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书刊作文 八年级记叙文 话题六篇

我最喜爱的书刊作文 八年级记叙文 话题六篇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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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书刊作文记叙文 话题(800字)篇一

  不要认为这部书已然过时,这部书是在大浪淘沙后筛选出来的传世经典。书中的人物、全书的内容、思想精神已然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它成为我们心中的一道亮丽而永恒的风景线!

  然而对我来说,这部书的价值不至于此,它对我的影响与感化是更深刻的!它的内容对我而言是给我上了一堂生动而震撼的生活科。

  原来的我自理能力很差,不爱承担家务,不爱自力更生,不能脱离父母的关爱、帮助与呵护,这导致了我缺乏独立、缺乏自主,这是一个大弊病。因为独立自主对于一个人来说极其重要,它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我却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这就等于失去了人生前进的武器,两手空空的我却不了解这一切的可怕,依然在依赖下尽情享受,不听家人的劝告。

  在我身上,水开了不知所措,衣服不会自己洗,被子不会自己叠的景象时常发生。我也曾为此感到苦恼,但这苦恼过于肤浅,并未使我下定决心脱离依赖走向自主,直到——

  小学时读到了一篇《鲁滨逊漂流记》的节选,初读之后感到很兴奋,觉得这部书应是本刺激精彩的冒险小说。出于好奇,我小心地打开了封面——生怕破坏这精彩的冒险情节。在认真读过内容简介后,兴奋跌落了一半,失望涌了上来,不就是说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轮船遇难后孤身飘落至一荒岛而独立自活二十多年的故事嘛,这有啥意思?一点也不刺激,但出于一种莫名的感觉,我还是翻开了第一页。

  花了十来天,整本书读完了,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当我合住这本书时,我在沉思、我在设想,若是我独自飘落到了这样一个荒岛上,我会像鲁滨逊一样去自主生活吗?我能像鲁滨逊一样自主生活吗?阳光照在封面上那个衣衫褴褛的鲁滨逊上,我突然看见他身上在放射自主、独立、自强的光芒。

  我下定决心,要摆脱依赖,去做一个像鲁滨逊一样的自强自立的人。我学习洗衣服,学习做饭,并经常自己干家务,竭力去改变自己。人生当自立,男儿当自强,自己一定要做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现在我已然不再依赖,这多亏了鲁滨逊。是他震撼了我,打动了我,帮助了我,我感谢鲁滨逊,我热爱这本《鲁滨逊漂流记》!

我最喜爱的书刊作文记叙文 话题(800字)篇二

  上个星期,妈妈给我买来了一本书,书名叫《夏洛的网》,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看了起来。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认真仔细地阅读了一遍,成了我看过最好看的一本书。它讲的是两只小动物之间的伟大友谊,经历了种种困难和挫折,牺牲了其中的一个好朋友,救了另一个好朋友,让人十分的感动。

  故事发生在朱克曼家的谷巷里,愉快的生活着一群动物们,作家用拟人的手法写了这群小动物们一天天的生活。一起窃窃私语、聊天,认识新伙伴;一起出去兜风;一起挑逗谷仓的管理员等等。其中的小猪威尔佰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最真挚的友谊,它们互相帮助,就像一对姐弟似的。然而,一个坏消息打破了整个谷仓的平静生活:威伯尔未来的命运竟然是人们盘子里的熏肉火腿。当然,作为一头年幼的小猪,威尔伯悲痛万分,绝望的心态,似乎让它觉得自己只能接受任何人宰割的惨痛事实……

  但是,看似十分渺小微不足道的夏洛,却坚定的对他说:“我救你!”这句话才让威尔伯松了口气,却还是提心吊胆,因为它把自己的生命全部寄托给了一只小蜘蛛。夏洛她向来是说到做到,不出尔反尔,她决定用自己短暂的生命竭尽全力来挽救威尔伯。所以,她日以继夜的为威尔伯奋力织网,在大大的网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等被人类误认为是奇观的文字,真以为威尔伯是“王牌猪”、“了不起”呢!

