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2条规定,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但提供的数额,尚无具体规定。
为患病的老年人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使老年人老有所医、病有所治,是赡养人应履行的赡养义务之一。拒绝为患病的老年人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是赡养人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一种表现;患病的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的权利,赡养人应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为患病的老年人提供全额或部分医疗费用。多子女的家庭,应采取子女共同承担的方式;经济状况较好的赡养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多承担一些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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