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无房居住的,可否要求暂住原房屋范文 小明 • 2021-07-30 07:10 • 公文写作 • 阅读 548 离婚后一方无房居住的,可否要求暂住原房屋?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依法律规定是可以的,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本文来自用户投稿,不代表【壹壹范文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11gw.com/article/124299.html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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