  所以,朱克曼让它参加了选拔冠军猪的大赛,在夏洛的帮助下,威尔伯夺得了冠军,这样的话,朱克曼家就把它当宝贝看待,一直养到老。就在威尔伯挂上金牌的那一刻,光彩照人的那一刻,幸福的那一刻,让奄奄一息的夏洛看见了,她满意、温柔,没有一丝悔意地闭上了眼睛。威尔伯无法面对现实,只能把夏洛唯一留下的一颗含有几千枚卵的卵袋带回了谷仓,看着夏洛的代代子孙,看着夏洛曾经织出来过的网,威尔伯也安祥地进入了晚年……

  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它不仅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了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情,让我明白了真正的友谊。

我最喜爱的书刊作文(800字)篇三

那当然是远近闻名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名著。它是一部灿烂人生的教科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它曾经鼓舞过无数人,也有我。。尤其是我们青少年读者。在当今物资丰足,金钱诱惑,人心浮躁之际……这一本书有许多我要学习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是作者以自己对人生的理解和追求,以最真切的感情来塑造的形象,艺术典型,生动地回到了人的一生“为谁活着,怎样活着。”本文作者,能创造如此好的中心人物实在棒极了,一下子就把我的好奇心给引出来了,想知道保尔·柯察金在书中的故事,是不是真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名著,告诉了很许多关于保尔·柯察金的事与思想品德。这本书告诉了我保尔是那个年代里的杰出革命青年的代表,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他们的精神风貌和共同特征:为了共产主义理想献身的精神;崇高的道德品质;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不畏艰苦一往无前的革命气概。他勇于献身,拼命工作;他酷爱学习,如饥似渴;他嫉恶如仇,爱恨分明;他不畏艰难,挑战病魔。他永不言败,顽强生活……他也有缺点和毛病。他也有自知之明,他也有深刻的自我反省,严于解剖自己的精神给我留下难忘的印象。我不可能回想保尔一样,为共产主义理想献身的精神……但是他身上实在有我许多要学习的,要像他一样有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我的意志有点薄弱,动不动就放弃,毅力也不算强,所以一定要跟他一样有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我还要学习他,如饥似渴的学习。我现在正在读书的阶段,他都没有多少的时间学习了挤出时间学习,这太使我感动了。我居然在玩和浪费光阴,有一句名言说的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一定要跟他一样如饥似渴的学习,长大后为祖国出一份力。还有他的永不言败,顽强生活。这一点更加让我对他的敬佩。永不言败!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要经历多少的失败。我以前多次失败就放弃,我真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学习他。也要自我反省。我一定要学习保尔。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名著,它真的是一部灿烂人生的教科书。

我最喜爱的书刊作文记叙文 话题(800字)篇四

习惯了现在市场上嘻嘻哈哈的校园小说,也习惯了玄之又玄的冒险小说和悬疑小说,他们如此热闹,但脑海一掠,什么都没留下。

这是大部分作家的选择,或许,是时候找一本淳朴,异于那些快餐性质的畅销书了。在风起云涌的脑海中,就这么一本乘着记忆之舟登上海岸——《草房子》。

这是本能够真正触动孩子心灵的书,我在床头柜曾放着一本《爱的教育》,但也许限于国家文化的差异,于是并没有真正感受到它的含义,《草房子》就不同,讲的同样是一个孩子,塑造了同样有血有肉的人物,但一个重在于教育,读来有些枯燥,一个重在于生活,读来有些乐趣,一个形式死板,另一个如此活泼。桑桑就是许多孩子童年的原型吧,有几个三五好友,感受过背叛的愤怒,感受过炫耀魅力的骄傲,感受过嫉妒的煎熬。

书中首次出现的人物是秃鹤,极力想维护自己的形象,却被同学耻笑,恶作剧,秃鹤感到愤怒,却又无力阻拦,或许这就是被欺凌的感觉吧。尽管那些孩子可谓天真无邪,却不顾他人的感受,可谓不懂事还是无耻,总之这种感受无法说出来,是一种痛。

其次书中书墨较多的也是有血有肉的人物是杜小康,他有着传奇版的背景,当时他最有钱,别的孩子不敢招惹他,当时他是最早有自行车的孩子,如此威风,以至于阿恕肯为此背叛桑桑,但后来,家庭的衰败,父亲的债务,使这个家庭雪上加霜,杜小康颜面扫地,颓废了许多,家庭的变化让他知道什么叫生活,或许这才是书中的重点,杜小康的经历令我动容,为他感到同情,感到悲哀,老天的不公有时未免不是一件坏事。至少在孤独之旅中,他学会了成长。

秦大奶奶是这本书蛮有趣却感人的人物,在油麻地小学放养鸡鸭,那些情节,那些画面都令人忍俊不禁,最令我思念的是那片艾地,一片绿又带着苦艾味,秦大奶奶的一番努力,终于和油麻地小学和好,也了了我的感情。

《草房子》是童年的一面镜子,使我们敞开心扉,这是面我们心灵的镜子,反映我们的纯真,一本足以使我们心灵充满向往——多么自由的童年,多么欢乐!

