不再彷徨,我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力所能及的事。于是,我写出了一篇类似科幻的文章《小水滴历险记》,文章以一滴水的自述,描绘了水资源被污染的严酷现实,幻想人类对水的治理与改善。
接着又写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金像背后〉》,反映科幻对我的重大影响。以上两篇文章均被《写作导报》刊载,使我受到极大的鼓舞,我便写了一个真正的科幻故事——《引爆点》,这篇文章以2000年全球可能因小小的电脑日历程序混乱引起电脑危机的事实为依据,描写在世纪交替之际所有的电脑停止运行,导致全世界处于瘫痪的一场大灾难,幻想一位15岁的电脑天才,用自己设计的计算机病毒,侵入摩托罗拉信息网络,掉转了所有卫星的方向,激活了全世界的电脑,解除了这场大灾难。这篇寄托着我的理想化身的科幻处女作获得了全区作文大赛一等奖。这大大激发了我的写作兴趣,我便不顾初三学习的紧张,于期末考试前写出了《造物计划》。这篇文章幻想人类用熔岩销毁核废料,引起北极火山爆发,加速了南极臭氧洞的扩展,导致南北极冰雪完全消融,全球洪水泛滥,人类又回到“若亚方舟”的时代。一个在Q高中读书的“火山迷”,提出引爆全球火山,再造陆地的计划,被联合国采纳,使地球又进入了新的生命状态。这篇文章使班上掀起了“科幻热”,我的科幻小说成了校园流行手抄读物。有的同学还催我赶快写下一篇,看看在我的笔下世界又会变成什么样。就这样,我的写作热情与日俱增,就在大年三十的前夜,我通宵达旦奋笔疾书,写出了长达5100多字的《星际战记》三部曲的第一部——《银河反击战》,描述全银河系的人类联合起来,共同对抗外星系侵略者。文章以宇宙战争为背景,幻想人类创造出缩短航程以提高航速的方法—“时空对折法”,使人类可以瞬间转移到任何一个地方。 过年团圆,我的科幻“龙门阵”成了全家联欢最精彩的节目。
我“摆”完了《银河反击战》后,又即兴“摆”出了《出击小惑星》和《决战地狱星》。老的夸奖,小的羡慕,别提我有多自豪。 如果说《金像背后》是我登上科幻征途的里程碑的话,那么,《科幻世界》则是我长途跋涉的指路灯和加油站,它使我找到了力量的源泉,一步步登上那光辉的顶点——成为一名科幻影视创作者。 我喜爱《科幻世界》,希望更多的朋友也能喜欢它。愿它能开启科学奥秘的大门,不仅激发我们的科学幻想,而且激励我们进行科学创造。 《Science Fixation World》,你永远是我的至爱! 这篇文章述说了《科幻世界》这本书对自己的重大影响。文章着重描写了自己与《科幻世界》的缘分,《科幻世界》对自己写作和坚定信念的直接影响,把《科幻世界》比喻为自己实现理想征途上的“指路灯”和“加油站”,形象地说明了这本书对于自己实现人生理想的重大意义,确实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
读书的故事作文记叙文(1200字以上)篇二
又见蔷薇花开,薄荷凋谢,一季姹紫嫣红的百花绽放,蓝天白云相互呼应,绝美的好风景,处处鸟语花香。穿过厚厚的丛林深处,一个不起眼的小坟墓显得如此的凄凉,杂草丛生,一如一个不曾过问的灵魂在悄悄的泣语。岁月穿梭过往,往事一幕幕被勾起。那个有关蔷薇,有关薄荷的故事一一呈现在记忆之窗。
她出生那天,蔷薇花开,一季的艳阳天,因此父母给她起了一个绝美的名字:蔷薇。她是那种极其安静却略带一丝丝忧郁的女生,独来独往。
也许孤独在她的心里是最好的一种诠释,朋友对她而言是如此的不堪一击,老天给了她一个肥胖的身躯,一张肉乎乎的脸,似乎不太公平,却冥冥中早已注定。
她从不笑,泠漠常挂,直到遇见他-一个阳光般灿烂的英俊男生。