我最喜爱的书刊作文记叙文 话题(1200字以上)篇五

【篇一:我喜爱的书刊】

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写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

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篇二:我喜爱的书刊】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理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后来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况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提供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希望自己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理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终于有一天他得知给他提供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美好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通过主人公寻求自己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因此,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己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马上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可以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己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己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篇三: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我十分喜爱读书,喜欢在墨墨书香中阅人阅世,我最喜爱的书就数第月都出版的《儿童文学》了。它没有一篇长篇小说那么完整,但那精美简短的文章总令我百读不厌,回味无穷。

我为什么喜爱这本书呢?因为它那清灵淳朴的文字散发着浓浓诗意,每一篇文章都富有真情实感、催人泪下、感人至深。这本书中的文章大都是由中学的哥哥姐姐所写,优美的文字中透露着阳光的气息,让人们读起来感受到了少年独有的稚气,一篇篇美文就像一顿顿丰盛的晚餐让我细嚼慢咽、口留余香。它们让我感受到友情的真挚,亲情的可贵,让我感到了母爱的温暖,家庭的温馨。在我忧伤时,看到故事中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不由自主地停止了哭泣,为主人公暗暗鼓劲。总之,一个个清灵的文字,一段段感人至深的事例,总会给予我无限快乐、温暖、幸福,带我闯过一个个难关。有时我被别人欺负、被人遗忘,便会一人静静地捧起这本《儿童文学》,走入这本书的世界,便会忘记烦恼,一切不快乐的经历,每次读过,我都会重新变回那个阳光、快乐、无忧无虑的少年。

我喜爱《儿童文学》,和它在一起,我无时无刻会拥有幸福、拥有快乐,我真心希望我能永远和这本书做形影不离的伙伴,让它在我人生的漫漫长路中点燃一盏灯,指引我走向成功。

【篇四:我最喜爱的书】

我最喜爱的书是明代罗贯中所著《三国演义》了。这本书我百看不厌。今年暑假我终于又有时间捧起这本书细细地品读起来,深深地沉浸于其中,以至于“两耳不闻窗外事”,常常连别人喊我都听不见。

《三国演义》为什么能让我如此痴迷呢?是因为它那曲折动人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我。这本书讲述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国从崛起到鼎盛时期,乃至衰败,最后归于西晋的历史故事。其中有关羽温酒斩华雄、诸葛亮舌战群儒、草船借箭等精彩纷呈的故事。书中成功地塑造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有奸诈过人的曹操、义重如山的关羽、机智过人的孔明……

读完这本书,我心潮澎湃,一个个精彩的画面浮现在我的眼前,其中《典韦生死当塞门》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闪现。敌将张绣假降曹操,待曹操进城后,来了个“瓮中捉鳖”。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曹将典韦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掩护曹操脱身,一人与张绣苦战,杀敌近百人,将敌军挡在辕门外,最后终因势单力薄,死于乱箭之下。在他死后五分钟内敌兵竟无一人敢在他面前走过。作者成功塑造出了一位可歌可泣的救主英雄,我对典韦肃然起敬,不禁赞叹道:“典韦真是一位盖世英雄!一条顶天立地的好汉!”