很久以前,她就在学校里听说过他的鼎鼎大名,家境殷实,帅气阳光,却玩世不恭,打架成家常便饭。她做梦都没有想到,他会插到她们班念书,并很意外的成了她的同桌。
她对他的到来并不感兴趣,也许是因为小小的自卑,她的心已逐渐变的麻木不仁,整天爱做白日梦,直到老师叫她站起来回答问题时,她仍在那里发痴,随即哄笑声一浪高过一浪,老师脸被气的苍白。
''''夏蔷薇,起来,滚出去''
她突然从睡梦中回过了神,已来不及了,气势凶凶的老师一手抓起她的衣服,一面将她往外推。
''''住手''''只见一双手用尽全身的力气把她拉在一旁,是他,一切来的太突然,为了她,他顶撞老师,被学校记了大过。
因此,她很感激他,在那个即将参加高考的收获季节,她心中悄悄的刻下了他的脸。从那开始,她像着了魔似的狂啃书本,用尽所有的力气去攫取知识,是为了他,也许只有考上理想中的大学才可以逐渐缩小横跨在他俩之间的贫富差距。
她成绩突飞猛进,他却开始恋爱,他爱上了年级的大美女,那个叫苏薄荷的绝美女子。听着听着,她的心开始往下沉,她被伤着了,伤的很深很深。
他和她的话题,永远是围绕着苏薄荷,比如今天晓荷穿了什么样的衣服,又喜欢上了什么文学书籍。他言语中的甜蜜神情,那么痴迷,那么安详,仿佛薄荷一直占据了他的整个生命。
每次,她路过校园的那片蔷薇花海,总会看见他牵着她的手,紧紧的牵住。爱情注定是门当户对,权势相映,年级所有人都知道,他俩的家长已同意了这桩婚事,并花钱为二人买了同一所大学。
她羡慕苏薄荷的出众,更嫉妒她拥有了他的全部,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她在课堂间突然写给他一张小纸条:你爱蔷薇吗?他顿时瞥了她一眼,似笑非笑,用笔快速的回了句:傻瓜,我爱校园的蔷薇花,更爱你这个带刺的蔷薇:她的脸逐渐变红,害羞的低下头去,嘴角便泛起了一丝丝的微笑。也正是这句话,更让她坚定了要和他念同一所大学的决心。
时光流逝,光阴似箭,她终于盼到了与他同一所大学的喜讯通知。有关年少的纯纯记忆,她仍会惦记,是因为他,静静地填满了她所有的空白回忆。
一切不曾改变,只是大学校园里整片盛放的清凉芳草是薄荷,而不是蔷薇花,薄荷散漫一地,香气怡人。也许,是因为苏薄荷的到来才让所有男生迷恋上了淡淡的薄荷草。
理所当然的,苏薄荷成了绝色校花,追求者无数,这让他很担忧,整天愁眉苦脸。于是在念大二时,他选择秘密登记结婚,这消息只告诉她一个老同学,她听后笑的很是灿烂,转身却流下了一行行清泪。 她是开心的,因为他终于娶到了他心目中的晓荷,只要他曾爱过蔷薇,哪怕他爱上的只是蔷薇花开,她已心满意足。
校园里还是出现那一幕,他牵起她的手,紧紧的,这一次,是丈夫牵着妻子的手。她偶尔会碰到他俩,那时三人不约而同的相视一笑,便开始谈论高中岁月的故事,但从不提起他为她记大过的事情。
也许是她有了悲伤,也许是她失去了爱情,从那开始她拼命的减肥,玩命的塑身,终于,她脱胎换骨,傲视群芳。瘦下来的她,很美很美,一如她的名字夏蔷薇般美丽。
她开始有众多男生追求,但从没有一个人打动过她的心,原来,她的心里一直有缺口,有一种深深的失落。
某天,他突然来找她,她很惊讶,尽管这一天她已经等了很久很久。他眼睛通红的告诉她,他家生意破产,欠帐无数,薄荷竟意外的爱上了别人,他希望她能帮忙开导下薄荷。末了,他幽怨地说:没有了晓荷,我绝不独活。
她沉默了,没有出声,她突然抬头看了他一眼,才发现,当年那个英俊潇洒的男生已不复存在,眼前这个脸色苍白憔悴的男人依然让她为之心疼。
她随他去找薄荷时,薄荷正和一名男子在教室里疯狂的接吻。她担心的一幕还是发生了,他像一头暴怒的狮子般把拳头挥向薄荷,随后他与那男子厮打在一起,这时,薄荷突然拿出一把水果刀,朝他腹部狂刺下去,顿时血流成河。
再见到他时,是在医院。他见到她的第一句话是:蔷薇,你说,薄荷还会回到我身边吗?
她没有答,原来她的等待显得如此力不从心,从一个蔷薇花开的时节等到薄荷草遍布的大学,她又得到了什么呢?
也许,呆在校园里只会令她更痛苦,也许,她已心如死灰,再无留恋。于是,在大三下学期那年,她决绝地选择退学,一个人远走它乡,她没有与任何人联络,临走前留给他一张小纸条:你曾说过你爱蔷薇,你的爱带刺,伤我一生。
后来,对她来说,没有未来。直到后来她真的遇上一个长的像极他的男人,她便将自己嫁了出去。
孩子满月当天,她回到了阔别已久的父母身边,往事云淡风轻,却已物是人非。她还是听到了有关他的消息,他那年出院后与苏薄荷离了婚,薄荷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从此他变的神智不清,精神恍惚,嘴里不停的念着/蔷薇带刺/这四个字,他前几天过马路时突然死于车祸。
她的眼泪顿时流了下来,心开始逐渐的抽痛。原来,他最终是爱她的,只是他的爱来的太迟太迟,她又何尝不爱他呢?当一段真爱如果需要靠历经时间的洗涤来证明,一切已变得多余,等待更加显得苍白无力。
她爱他又能怎样?他俩永远不可能走在一起,在她最爱他的时候,他却选择与苏薄荷结婚,一切的开始也是另一段故事的结束,他究竟有没有看见夏蔷薇的眼泪呢?
兴许是看见了,却回避着蔷薇的泪,只因为害怕薄荷的残落。
又是一季薄荷花开,蔷薇凋谢。一望无际的天空,浮云朵朵,一地的姹紫嫣红,春风满面,一处处的绝美风景,显得如此的生机勃勃。鸟儿蹄叫,似在吟唱着一首挽歌,一首有关爱情的悲歌。夏蔷薇最终选择去看他,她拿着一束妖烧的红玫瑰穿过那些厚厚杂草来到他的墓碑旁时,泪水横流
读书的故事作文议论文(900字)篇三
手的故事
人有两只手,用途虽然大致差不多,但是也有区别。习惯于右手的时候,左手总是闲着或者帮帮右手,习惯于左手的时候,右手也是如此。人们总是偏向于一只手,因为它用处做多,不过,有时候干活越多出的差错也越多。当出了差错的时候,人们总是埋怨帮忙的那只手,都怪它不及时或者关键的时候帮不上忙。而干活的那只手似乎总是有理,总是能获得原谅或被庇护。其实,人对打任何事情总是有偏向的,对自己的两只手也是如此。
在社会生活中,手的意义往往表现在很多方面。例如,在单位有第一把手,也有第二把手的分别。那只手更有分量是人来决定的,有人来说了算。有时候,当领导的用人很有一套,能看出亲属和远近。一些领导在人事调整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就是后来的同志往往被排名往前,例如,在职务说明中表明:某某列某某之前。
现在的一些情况更为特殊,许多人被任命为一把手的时候,往往是二把手在抓工作。这种现象早一些地方表现极为突出。一把手常把自己比作脑袋,总想做主人,总想说了算。别看平时什么都不干,关键的时候却很霸道。等出了问题时,一把手躲的比谁都快,而且躲一干二净,倒霉的却是平时干活最多的二把手。
一把手可以什么都不懂,但是关键是能取代脑袋的作用,因为上面给他很大的权力。所以遇到责任问题的时候,总是二把手排在前面,而遇到提拔和重用的时候总是第一把手。这个一只手支配另一手的现象,让很多人工作积极性受到伤害。矿难问题时常发生,一把手是要负责任的。虽然上面有规定,矿长必须亲自下井。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把手就可以发挥聪明才智了。一些煤矿的一把手可以擅自决定雇佣人员充当一把手,美其名曰矿长助理。矿长助理虽然一看就知道是个助理,啥也不是,但是矿长可以授予他一定的职权,可以代替矿长下井。这种分身法,无外乎是从《西游记》里,跟孙悟空学的。这样的事太多太多,说都说不完。这种72变的招数,用现代的说法其实就是“复制法”,一只手可以变幻无穷,真可谓千手观音。