《三国演义》这本书也告诉了我一些做人的道理,让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讲诚信,做事要顾全大局,在困难面前不退缩

【篇七:我最喜欢的书刊——《当代中学生》】

在一个静谧、安逸的午后,读一本《当代中学生》,会让你身临一种温馨、浪漫的境界,让你的心房里充满了温暖与感动,即使是寒冷的冬日,寒气也会荡然无存。它就像是一杯香茗,暖在手里,暖在心里;又倘若像一缕阳光,照亮大地,照亮世界;或许是一件御寒衣,温暖别人,温暖自己……

前几天,在整理房间时,无意中在书箱下还发现了一包书。打开一看,竟然是一直钟爱着的《当代中学生》。我就像是发现了宝贝似的,一本一本地拿出来翻,这不是妈妈没收的吗?藏到这了!以前的时候,妈妈觉得我看《当代中学生》太耽误时间了,一直反对我看,后来给我藏了起来,为此我们大吵了一架。我放下手中的活,坐下来细细翻看,一篇篇短小富有哲理的故事映入眼帘,就像一个个灵动的音符。

我相信大家对《当代中学生》并不陌生。它非常适合我们中学生去阅读,从中,我们懂得了许多待人做事的道理,使我们的智识得到丰富,才干得到增长,视野得到开阔,修养得到提高……。

《当代中学生》里面的故事引人入胜,令我感动过,也快乐过,你就是我的良师益友。在我遇到困难时,你告诉我:勇敢向前,你就是胜者。在我获得荣誉时,你告诉我: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在我生气愤怒时,你告诉我:不要随便发火,伤害的会是你自己。在我受到挫折而灰心丧气时,你告诉我:不要太在意,轻轻一笑,看远处又是更广阔的天地……。《当代中学生》已成我智慧的启迪师。

在我心里,《当代中学生》胜过世上奇珍异宝。如果把黄金和它相比,黄金再闪耀贵重也不过是一堆矿石,一把沙子就能把它湮没;如果拿珍珠翡翠与它相比,珍珠翡翠再美也会随岁月流逝而失去迷人的光彩;如果拿琼浆玉液与它相比,琼浆玉液再迷人也会有香气散尽之时。而《当代中学生》的价值更恒久,这使它成为众多书刊中的佼佼者。

《当代中学生》,我的生命之翅!因为有你,我的生命会如花一样绚丽绽放;因为有你,我的思想如鸟儿一样奔放自由,我努力探寻进取,希望有一天会攀上万人瞩目的高峰;因为有你,我的人生不再寂寞平淡,不再空虚无奈,你让我的人生更加充实,更加灿烂辉煌!

《当代中学生》——我的最爱,我祝愿你越办越好,成为更多中学生的好朋友。

【篇八:我最喜欢的书刊】

我最喜欢法国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那本《小王子》了。

“所有人都来自童年,但很少人记得”,也许这样,作者就写了《小王子》这个充满哲理的美丽童话故事献给那个曾经是个孩子的陪他一起长大的他亲爱的朋友。但当我们千千万万的朋友能够读懂这个故事的时候,很遗憾我们的童年已经离去很久了。

《小王子》这本书是在一次读书报告会上,一个学长极力推荐给我们阅读的,他说《小王子》是仅次于《圣经》发行量排名第二的一本书。我很好奇,也怪自己孤陋寡闻,怕是有种相见恨晚的遗憾吧!

到图书馆借来了《小王子》,不长,快速看了一遍,很简单的一个故事,一点也没读出什么名堂出来。我沉静下来,改变了以往快餐式只注重情节的阅读习惯,逐字逐句,边看边想象,带着圣灵般的心境走入了小王子的世界。小小的一本书,我整整看了四遍,越看越美越觉得有味,恨不得把它全摘抄下来。《小王子》里的语言有的深刻,有的简朴,有的用文字在描绘一幅幅清丽的画面,有的如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稚幼而真切。它能给小孩带来一个美丽世界的丰富想象,也能给我们曾经是小孩的大人以深刻思考和巨大张力。

现在我们来看我们主人公小王子吧!小王子是一个生活在遥远的星球上的一个可爱的小人儿。小王子的星球只有一间房子那么的大,在他的星球上长有很多小植物,其中有一种坏胚的面包树。面包树的幼苗不能根除,小王子更不能让它长大,不然树的根会毁星球的。我们的小王子每天早上都要起来寻找面包树牙,仔细地把它从花枝里辨认出来,并第一时间把它清理干净,这个工作很乏味但很简单。

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另一件有意义的事就是安静地观赏日落了。我们的小王子只需轻轻地搬移一下小椅子,就可以随时观看日暮降临的日落。小王子每天都要看四十三次日落。可是,小王子说“人难过的时候,总是爱看日落的”。