两只手的不平等,其实不是体制的问题,而是权力大于制度的问题,是人的思想问题,官德问题。一把手能呼风唤雨,千变万化,如此下去结果是可想而知的。这样的一把手不如干脆剁掉不用,让二把手真正发挥名副其实的作用。
读书的故事作文记叙文(1200字)篇四
乔迁新居,买电器留下不少大纸箱,商家说包装至少要保留一个月以防万一,眼看纸箱越积越多,我想找个收废品的师傅卖掉。
平时见过骑着三轮车、打着标牌在路上穿梭的收购废品师傅,可当我需要时却接连几周也碰不到,只好向单位扫院子的保洁阿姨打问废品师傅的电话号码。
保洁阿姨每天见我都会停下手上的工作提起这件事。她说来单位收废品的师傅有好几个,但她要找最好最可靠的那个师傅介绍给我,因为没有他的电话,所以只能等人来。阿姨手握扫把说着,透出无比认真的神情。
周末在家午休,突然听得楼下传来扩音喇叭的吆喝声,便赶忙换鞋跑下楼,追着那辆自行车跑了将近一站路。师傅穿着部队发的短袖衬衣,肩膀被磨得泛黄,他将自行车掉头,跟着我往回走。我感慨道:“现在您这行还真不容易找。”他操着河南口音回答:“是啊,平时少,不好找,过年多一点。”我们聊着走了半站路,直到问及现在收购硬纸板多少钱一斤,他才愣了一下说:“不知道啊。”我疑惑地望着他,他指了指车座上的磨刀石和善地说:“我是磨刀的啊!”
隔了几天,单位保洁阿姨将电话号码写在白纸上给我,并说已经和这位毛师傅说好了,他平时很忙,收废品只对公,家庭的量少一般不去。阿姨说尽管放心,与这个人打过交道,人老实本分。我连续拨打了几次电话都没有接通,晚上,毛师傅回了过来,扯着嗓子说他下午一直在回收站没有听到,隔几天顺道过来。
一厚摞纸箱堆在新房里落了不少灰尘,新买的家电早已安全运行了一个多月,可毛师傅还是没有时间过来。有天下班路过小区外的超市,远远看到穿橘红色背心的环卫女工正蹲在地上整理纸箱,我上前询问是否能帮忙把家里的纸箱收走。环卫女工约莫50岁,花白短发、黝黑皮肤,她迟疑了片刻,说得进去问问家里那口子。女工带我走进超市库房,让男人去我家一趟,他正用力将纸箱踩扁,码成摞整整齐齐地堆成一人多高。男人拿起一杆秤一路跟我到家。
他将纸箱分别踩扁,几分钟过后,纸板按大小堆放捆起,将秤杆翘得很高。“一共三元。”他说。
没想到如此占地方的纸箱居然只卖了三元,他从口袋里掏钱,发现没有,便有些尴尬地说钱都在老婆那里,自己平时身上不带钱,并问能否明天专程送来。我说不用了,而他不依:“我们这行就得讲诚信,不能少你一分一毛。”他说会将这三元钱交给超市存包处的服务员,交待她到时给我,让我明天以后随时去取。我笑笑,送他出门,转身继续收拾家里,却听见电话响了,是毛师傅。我说废纸已经卖掉了,他说:“真不好意思!没帮上你的忙,最近实在太忙了。”
一个多月后,我去超市买东西,存包时突然想起那三元钱的约定。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随口问服务员有没有一个清洁工在这儿放了三块钱,服务员点点头,从抽屉里取出三张崭新的钞票递到我手中……
此后,我常常在暮色中寻找那两个熟悉的橘红色背影,多么希望能够再次碰到他俩。可惜的是,我再没见过这两口子。那干净的三元钱被我夹在笔记本里,偶尔翻到,便会想起那一串关于卖废纸的往事,想起那几位纯朴的人,还有那一颗颗善良的心。
一次又一次,我将纸盒收集起来自己拿下楼,特意放在垃圾堆外侧好拿的地方。
读书的故事作文议论文(600字)篇五
世界上有许多着名的科学家的家境是清贫的。他们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都曾与困苦的境遇作过顽强的斗争。牛顿少年时代的境遇也是十分令人同情的。
牛顿一六四二年出生在英国一个普通农民的家里。在牛顿出生前不久,他的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在他两岁那年改嫁了。当牛顿十四岁的时候,他的继父不幸故去了,母亲回到家乡,牛顿被迫休学回家,帮助母亲种田过日子。母亲想培养他独立谋生,要他经营农产品的买卖。
一个勤奋好学的孩子多么不愿意离开心爱的学校啊!他伤心地哭闹了几次,母亲始终没有回心转意,最后只得违心地按母亲的意愿去学习经商。每天一早,他跟一个老仆人到十几里外的大镇子去做买卖。非常不喜欢经商,把一切事务都交托老仆人经办,自己却偷偷跑到一个地方去。
时光渐渐流逝,牛顿越发对经商感到厌恶,心里所喜欢的只是读书。后来,牛顿索性不去镇里营商了,仅嘱老仆人独去。怕家里人发觉,他每天与老仆人一同出去,到半路停下,在一个篱笆下读书。每当下午老仆人归来时,再一同回家。
这样,日复一日,篱笆下的读书生活倒也其乐无穷。一天,他正在篱笆下兴致勃勃地读书,赶巧被过路的舅舅看见。舅舅一看这个情景,很是生气,大声责骂他不务正业;把牛顿的书抢了过来。舅舅一看他所读的是数学书,上面画着种种记号,心里受到感动。舅舅一把抱住牛顿,激动地说:“孩子,就按你的志向发展吧,你的正道应该是读书。”
回到家里后,舅舅竭力劝说牛顿的母亲,让牛顿弃商就学。在舅舅的帮助下,牛顿如愿以偿地复学了。
读书的故事作文记叙文(800字)篇六
我从小就爱读书,人称“小书迷”。在家,每天早上一起床就看书,吃饭时砍看书,甚至连在厕所时也要看书;在学校,课间休息看书,写完作业看书。在家,爸爸妈妈叫我“小书虫”;在校,同学都给我起了个雅称:“刘痴书”。
我最喜欢看名著,如《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聊斋》等。只要一阅读,我就会和文中的人物同喜、同乐、同悲、同伤、同怒、同恨。有一次读《红楼梦》,读到林黛玉葬花的悲哀场景时,我痛苦不已,眼泪哗哗往下流。爸爸发现我痛哭,还以为我在学校受到什么委屈,连忙问我:“倩倩,在学校谁欺负你啦?”
“没----有----啊,是----是------我看书的。”我一边擦眼泪,一边低声说。
“书虫。”爸爸指着我的脑袋说。
是的,我阅读,我投入,我陶醉,我提高。
记得一个周六,我早早起了床,坐在阳台上,拿起《水浒传》阅读起来。我的心随着故事情节的起伏跌宕而心潮起伏。读到林冲被逼上梁山,我同情林冲,憎恨腐败的贪官污吏之情油然而生;读到西门庆和潘金莲毒死武大郎时,我气愤至极,握紧拳头,真想狠狠痛打西门庆;读到武松痛打西门庆时,我拍手称快,情不自禁喊道:“打得好。”
“倩倩,倩倩,快点,快点,别以为今天是周六,你就可以开心放松。马上去上奥数班。”一个声音传过来。
“倩倩,喊你听不到吗?”妈妈那震耳欲聋的声音才把我从书中吓醒。
“来啦。”我嘴上答应,心还在书中,像一个女孩正趴在那儿吃热狗呢!
妈妈气冲冲地拉起我,把《水浒传》夺下,“叭”扔在桌子上。看妈妈铁青的脸色,我不敢再磨蹭,整理书包,和妈妈向奥数班赶去。
路上,我想:上什么奥数班啊,真是的,不如让我多多阅读课外书呢。
晚上睡觉时,我搁不下《水浒传》中精彩情节,坐在床上一直到十点多钟才睡觉!