小王子的星球上长有一些简单的花,它们一般早上开放,晚上就悄悄的凋谢了。忽然有一天,他的星球上吹来了一颗新种子,长出幼苗并结出了一个大大的花蕾,就是迟迟不肯开放。我们可爱的小王子,每天都要来看看,期盼地等着花开。

花儿在蓄意的精心打扮好自己后,选择一个日出的清晨开放了。我们的小王子满心欢喜,由衷赞叹说“哇!多美的花呀!”,“是说我吗”花甜甜得一点也不谦虚,还夸口道“我和太阳同时升起”

小王子从此精心地照料这多美丽的玫瑰,给她浇水,陪她解闷,她的出现带给了小王子芳香和快乐。接着,花儿在小王子面前耍各种各样的小心思,她刻意说些不着边际的谎言,故意亮亮爪子,想要小王子更加在意她呵护她。她说她怕冷,想要屏风,这回让我们的小王子苦恼了,他开始感到厌倦。花儿的爱小王子始终不能理解和明白,他太年轻了,最后选择了离开。小王子快要走了,他给玫瑰送来了屏风,玫瑰后悔地快要哭了,哽咽地说出了实情,自己毛毛虫都不怕,难道还怕冷吗?毕竟这不是一朵温室的玫瑰,她还是放开小王子让他去寻自己的梦了。

小王子离开前又到疏通了他的火山。在小王子的星球上,他拥有三座火山,两座火山是早上方便做早餐用的(小王子的火山喷发就像烟从烟囱上升起来一样),还有一死火山除了小王子没有人知道它。平日里我们的小王子每周会来清理一次,这天他把三座小火山全都疏理一遍就离开了。

小王子的生活是如此简单美丽,但最终的最终,他还是独自离开旅行了。他的离开,走入未知的未来,一如我们不得不离开少年不识愁滋味的童年一样,永永远远地离去再也回不来了。

我最喜爱的书刊作文记叙文 话题(900字)篇六

  我喜爱的这本书名字教《苏菲的世界》。它是一本文学性很强的哲学书,它主要讲:一个叫苏菲的女孩收到一个名叫“席德”的神秘人的来信,此书便以苏菲于席德通往的书信为线索,从哲学的角度向人们介绍了大自然、世界这个“潘朵拉盒”的形成与发展,告诉了我们,这个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本来哲学是比较枯燥乏味的,但《苏菲的世界》一书却截然不同。它在向读者讲述哲学的同时,运用了生动的语言来描绘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使读者阅读时产生一种像读侦探小说般的心情。书中刻画了一个勇敢,聪颖的少女——苏菲。因为追求哲学,就一定要有好奇心,这正是苏菲最大的特点,所以我觉得作者刻画这个人物的用意就在于此。

  为了向人们解开世界历史之谜,书中涉及的内容很多。从远古罗马到现代,在每一个不同时期,有哪些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哲学家,他们主要讨论的题目是什么,一些哲学家的经历和遭遇,这本书都详细地为人们做了讲解,仿佛整部世界哲学史在你面前演变了一遍。它内容广,但并不紊乱,书中内容分成许多章节,每节题目都点出了该章节内容的中心,或深藏或巧露;而每一节内容都会阐述几个问题。这样的分节使人读后更容易消化,也更容易理解。

  书的开始几章,不觉得有什么异常,但越往下读,越觉得有些怪异,仿佛作者也有些预料不到结尾似的。苏菲在于席德的书信来往,至使苏菲终于发现自己的世界是不复存在的,只是一种大脑思维的想象,那是一种心灵空间。心灵的想象只是想象,矛盾的逻辑只是逻辑。当意识不到自己的意识时,那就像艾伯特所说,已经滑到那只白兔的皮毛深处去了。我们不仅仅是通过艾伯特的口、少校的礼物,还通过这本书自身,告诉我们哲学是什么,在哪里,多么有趣,又多么奇怪,甚至多么平凡。我想,这本书也是爸爸为了让我理解哲学而精心为我挑选的吧。哲学已经告诉我们一切的起源的解释都是可能。中国人说,“不知生,何知死”?

  《苏菲的世界》一书使我觉得世界上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们去探索,大自然的秘密使永远也揭不完的,从前的哲学家为我们解开了不少世界之谜,使后人变得聪明起来;我们不也应该向他们学习,运用哲学的观点揭开自然与人类社会的奥秘吗?也算我们后人做一点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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