阅读使我增长了知识,陶冶了情操,开阔了眼界,也提升了我的作文水平。妈妈看到我的作文在小荷上发表,看到我作文获“优”,欣慰笑了。其实,这一切归功于我的课外阅读哦。
读书的故事作文议论文(1200字)篇七
英国学者培根说过:“知识就是力量。”读书,是最直接、最迅速地吸收知识的方法。而莘莘学子一心苦读,谈及读书,酸甜苦辣便会涌上心头。
读书自是“苦”字当头,古时即有“十年寒窗苦”之说,除了头悬梁、锥刺股者,更有凿壁偷光、映书以观者。读书虽有些苦,却也其乐无穷。读一本好书,或为之喜而付之一笑,或为之悲而感慨万千,细细品味,真是妙不可言。读文学历史如此,学数理化亦然。每遇难题,冥思苦想而不得其解,经学友稍加点拨,恍然大悟,顿感快乐无比。学术之精深、学友之情谊,让人不禁对读书更为钟爱。
读书的时间因个性、习惯等而不同,有人喜欢沐浴朝露清风早读,有人喜欢在午后或落日余晖中感受读书之趣,而我认为最引人入胜的莫过于夜读。夜深人静,灯火阑珊,面对窗外点点繁星,扭亮桌上的台灯,手捧一本好书,轻轻翻动,实乃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刻。一杯热茶在手,心便融入了那份淡雅的香气之中,进入了奇妙的书之世界,任由思绪在时空里尽情徜徉,分享书中主人公的喜怒哀乐。
书是一片夜空,让我的梦自由飞翔,在书里,我认识了许多中外名人,了解到许多科学知识,更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正是在读书中,我们一天天长大。“养心莫如静心,静心莫如读书。”读书同心境有关。这是所有读书人的共识。雨天读书,心无旁骛,窗外,蒙蒙细雨飘飘落下来。这时,坐于窗下,摒弃一切杂念,捧读一本好书,在茶香与书香的相融交映里,你会感到一种别样恬静的人生。
我一直认为雨天是读书的佳日。如今暑意已去,于是开窗纳新迎雨。雨飘飘而来,轻灵动听,洗涤了浮躁的尘埃秽物,消除喧嚣的市井杂音,使读书有了一种怡然自得的氛围。“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有时燕子穿飞的窗外,从屋外树枝或淡淡的烟雨中不时传来几声动听的鸣语。春天到时,我和书的距离似乎更近了。感觉更加亲切。带着春雨的暖意,燕的呢喃飞进窗口,余音绕梁,别有一番诗情画意。这时,似乎眼前的每一个字都生动鲜活起来,书便读得更有韵味情趣了。
书,使一个人由无知变为渊博;书,给一个人正确的思想观点。读书,使躁动的心变得宁静;读书,使枯寂的生活变得润泽;读书,使贫瘠的生命变得丰富多采;读书,使平庸的人变得多姿多彩。书像一壶浓茶,苦而微甘,而读书则与品茶一样,当耐下了性子忍受寂寞之后,那书中的丝丝香味就会慢慢地给你带来无尽的欢乐,永恒的欢乐。
读书,同样需要执著。王云五先生,家境贫寒,自幼失学,但是,求知的渴望却在他的心中生根。为购买一套百科全书,他做了许多苦力的工作,以换取薪资。他不断涉猎各方面的知识,最终成了一个饱学之士,发明了四角号码而受人敬仰。他虽饱尝了读书之苦,却因执著而获得成功。
朋友们,请不要因为尝到了读书的痛苦,而放弃读书最终的甜美,只要坚持,只要努力,读书便能引领你获得成功。有这么一句话:“含泪播种,必欢笑收割。”这用在读书中,真是再恰当不过了。我想,只要勇往直前,我必能抹掉嘴角的一丝苦味,采撷诱人的甘果!
读书的故事作文记叙文(800字)篇八
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
行走书中,有的人品读历史变迁,有的人体味岁月流年。而我最注重的,却是一场“走心”的旅程。
尚记得我第一次合上《致青春》的最后一页,心中涌动的是对那个年代友谊的向往与对青春不朽的追求。透过那似乎泛着黄的纸面,我的眼前浮现起上世纪70年代人的青春记忆。
人们常说:“书籍给了文字想象的空间,电影赋予文字具体的画面。”果真,透过电视屏幕,我凝视着那些年轻气盛的面庞,纵然相隔着时间的脚步,我却觉得我的心与他们是那样的近。翻开书本,书中的场景在我眼前是那样的真实,我似乎听得见他们青春不朽的呼喊。那一幕幕的场景连同文字一起,就如同用相机定格,清晰地留在我的脑海中,也刻在我的心中。
“妈,你和我爸的青春是怎样的呢?”
妈愣住了,许是离青春太远,她愣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她跑上楼,下楼时手里多了一样东西——一本英语字典。我翻开字典,扉页上写着“刘德华”,再往里面翻,是密密麻麻的注释与松散的书页……爸妈的青春许就是这样度过的,他们一同奋斗在生命最美好的年华,将汗水注进了生命的长河里。
我侧耳倾听爸妈的讲话声,那声音似是一个个音符,编织成一曲青春的乐章,流进我的心田。我停下了,注视着眼前的照片:男人虽不英俊却也精神抖擞,女人虽不美丽却也明眸皓齿。
我抚摸着粗糙的照片,它像是一匹岁月的绸缎,我望着身旁的人,光影的变迁中,他们或许身体老去,但记忆永载青春。他们嘴角的细纹似乎模糊了,耳边的银丝似乎柔和了……我想起书中说的“青春不朽,岁月不老”,其实不就在我身边吗?岁月能将人的棱角抚平,却无法带走刻在心中的痕迹。
许是提起远去的岁月有些激动,爸爸在杯中灌上了啤酒,说是要回味青春的味道。我望着眼前泡沫翻滚的液体,那涌动着的更是心中青春的热情与活力。抿酒入口,舌畔生茬,记在心中苦涩却又回香的是岁月的味道,是青春的味道,是记忆的味道,更是品书的味道……
读在眼里,记在心中,在生活中追寻痕迹,跨越文字与生活的体会,便是我“心”的旅行。
读书的故事作文记叙文(700字)篇九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它对我来说是神奇的,像在夜空中的北斗星,像沙漠里的指南针,像引导船的灯塔,引导我们前进的方向,驶向胜利的明天。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自然永远是件好事,读书的价值在于你可以不断的思考,不断的理解其中的内涵与道理,提高能力,加深内涵。倘若一个人不读书,我想,他会慢慢这个时代所遗弃。就如明朝的许仲琳说过:"井底之蛙,所见不大,萤火之光,其亮不远。"不从当今的书里得知现在社会科学的发展,不知国家的政事,岂不就是萤火之光?
从牙牙学语的孩提时代到风华正茂的青春少年,我与书,从相识到相知到相恋,浓浓的墨香一直伴我成长。我和书的不解之缘自然是从小学开始的。我的第一本书是一本童话故事,里面一张张精美的插图与精彩的故事陪我走过了幸福的童年。从此,里面的故事经常吸引着我,让我痴迷。我的第二本书是"新华汉语词典"是在小学三年级得到的。我便抱着好奇的心情是浏览,去翻看。因此我的语文成绩是年级第三。由此可知"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不再去看故事书,不再去看漫画,而是选择了杂志《读者》。我从它里面一个个励志的小故事了解到:书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这是不争的事实。在那个贫穷的日子里,由于山村条件有限,他们不能像现在这样,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但热爱生活、实现理想却是每一个人所向往的。他们正是在那时有一个倔强的性格和强烈的叛逆心里,不安分守己和不满足现状,要想方设法去改变自己的命运,才使自己走出大山,走进城市,过上了幸福生活。
阅读,给我带来了真正的快乐,才干,知识,感悟,素养。它让我看清了世界:虚伪与真实,善良与恶毒,选择与放弃……;渐渐地,书成为了我的良师益友。
就算再苦再累,想想它给我们的启示,也能给我们不一样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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